阿加莎的第一部小说辗转了好几个出版社,都以退稿结束。有一天,她注意到一家出版商刚刚推出了两部侦探小说,阿加莎觉得不妨试试,就把书稿寄了过去,然后就把这件事忘掉了。
一战结束了,老公阿尔奇从战场回来,和阿加莎在伦敦生活。不久,女儿出生。一家三口,虽不富裕,但也幸福和乐。
突然有一天,阿加莎收到了出版商的来信,邀请她去谈《斯泰尔斯庄园奇案》的出版事宜。阿加莎太兴奋了,根本不会计较合同里的霸王条款,马上就签字了。
当时,阿加莎完全没有当专业作家的想法,写小说完全是业余爱好。第一本小说卖出了两千多本,给她带来了25英镑的收入。老公让她继续写下去,因为这样可以挣些钱贴补家用。从此,阿加莎的脑子里就经常转着小说念头,开始了一本又一本的写作生涯。
为了宣传一年半以后的帝国博览会,阿尔奇的朋友贝尔彻少校邀请夫妻俩和他一起环游世界。
看到阿加莎描写的贝尔彻少校和他的秘书的外貌性格、乘船去南非的旅程、南非的风光人物,越看越熟悉,这不就是我刚刚看完的《灰衣男》的人物和发生地吗?
阿加莎按照贝尔彻的意思把他写成了《灰衣男》里的大反派。女主安妮是一个考古学家的女儿,妈妈早就去世了,爸爸也在她十几岁的时候去世。
考古学是阿加莎一直感兴趣的领域,她的第二任丈夫就是考古学家,这也是命中注定的吧。冥冥之中自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