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阅读介绍写作方法论的书籍时看到了点评的链接,顺路点进来,一口气读完了余华老师的小说《活着》,感觉该书一直在写福贵苦难的人生经历。同时,作者自序里提及美国民歌《老黑奴》,并坦言受到老黑奴的精神鼓舞和启发,才创作了著名的小说《活着》。
纵观小说《活着》,我就是感觉主人公福贵的命运里就一个字——惨。眼看着家道中落,亲人一个一个死去,而最该死去的福贵却每每死里逃生。这令我想起幼时看到的枪战片里的陈腐旧套,为什么英雄总是打不死?
“废话!如果英雄早早地被打死了,电影就没法拍了!”每次讨论电影情节,我几乎都被小伙伴们这样笑话过。
是啊,连这个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你还要看什么电影?
原来,写小说也是如此简单,我这次又有点按捺不住了,我甚至感觉余华能想到的,我也想到过,只是没有勇气把它们写出来。
说得具体一点,就是把身边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然后加以典型化。譬如福贵的命运,就是现实生活中若干个苦命人的命运总和,集中地写到他一个人身上,这样就有了《活着》的艰难。
说到活着的艰难,余华老师好像特别有话要说。再比如他的另一部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主人公许三观,找的老婆许玉兰也是别人睡过的,生了三个儿子的命运也很惨,首先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想到了去卖血,这一卖血就是根本停不下来的节奏。
首先,围绕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是否被人(何小勇)睡过,一乐是不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一点仅仅是许三观的怀疑,后来许玉兰又承认有那么一次,被何小勇压在墙上。最后,就牵出了一个疑团,一乐是许三观的儿子,还是何小勇的儿子,引出了一次又一次风波。
其次,许三观为什么要去卖血?是偶然还是必然?许三观第一次遇到他爷爷村上的阿方和根龙,听说卖血可以赚钱;许三观本来是缫丝厂里的送茧工,原本靠这一份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自从听说卖一次血可得35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此外,余华的小说,经常有重复的文字,有点像那句“板凳宽,扁担长,扁担想要绑到板凳上,板凳偏不让扁担绑到板凳上”的绕口令。许三观是跟着阿方和根龙,继而结识了李血头(这个名字很有意思,容易让人联想到鸡头鸭脚之类的),开始走上卖血之路的。连一次喝五六大碗甚至更多的凉水,那种尿泡子随时有迸裂的危险,总让人捏着一把汗;还有“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的台词,也让读者听得耳朵根起了老茧。
实不相瞒,我还没有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没有看到小说的结局,我的浮躁病又犯了,怎么还不结束?许三观不是要卖血去救人,一乐病了,许玉兰带着一乐去了上海大医院;二乐病了,三乐留在家中照顾二乐;为什么又要去害人,在一边卖血一边去上海的路上,他又引进来两个人——来喜和来顺,教他们卖血,也教他们喝水,还要教他们点“炒猪肝和温黄酒”......
写小说,我真的不是那块料;读小说,我也读得很业余,甚至有点糟蹋粮食。
哎!我是真的无法欣赏名著,特别是余华老师的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