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小说我偏好都市情感人间百态这种,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张爱玲的作品最抓我的首先是文笔,只能感叹她真的是天才。文笔方面我最喜欢的是她的比喻、色彩描写和动词的运用,极具画面感。
张爱玲的比喻出神入化、让人起鸡皮疙瘩,我总是会感慨:“ 她是怎么想到的?原来还可以这样写啊!”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那句有名的比喻: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 一粒饭黏子,红的确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蚊子血”和“明月光”,“饭黏子”对“朱砂痣”,生动的比喻比心理学理论更能让人理解人性。
她还有很多经典的比喻,其中透露出她超乎常人的通感能力,一句话里经常具备视觉、嗅觉、触觉等几种感觉,比如她写“笔直的小喉咙,小洋贴管子似的”、“汪汪的温厚红润的眼睛完全像嘴唇了”,还有形容天的蓝是可以伸手掏下一块来,反向思维用思想去比喻头发等等。
张爱玲深谙颜色的学问,晦暗的酱黄色、棕黄色、金棕色、白桃子、苍黄、淡黄、刨光油过的木头......都被她用来形容人的肤色和在各种情形下脸色的变化。还有各种意想不到又那么精准的搭配,比如她写娇蕊的一件曳地长袍,“是最鲜辣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鲜辣”和“潮湿”好像矛盾,被她这么一搭又感觉很合适,这种绿色是让人能感受到的。“沾着什么就染绿了”看着在写袍子,可娇蕊的媚劲就浮现在眼前了。
她的文字那么生动,离不开动词的妙用。太阳是一点一点掉下来的,树影子斜卧在太阳影子里,身子从衣服里蹦出来,睫毛在手掌心里扑动,眼睛里生出泪珠来......
文笔与故事内容是分不开的,这些高超的写法来源于张爱玲对细节的敏感、人性的洞察,让读者一边感受美一边不知不觉沉浸在故事中,故事里人物的情感、生活、命运好像与自己也发生牵扯。故事结束的时候我总是感受复杂,想形容一下,可是悲凉也好、空虚也罢,都无法描述清楚,像回味刚喝下去的酒,一边品咂甘醇一边在唇齿间留下淡淡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