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洗秽
中原多厚土,海滨鲜浪静,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于是才有“靠天吃饭”的忧虑和“傍海打渔”的艰辛。而无论哪种生存奔波,骨子里都是对本土故乡的残酷般的眷恋——洪水夹着泥石卷走房屋,燎原之火吃尽所有桌椅,或是龙卷风那样让人晕头转向的迷茫,或是海啸那样让人臣服的自然暴力,或是地震那样撕裂式的颤抖,越是让人真切感受到疼痛的毁灭越是让人固守家乡根基,在疼痛中拼命坚守本土。
那是一种接近悲歌一样的执着的爱恋,而大众化的眷恋故乡并没有那样沉重——最普通的恋乡,是客居他乡的游子特有的灼灼念想。
这种念想是细致的,隐秘的,且具有生长性的,时间愈久愈能发酵膨胀,然后在某个时间“嘭”的一声,炸得人涕泗横流。
因为,我是被炸过的。
在六七岁的时候,我从故乡出发,体验了人生第一个长达两天的火车旅程。大包小裹,我疲惫而精明地拽住妈妈的衣角,新奇又惊恐地看着人来人往。记不太清,只记得旅程的结束是我眯着困顿的眼睛,在半夜稀里糊涂地下车往前走,直到妈妈摇摇我的肩膀
“看,你爸来接咱们了。”
我的记忆就此结束,后来妈妈替我续上——我当时噌噌地跑过去,连拽带扯的爬到我爸身上然后闭上眼就睡觉了。
听说睡得很老实。反正那时,我不知道,这次搬家,横跨了多个省,而这一搬就是离乡14年。
年幼时,好奇胜过所有,所谓的“我们为什么要搬家”和“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全部被新环境带来的新鲜感所占有。不要强求我也不要在此苛责我,谁没穿着开裆裤满大街跑过,都是从小毛孩生长过来。
于是,我们就在这个城市定居。我开始了小学,初中,高中,开始了最大逆不道的青春期又被侥幸而狠狠地扳回正道,然后日子平稳的进行。这12年,真是几笔就说完了。
在这12年里,我有了这个城市人的生活习惯,也会了这个城市人的说话方式。而我也逐渐知道,我不可能融入——童稚时的就学会的家乡的口音是像血液一样贯穿全身的,还有那家族式的遗传的生理结构也好思维神经也罢,改不了的。
有一天,妈妈突然生病住进了医院,我异常安静的坐在医院长廊椅子上。因为我吓得根本哭不出来,我至今我忘不了那是什么感觉——头皮是麻的,寒意是钻进膝盖骨头缝里的,我的耳朵在抽动。我把这称作绝望。后来,我才明白,那种恐惧里除了对母亲安危的担忧,还有对身处环境的陌生——会发现,几百万人的城市里,血脉相连的只有三个人。即使有了生活的圈子,朋友工作人脉财富等等生活应有的东西,也只敢于把一天的困顿在俩个人面前放下。
城市真的那么大,血脉相连的三个人是多么亲密而渺小。
这个城市很好,我在这里长大到心智成熟到独立自主。它从未排挤我它也确实给予我。而我,这个移居过来的人无论怎么尝试,都找不到那份归属感。不是这个城市不给我,而是我的根基并不在此。
我回过家乡。一开始发现一些公交车路线我忘了;后来街道名字也改了;再后来故乡的人用生疏的普通话跟我交谈。
最后我知道了,我成了故乡的客人。我学业有成我茁壮成长,我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同时成为故乡的客人。
当我还没有从这份让人幡然醒悟的感伤中清醒过来时,我拿的录取通通知书又奔到另外一个地方。与送行的父母简单说了几句就再见了,神色平静到按我妈的说法就是“狼心狗肺面无表情”。
做过了故乡的客人的我,还会害怕做客何方呢。
也许有人是不会明白,这种感觉就像是夹生。一面光鲜十足却寻不到根,一面质朴亲切却沦为客人;一面有你生活的全部支撑网络,一面是你血液的发源地;两面都是如此可爱迷人,而两边都是如此彬彬有礼让我感到——无论哪一边,在我启程离开家乡的时候,我都在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