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山西焦煤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焦煤集团持有的分立后存续的华晋焦煤51%股权、购买李金玉、高建平合计持有的明珠煤业49%股权。
01
超70亿元收购两煤矿部分股权
华晋焦煤51%股权交易价格为65.99亿元,明珠煤业49%股权交易价格为4.43亿元,交易价格总计70.42亿元。其中现金支付比例为交易价格的15%,股份支付的比例为交易价格的85%。
山西焦煤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4亿元,其中10.56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对方中,焦煤集团为山西焦煤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焦煤集团的持股比例将由54.40%上升至61.89%。李金玉和高建平的持股比例由0上升至0.61%和0.59%。
02
同质化竞争加剧,资源亟需整合
随着焦煤集团的组建和煤炭行业的快速发展,新矿井及所属配套选煤厂的投产建成,煤炭资源整合的推进,焦煤集团和山西焦煤部分产品有了同质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焦煤集团及其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企业与山西焦煤之间主要在煤炭生产销售领域存在同业竞争,在煤炭贸易、供电供热、焦化等行业存在部分同业竞争的情况。
华晋焦煤和明珠煤业煤炭资源较丰富,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和山西焦煤构成了部分业务上的重合,与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协同效益。
山西焦煤表示,本次交易的目的有三点:一是整合优质煤炭资源,增强上市公司实力;二是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三是减少同业竞争,降低关联交易。
03
大型综合性优质煤炭企业优势将更加凸显
近年来,伴随着绿色发展理念及煤炭行业积极化解过剩产能等政策的推行,小、弱、危型煤企的生存空间被进一步挤压,大型综合性优质煤炭企业优势将更加凸显。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中国煤炭资源丰富,煤炭企业数量众多。由于历史原因,一矿一公司的现象普遍存在,并不利于煤炭企业做大做强。当前,煤炭行业已处于互相竞争的市场形态。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整合,煤炭企业实力得到了一定增强,煤炭企业的整合还将持续进行。”
“大型煤炭企业在企业转型、低碳投入、煤炭清洁化等方面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随着煤炭企业的不断整合,企业实力进一步提升,将推动全国煤炭行业实现良性发展。”
04
个人想法
焦煤集团通过专业化重组,将优质的煤炭资产整合注入上市公司(山西焦煤),一方面是响应国家、山西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战略部署,顺应推动国有资产优化结构的政策方向,另一方面是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综上,个人认为本次收购交易对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正向作用,加之业绩增长稳定,估值适中,且随着供给侧改革继续深入,大型综合性优质煤炭企业优势将更加凸显,看好该企业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