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风正式住到于曼丽家已经有两个多月了。
说是家其实也并不准确。那是一套位于本市富人区的三层联排小别墅,临近郊区。梁仲春前些年想把父母接来照顾,考察了很久,相中了这所物业。这里亭台水榭,园林雅致,环境优美。最可心的是里面的联排设计,两栋各自独立,又紧紧相贴,自己住一栋,父母住一栋,即方便照应,又互不打扰。于是他毫不犹豫的入手了一套。
然而父母住惯了老家,况且父亲又丢不下自己的小工厂,一直没有过来。而他因为孩子上学离的太远,也没入住。于是梁仲春把其中一套租给了小贷公司做办公用房,另一套则留给来省会上大学的于曼丽居住。公司里的秘书朱徽茵和业务经理郭骑云是他的左膀右臂,两个人家在外地,又从创业时就追随他,他一并安排他们住进来,正好和曼丽作伴,免得小姑娘一个人害怕。
别墅使用面积三百多平米,三个人住足够宽敞。一二层为跃层,客厅通高,悬挂着一盏水晶大吊灯,十分气派。一楼的半圆形木质楼梯直通二楼的马蹄形内廊,纤细的白色廊柱点缀其中。梁仲春虽然是个土豪,但是品味并不土,装修没有搞成繁复的田园风、北美风,也没弄的犹如欧洲宫殿般富丽堂皇的洛可可风,而是选择了简洁实用的现代风格。室内以米白、浅蓝、浅绿为主,使房间看起来即清亮宽敞,又温馨实用,虽然建材、家具等用的都是好东西,却十分素雅舒适,并不徒见豪华。
刚搬进来时,徽茵还开玩笑说,让骑云住在一楼就是当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使,当时梁仲春还不觉得,现在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没有骑云,他怎么敢放王天风进来?
即便住进来了,王天风也不是每天都能见到曼丽。她大四开学了,每周只能回来两天过周末。徽茵、骑云白天也要上班,大部分时间他都在独处。
最开始,他不是太适应和平宁静的环境,晚上打雷总以为是空袭爆炸,在大街上溜达,遇上新开业的店铺放鞭炮,下意识以为是冲锋枪在开火,闹了不少笑话。新的时代涌现了很多新东西,他都需要学习,比如电视,手机,电脑……
当曼丽知道他连电脑是什么都忘了时,就把自己的旧笔记本电脑拿给他。练习打字的时候,可把女孩儿逗坏了。明明是要十指都放到键盘上的,他却两手食指悬空,瞪大双眼,十分小心的敲击着键盘,配上他一脸认真专注的表情,特别的萌。
曼丽笑软在水蓝色的布艺沙发上,岔了气,一边揉着肚子一边说:“老王,你这是什么指法啊,噗~~~两个手指怎么能快过十个指头呢,这简直就是一指禅嘛!”
