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有哪位同学是为了看范小胖去的?请举手 呵呵,反正我是因为听说里面有范小胖不可描述的镜头而点开的。呃,或许一直想看看在电视剧中演尽花瓶角色的她,在这样超现实主义的题材中是如何展现欲望的。
可范小胖未免太直接,当屠户老李瞪着一双色迷迷的眼问她要报酬的时候,她直截了当的回答"你若帮我杀人,我就跟你干那事",一口盐汽水差点没笑喷了。
好吧,很多有思想有深度影评家点评这部电影为讽刺的现实主义题材,荒诞不经却深刻的描述了中国百态,是一部当代社会的官场现形记。我没那么深刻,却代入感极强,我看到的只是一位母亲为了未出世的孩子可叹的执着,以及不得要领告错人无法申冤的可悲。
在如今,或者说去年年底之前,有多少人为了要孩子假离婚,又有多少妈妈弄假成真,委屈了自己有委屈了孩子,简直不要太可恨。作为一位立志行侠仗义,惩恶扬善的女侠,咳咳,我觉得自己有义务有责任站出来普及下知识。呃,臭鸡蛋,烂柿子不要扔太多,呵呵,谢谢大家。
影片中法院的判决是对的,这与现实中完全一样。但是,如果真想达成先复婚再来离婚这个愿望,还真有办法,不过不是复婚,而是变成根本没离过婚,这样"复婚"这道程序又省了,倒是可以名正言顺的直接离婚了。为什么?打个比方,假如你邻居家哥哥欺负了你,你是找他们家长还是找他叔叔?对了,直接找家长呀。李雪莲,不应该去法院,而应去找办离婚证的民政局的直属上级,或者直接找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为啥?既然当初是两人合谋欺瞒,那可算作并非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呀,离婚申请存在存在瑕疵,可以民政局侵犯了她的婚姻自主权为由申请行政复议。
不过,这也只是一个机会,是否会改变离婚的事实,还需要进一步定夺。当然假如行政复议没有通过,你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自己的正义。这时候,就到了行政诉讼阶段,呃,专业性比较强,这时你需要的是一位好律师。
话说回来,坚持告御状十年的"潘金莲",为什么不请律师呢?好律师,你值得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