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很多。乍聽之下,仿佛功利主義的愛,但事實並非如此,而是愛的意志。感情這東西已不足信,當今世上到處都是這種觀念。越有才能的人,感情越脆弱。戀愛若能意志與貫通,即使失敗也不想成悲劇,便能堅定不搖,永不後悔,了無遺憾地活下去。
《花的華爾滋》川端康成
沁就是一個擁有著這樣愛的意志的人。
Love Story.
應該不難猜,這場比賽我打的滿爛的。除了對手中文系激發不起我的鬥志以外(這麼說真對不起中文系的同學...)為了給好朋友做球我也是打的綁手綁腳的,當我切入能夠自己跳投的時候,我看到籃下卡位要球的寬,我就傳;給了他一次兩次機會都沒有打好,我也有些意興闌珊,幸好不是一場關鍵會影響晉級的比賽,我草草拿了4分就下場休息了。
沁當然在場邊。我其實感覺到她好像是來看我比賽的,但我確實打不好,那天也不是特別有心情。不過倒也無所謂,實力差距比較大,我們隊打起來還是挺好看的,我在蓋住臉部的毛巾餘光中看見沁,還是饒富趣味地看著比賽,我也就沒有想那麼多了,雖然一開始就說了這是個Love Story。
我的人生中一直很重朋友,基本上朋友對我有什麼要求都會盡量滿足(自然人生中因此有很多借錢沒有還的朋友就不另外提了),我也覺得今天的事情也無愧於心了。
並非是對比賽的不尊敬。如果抱持著放水的心態上場比賽才是對比賽不尊重,我僅僅是沒辦法打好,在場下休息罷了。
至少當初是那麼想的。
結束比賽,隊上決定去聚餐慶祝一下,去大門口的路邊攤。那個時候想想聚餐還真可愛,都是喝飲料吃炒菜這類的,啤酒這些酒精類的東西還是回到宿舍才有(而且數量還不多,跟現在動輒2打3打或是沒有上限比起來青春著實可愛,當年看學長他們一個人喝一瓶就能算是豪飲了)舉手說要參加的自然是那些住宿舍的,附帶一提,男生當中比如寬,他家裡住的近,就在台北市,但他也經常住宿舍(跟別人擠),主要原因還是學生的宿舍生活吸引人的關係。
寬那場得了10分吧應該。對他而言已經是不錯的成績,慶功宴他可是躍躍欲試。
不過沁說家裡比較遠,她得回家了。這個時候不用說,寬說那麼我送你吧。
他們就在旁邊的人亂敲邊鼓中一起去坐公車了。後來知道寬是坐計程車回家的,那個時候坐計程車真心不容易,對我們這種零用錢有限的大學生著實是狠拔一層皮,心裡都會流血的那種啊。
為了愛情沒辦法。當下我還是祝福他們有什麼結果的,但是說我意外發現了沁的美貌,要說我自己沒有動心是騙人的。不過我已經有女朋友了,還是別想太多比較好。
我當然感覺到沁是喜歡我的。不是自誇,還是自我感覺良好,說沒有那種味道是不可能的。
隔天我們當然問了寬,有沒有什麼進展,諸如有沒有牽手啦這類的,結果當然是沒有。寬是個比較胖的人,皮膚也黑,怎麼樣都算不上一個好看的人,這麼說很抱歉,但除了善良的心以外,他可取的部分並不多,不是能一下吸引女孩的那型,長久以來,個性上也會有些自卑吧我想。
與我的個性天差地遠。我也不知道我是哪裡吸引人,但總是有女孩兒喜歡我,人生的過程中,也從沒有缺過女朋友,有時還同時擁有3到4個,這麼說實在對不起良心和道德。
如果我仍有那兩個東西的話。
比賽的時間,我盡量不去想他們有沒有什麼進展,我只是把我份內的工作做好,然後看著他們比賽後一起離開。我原本以為他們就這樣順利進行下去了,直到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還是我籃球生涯中大事,是的,我在比賽中搶籃板的時候幾乎摔斷了腿,從空中掉下來的時候我就知道不妙了,我的腿摔到了,這肯定是嚴重的運動傷害。
左腳腳踝骨頭碎了,韌帶也有問題,人生中第一個拐杖也是那個時候買的,直到現在還好好地躺在我家的倉庫裡面。
我再也沒辦法跳的高了。排除年紀因素,為何我再也跳不了那麼高的原因充其量還是因為我這個運動生涯中最嚴重的傷害。
還在比賽中,我仍是忍著痛在旁邊看球,這裡不得不說年輕的無知真是隱形的殺手(或推手)如果那時早早去治療我可能不會改練/執著於跑步這件事,但事情沒有重來的道理,而且我的個性是熱愛跑步的,跟這個事情不一定有密切關係。
當然也不能說沒有關係。
如果說要沁做一件她根本沒有辦法做的事情,那肯定是變裝進入男生宿舍。她是那麼一個瘦弱的女孩,並且有著及腰的長直髮,個性上也不是能做這種事情的人,跟她的氣質不太相符(當然也不是說一定得有什麼氣質才能幹這事)
但我明顯臉都發白了(我這麼一個黑臉人能白成那樣其實不簡單),沁過來問我要不要先回宿舍休息,要知道我們系男生比例是少的可憐,可以說系上的男丁都在場上/或場下了,她這意思就是她要送我回宿舍的意思。比賽要結束還得一個小時左右,我的狀況腳都腫的鞋子感覺特別緊,我也沒有理由拒絕她。
畢竟我也喜歡她。
天知道她是鼓起了多少勇氣去借了一頂棒球帽,然後辛苦地把她那及腰的長髮盤著塞進那頂帽子裡面,不過除了長度困難以外,她的頭髮比較薄,所以還是能夠妥善地塞進去的。
然後我看到她左右臉頰的痘痘,面積真不算小,有些過敏還帶泛紅的那種,就不確定是不是皮膚過敏還是害羞臉紅,我突然覺得好性感。
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故事的關係,我有時候覺得女孩的皮膚有些痘痘還是坑坑疤疤還是挺好看的。
不過可能原因還是因為我色的關係。(無誤)
她扶著我離開的時候,我明顯感覺到了不友善的眼光,是我沒有辦法回應/轉頭的那種,我只能逕自往前走,沒有往後說些什麼的勇氣。其實我大可不必感到什麼愧疚,因為我感覺到沁是真的喜歡我。
特別是她用那小小的身軀當我的拐杖的那一刻。我感覺到了愛情。
很純粹的那種。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