背对着他在茶几前打字的王天风,脊背挺的直直的,赌气羞愧的脸颊通红。之前的于曼丽怎么敢质疑他的权威,她的一身本事都是来源于他,在能力上她对他是绝对尊崇的,可是现在却被她耻笑了,他的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心里觉得和平年代一点都不好。
他觉察到曼丽紧挨着他坐了过来,她温馨的犹如婴儿一般的奶香气味萦绕在他鼻端。一双柔软的小手突然握住了他的手,把他们压在了键盘上,然后仔细的把每一根手指都放在了正确的位置上。
王天风一动也不敢动,喉结像是升降电梯一样上上下下好几个来回,因紧张而吞咽口水的咕咚咕咚声,在自己耳朵中显得特别的大。他瞟了她一眼,发现女孩儿一脸无邪,专注的纠正着他的手型,他的内心更加羞愧了。
曼丽跪坐在洁白的长毛小地毯上,双肘支在茶几上,捧着明洁的小脸,仰头鼓励他:“好了,你这样再试试看,嗯?虽然一开始会不习惯,但是肯定比你的一指禅速度要快的多。”
他觉得手上还留有刚才曼丽掌心的温度,整个人僵在那里。女孩儿不明就里,疑惑的看着他。
王天风挫败的放松了脊背,微微含胸,双手也慢慢从键盘上滑了下来,低着头掩饰自己的脸色。“我觉得有点累了,今天就练习到这儿吧。”他沙哑着嗓子,起身逃走。
怎么啦嘛?曼丽疑惑的想,明明刚才还好好的呀。
她目送他回房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不是太着急,给他压力太大了。学习是需要循序渐进的,她决定下次要多鼓励他,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回头去关电脑,并没有注意到他开房门时的狼狈模样。
受了打击的王天风开始发奋修炼自己的一指禅功。
正如武功招式虽然各有流派,但是检验的标准终究还是要看谁的威力大。
开宗立派的天风式一指神功,在一周后让人见识到了他的厉害。
那天傍晚,郭骑云在客厅里回复邮件,最近他都是回来加班,执行老梁交代给他的秘密任务。
曼丽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王天风慢慢悠悠的拎着笔记本走过来,经过的时候他踢了下骑云的腿:“弄完了吗?比试一下啊?”
大狼狗按了一下发送键“好啦,好啦。比试就比试,不过你才练几天啊,就对自己这么有信心了?”傻狼狗冲他微笑了一下,对他的实力表示怀疑。
徽茵找了份今天的报纸,挑了篇新闻作为考题,随后一声令下,比赛开始。
骑云那边倒还正常,王天风仍旧是双手握拳,两手只有食指击键。却见双手快的几乎看不清,只隐约有一团影子。
徽茵张大了嘴巴:“无……无……无影手!”
曼丽也看呆了,最后比赛结果竟然是王天风录入的速度更快些。
大狼狗擦着额头的汗,“老王,你这是什么套路?一阳指吗?谁教的啊?这么邪门?”
曼丽揽过王天风的胳膊靠过去,一脸得意“我的徒儿,自然是师出名门,出手不凡啦,打你这个小小的郭骑云还是不在话下的。”女孩笑着扬起脸看他,“徒儿,你说是不是?”
王天风心想,谁是谁的徒弟啊,嘴上却自然的接到:“正是,名师出高徒!”
他是个不服输的,人又聪明勤奋,很快就适应了新的时代,起码日常生活方面不在话下。以前他是个急脾气,尤其在工作上,不过究其原因,形势逼人急。如今环境这么宽松,他又没有工作,整个人自然而然的柔和松弛了许多。
他依旧保持着军人的生活习惯。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牵着曼丽养的两岁大的金毛犬球球晨跑五公里,然后去附近的菜市场买最新鲜的时令果蔬,肉禽水产,七点前回来给大家做早餐。上午打扫一下屋子,下午又是俯卧撑,引体向上等一系列的体能训练,再带着球球出去遛一遛,就回家做晚饭。一天到晚,竟然也闲不下来。
他从前为任务玄心,做饭只是为了饱腹,并没有心思讲究味道。现在他也向电视里的美食节目学习,提高厨艺,取悦曼丽。
今天是周五,曼丽下午放课后会回来。他买了比平常要丰富的多的食材,糖醋排骨、油爆河虾、清蒸鳜鱼、京菜茭白、荠菜豆腐羹……,有荤有素,有冷有热,八菜一汤摆了满满的一大桌子。
曼丽一进屋就扑进厨房,顾不得找筷子,伸手就去拿排骨,被王天风打开了手:“洗手了吗?就直接抓?刚出锅的,也不嫌烫?”
“诶呀,就给我尝一块嘛?”曼丽一脸谄媚的抓着他的围裙撒娇。
“快去洗手,洗完再吃。”
“怎么饿成这个样子,学校里都吃不饱吗?”
