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多少次拿闺蜜这几段翻来覆去逃不过她小圈子的感情说事儿。
前几天晚上,安小景也打来电话问我,她是不是应该再去见那个人一面,与过去的自己做个真正的告别。
我问她:“你打算怎么个告别法?”
她低低得说了一句,“我在店面附近。”
原谅我脑回路太长,没反应过来。
电话那头的她叹了口气,回复我说:“我刚才去那个人店里逛了一圈儿,没看到人,现下在附近吃酸奶,打算待会儿再上去看一眼。”
乖乖隆地咚,这是闲来无事呆着无聊又给自己心里添堵呢?
话分两头,还是说回我这个,在感情路上,脑子一向不太好使的呆瓜闺蜜。
这段时间,也是和早就分手八百年了的初恋男友S先生打得火热。
有些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愚蠢的不行,偏偏还能医不自医的油盐不进。
比如安小景,比如我闺蜜,比如我自己。
你可以爱错三五个人,但你不能爱一个错的人三五次;
走错路,可能是运气不好,但总往一个坑里跳,那就是智商不高了!
闺蜜和S先生,应该、貌似、可能、好像、大概、似乎,是初中时候在一起的。
两个人门当户对,渊源颇深,圈子一致,情投意合,土话讲就是:聊得好,玩得来!
嗯,情窦初开的少女情怀总是诗。
顶着早恋的帽子,所有的甜蜜交往都要在“地下”偷偷摸摸地进行。
据闺蜜跟我回忆:
S先生喜欢拿她的发夹,然后彼此就都很没脑子的忘记这回事儿,所以,每次S先生的妈妈给S先生洗衣服的时候,都会从大兜小兜里掏出各种各样的发夹。
很好奇S先生每次吞吞吐吐尴尴尬尬,最后又是怎么蒙混过关的?
闺蜜喜欢生气的时候,拿绣花针一类的尖锐物品去扎S先生的车胎,奈何用我闺蜜的话说就是,那车胎的外带跟S先生的脸皮一样厚!使出毕生吃奶的劲儿却也怎么都扎不透。
都说初恋情深最是难忘,那么,年少轻狂的我们当真是真的不懂爱么?
不是的。
我们也曾满腔热忱的用尽全力去爱过,爱的时候也是恨不得把世界每一棵树上都刻下彼此一生一世在一起的豪言壮语。
可惜的是,大多的结局都不似言情影视小说里那样罗曼蒂克。
现实就是现实,深情的王子和美丽的灰姑娘永远是童话中的童话。
痛心疾首又能怎样?
痴心绝对更是如何?
对人家来讲,百无一用的是,你自以为的一往情深。
我也曾无数次的奢望,眼前的这一切一切都是幻觉,本能的逃避所有,只想做一只反射弧特别长的动物,拖着沉重的躯体在过往的回忆里慢慢前行,最后的最后,怀着对那个人的满腔恨意,涅槃化作,披甲重生。
我不知道还爱不爱你,我只知道:我怀着一种无耻的希望,怀着满心厌恶祝愿你深爱的人对你负情,祝愿你的殷勤之脸碰上铜墙铁壁,祝愿你的一桩桩丑闻都是不堪的性游戏,不管走错哪一步,最后的最后,都能使你重新跌倒在我身上。
告别实属无用,怀念亦是枉然。
我们能做的不过是闯过自己心里的那一关,红尘纷扰里,午夜梦回间,再也不要看见那曾经深爱,格外熟悉的容颜。
即便要互相亏欠,
也别再藕断丝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