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题目吧。我来到世界是为了认识太阳,这是俄国诗人巴尔蒙特的一句诗。看完这本书,脑海里反复不断出现的就是这句和本书没有任何关系的诗。于是打算用此句诗当标题,写一写我所看到的这本书。
毛姆大叔的书里人物总是特别。有的会让你觉得幡然醒悟,痛恨自己就这样落入生活的俗套,出不来也难以安心老老实实的呆在里面;有的会让你又爱又恨,而恰恰让你爱的正是你所恨的;有的会让你感到怜悯,想要尽全力拉他一把,而他不会安然接受却做出更加让人不可理解甚至违逆常理的怪事。《月亮和六便士》是这样,《刀锋》也是如此。两本书里面的主人公在一般人眼里都是怪人,他们放弃财富地位转而去追求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使他们甘愿承受身体的痛苦、生活的颠沛流离和心灵的孤独难耐,甚至是忽略了世间所有的不幸。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脱离于正常人,他们的行为怪诞神经、匪夷所思,但也让他们在人群中脱颖而出熠熠生辉。
看这本书之前,我听过别人的推荐说这本书会让人明白类似人生的意义这类宏观的问题。我确实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去看这本书,满心以为看完本书就可以有个圆满清晰的答案,最后发现错了。这是一本小说,虽然毛姆大叔在最后用上万字的对话来解释,仍然没有具体说明。也许答案不在作者的文字中而在于主人公,或者也许这样的问题根本就没有个实实在在的答案。
本书中对主人公拉里最深刻的印象是毛姆大叔的形象描写,每一次出场都让人记忆犹新——深陷的庭穴、瘦削的双颊,一双又瘦又长的手,尽管看起来憔悴仍旧强壮有力,开阔的额头和端正的鼻子,作者甚至对他的声音都爱的不行——他的声音非常之悦耳,清脆,圆润而不深沉,有种特殊的抑扬顿挫。正是这样一个人在经历了生死之后要去深究人生是为了什么,为什么会有恶存在。他用晃膀子来形容自己的行为。这一晃就是十年,从西方晃到东方,从美国晃到印度一直在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
伊莎贝尔和艾略特就是这本书中让人有爱有恨的两个人。伊莎贝尔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她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有时你明明知道她做错了事却还是生不了气。艾略特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一个把交际当做毕生事业的美国人,到死都还在为自己没有被邀请聚会生气,而他的口头禅是巴黎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
因为不能剧透太多,所以就写这么多了,知道自己写不好书评但还是执意要写。这本书本来就涉及的是人生难题,所以根本就没有答案。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和认识,也都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过这一生。各有各的轨道,各有各的终点,正如这本书的大结局。
最后,特别想把毛姆和拉里的两句对话放在这里: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美国去”
“回去干什么”
“生活”
“怎样生活”
“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我想拉里最后已经看到了世界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