曼丽一边洗手,一边抱怨道:“别提了!我们学校食堂除了三食堂还可以,其他几个食堂都太一般了。可是三食堂离我太远,下课后就算百米冲刺跑过去,也只剩菜汤了,肉菜一个都赶不上。离我最近的一食堂,诶……不提也罢。”
曼丽洗好了手,连擦都没擦,就抓了快排骨塞进嘴里大嚼,小脸鼓鼓的活像一只掉进花生堆里的松鼠。
“怎么个不提也罢?”王天风用勺子轻轻搅动着锅里的汤,锅底的食材像跳舞一样踩着缓缓的节奏浮上来,又沉下去。他把火调小了一些,慢慢的熬。
“唔……一思堂的大思傅,不……唔……不安于现状,喜番搞创西……”排骨太大,曼丽吃的太急,好不容易把肉吞进肚子,她左手捏着骨头,边说边舔上面的肉汁。
王天风一边笑她,一边把她下巴上的汤汁擦掉:“慢着点吃,没人跟你抢,你看看你这狼吞虎咽的……”
“呼……老王!你能想象吗?他们竟然搞出橙子炒肉丝、圣女果葡萄玉米、西瓜炒肉这种奇葩菜色,去年中秋,他们还弄了个辣椒炒月饼!!!哦~~~”曼丽两眼望天,一脸生无可恋,随即又抓起一块排骨抚慰自己。
“今早我还买了西瓜、提子和草莓,还有冰淇淋,都在冰箱里……”
曼丽两眼放光扑向冰箱:“老王,你真好!!!跟着你我永远都不用担心挨饿了!”
王天风眼疾腿快,转身长腿一伸,绊住了贪吃的曼丽“饭后再吃!”
女孩儿看看他一脸威严的样子,嘟囔着退了回来,又塞了一块排骨到嘴里,悻悻然“哼……饭后就饭后”
两个人正聊着,徽茵和骑云下班回来了。
骑云边走边说:“还没进屋呢,我就闻到饭菜香味了。”
小餐厅里,徽茵感叹:“曼丽回来就是不一样啊,平常都是四个菜,曼丽你一回来就是八个菜,你看看,桌子都快摆不下了。我们都是沾了你的光呢。”
曼丽捧着最后一道荠菜豆腐羹进来,“那是当然啦,老王是我的喜儿,又不是你们的喜儿,你们不过是沾了我黄公子,少东家的好处罢了,平常四个菜还不知足啊,你这不知道感恩的小蹄子!”
曼丽刚放下骨瓷汤盆,就学古装片里的浪荡公子调戏良家妇女的样子,去捏徽茵下巴。
“诶呀,你这手油乎乎的就来抹人家脸,脏死了!”
“嘻嘻,岂止有油,还有口水呢。”
“小坏蛋,坏死了你!”
小餐厅里的橙黄色灯光暖融融的亮着,照的米黄色的壁纸上的花纹一闪一闪的,四个人围坐在实木餐桌前嘻嘻哈哈,王天风给他们盛饭。
徽茵撇着嘴,拿眼睛溜了一下曼丽,抿嘴笑着揶揄她:“人家原作里的喜儿可是上了山,宁可去做白毛大仙也不去抵债的,就这样黄公子也不是一场空啊,现如今你于公子,可是把喜儿领回来了……”
她想接着说,你这可是大大的得手了呢,可是觉得这话儿怎么有点下道了?黄世仁可是那啥了喜儿,连孩子都生了的?她看着眼前的于公子和王喜儿,脑内了一下原作的剧情,觉得简直无厘头!赶紧住口,硬生生把话憋了回去。
曼丽的脑子都被菜给塞住了,完全没有多余的空间想她话里的不妥,骑云一向不敏感,王天风一脸专注的看着曼丽吃饭,给他布菜夹菜,徽茵想他连自己是谁都忘了,怎么可能还记得白毛女。
大家应该都没有get到刚才的失言吧,她心虚的扒起了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