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衣服也是有气质的。而从没有哪一件衣服,像风衣这般,亦正亦邪,亦冷酷亦多情,亦正式亦休闲,亦复古亦流行。
风衣一词,用得最多的英语是Trench Coat,可译为战壕服。最早的风衣到底是Burberry还是Aquascutum发明的,一直争论未止,但是风衣的历史是从军人开始,这是没有争议的。它既能防风雨入侵,还同时保证了轻便与透气性。此设计被英国军队征用后,在军官中迅速的流行起来。
风衣的传统样式是10颗纽扣的双排扣长款,颜色来自传统的大地色系以及海军蓝色,之后便变化多端。风衣的外形也开始偏离它的传统配置。使得它在原型得以保留的基础上,更是增加了时代感和观赏性。从时尚的角度而言,风衣早已超逾仅仅为了抵挡寒风的功能,它是一段历史,更是一种情结。
其实,在中国的古代,也是有风衣的,只是多为斗篷披风的式样。据传是从蓑衣演变而来,最初用棕麻编成,以御雨雪,名谓“斗袯”。后多用丝织物制作,上绣花纹,讲究的还在里面衬以皮毛。又称“大氅”,凡冬天外出,不论男女官庶,都喜披裹斗篷。在小说和影视剧中更是常见,无论是经典的《红楼梦》,还是大热的《甄嬛传》、《琅琊榜》,男主女主,出场都少不得一件斗篷。斗篷也是会说话的,可潇洒地扬于身后,亦可含蓄地将人和情绪一起藏起来。春风得意时,它是“惊沙猎猎风成阵”的洒脱,黯然销魂时,则是“更待何生渡此身”的伤感。
只是随着现代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斗篷的实用性是越来越低了。加这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和冲击,战壕风衣经典的设计,百搭的功能,更由于一些影视剧中男女主角穿着风衣经典形象的塑造,使得风衣迅速的在国内流行开来。
说起来,风衣相对于其他的流行时装,款式是最中规中矩不过的,但偏偏就是在这中规中矩之中,衍生出多重的涵义和复杂的情怀。
其实能把风衣穿得好看的人,多半是情商高的人,无论男女。穿风衣的男人,能给人一种利落的优雅感,而当他们转过身去,风衣的线条,仿若划过千山暮雪,万里萍踪,完美的诠释了勇敢而孤独的内心。而穿风衣的女人,多半不会把丰富的情感以浅白的方式表达出现,而是用果敢的形式,将无限神秘性包裹于内心,在简单中不失优雅,在干练中不失天真。
对风衣的好感,最初是来源于一些影片。最经典的形象则是永远的奥黛丽·赫本,在《蒂凡尼的早餐》中穿了一件风衣与男主角相拥在雨中,浪漫的气息不可抑止的弥漫开来;而玛丽莲-梦露在《让我们相爱吧》中,魔鬼般的身材将风衣的性感表达得淋漓尽致;《魂断蓝桥》中的男星罗伯特·泰勒,则是用风衣勾画出男主人公正派而赋有魅力的军人气质。在这些经典的影片中,男女主人公丰富的情感皆敛于细致的内心中,如风衣紧紧包裹。但当情节被细节击中时,所有的情绪,都悉数释放,只任泪水,刹那模糊了视线。
在这些时刻,每当面临艰难任务或者感情波动时,总会穿上这样经典不会过时的风衣。风衣似乎是一种自我保护的盔甲,同时也是一种浓烈的爱恨情结。爱时毫无保留的悉数交付,恨时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风衣的气质,有翩跹的柔情,亦不管洒脱的硬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