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十一点十几分出发,去北京路赴约,注定会和北京路有个故事。
也许你会想,去逛街吧!想去偶遇?那我会说,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是我是去做一件别人看来不太理解的事,少有人坚持下去做的事,别人会认为我傻逼的事——献血。
全公司几百人就不到十个人去献血。老板去了,当然我不是跟着老板去的,我走在他前面。也许别人不懂你,别人不理解你,别人会误会你,那也别伤心,因为我们并不需要很多人懂我们,懂的人自然会懂得。
听说老板母亲生病时,老板隔三天就抽一次血,我想着就是老板献血的初衷吧。而我献血的初衷是回报社会,因为曾经有许多人帮助过我,而渺小的我却无力汇报。我只是以自己的最大能力去做了一件让自己安心的事情而已。
因为我体验过女欲孝,母不在的痛,所以我想如果我的付出万一就救了一个人呢?意外总是难以防范,人生太多无奈,一杯清酒空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