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味(1)

                            酒来酒来夜

                                                        萧何参上

  他说:“酒是好东西,没听说过酒能消愁么?这东西能让人燃烧起来。”他面部紧绷着,仰头喝下一口酒后才渐渐舒展开僵了的脸。

  酒此时在我的认知里,很渺远也有隔离……

  我真的认识人不多,却真的有人约我去吃一次饭,当然,是约不是请。我进了餐馆,一路忍着周遭的喧闹和叫喊,费了好大劲才到了指定的包房。我推开门,看见一桌子的酒,啤的,白的,太多的我叫不上名字。“那个,我不喝酒……”我支支吾吾,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先说你好一类的话,而首先坦白自己没有酒量。

  其实,酒往往能引出来很多我期待的故事,推杯换盏中,我摘掉了眼镜,模糊中看到朋友一次次一饮而尽,吞咽掉的酒水逐渐作用在他们的眼眶上,红肿着,闪着淡银色的光。我忘记了开场自己的坦白,一口一口喝着飘着白沫的崂山雪花,味蕾从开始的苦涩变得麻木,视野变得摇晃模糊,再不清楚。

  听着音乐,我看着喝起酒来不要命的陌生人,仿佛他想自然的醉倒,长睡不起。无能为力,就干脆让自己没有力气。

  2017年上半年,聊城。每个衰孩子都有一个拉风的梦,或者穿着修身的韩版风衣,或者背上吉他走过一座座城市……我戴着耳麦,站在吉他社训练房的楼下,我深深知道自己手里550块是自己半个月的生活费。时间久的,我感觉手心握满了汗渍,几张钱币也粘在了手掌,我开门走进去的时候反而没有刚才那么沉重。说起来倒是尴尬的很,因为想写一份关于“音乐骑士”的笔记,才最初想贴近这里,或许会有更多不曾闪现的灵感,然而,最后这份笔记却不了了之,原因我便解释不出来更加生动的来,我无非是把注意力与爱转移到别的事件上去了。不过,这都是经历,每段镜头都有我忘我的表演,无论你我说这种事是否值得或后悔,但是某刻我们都可能隐约觉得这段时间弥足珍贵,不是么?

  总要做些什么请心动的记忆慢些走,不是别人口里草率的说了句矫情,而是竭尽全力不辜负记忆中对自己诸多呵护的人,即便是笔尖停在纸上,婆娑间也动情。这是我在初上大学的时候听学长吉他演唱《春风十里》时,在日记记下的一句话。鹿先森的《春风十里》当时火了一阵子,不时有学长拨弦此首,拉上哥们站在楼下向喜欢的女孩子表白。我完全不沉浸在这浪漫的气氛里,刚刚我从商业街经过的时候,有个兄弟一脸醉态,身边一个人搀扶着他,他走路摇摇晃晃,口齿严重不清,“你看你这熊样,时间久了,分手不是必然,却也是经常的事。”旁边搀扶的人说道,并且用反语刺激着那兄弟自尊。我怔然的不知道该伸出哪一只脚去前进,我一度以为,这种我从未见过的醉态,只会出现在某某频道的家庭剧里,我甚至不知道那一刹有一点心悸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可笑还是可怕。我听着他深情地弹唱,感到一团沉重的气息从胸腔掠过,不过那学姐微笑着答应的时候,我又觉得明朗多了。说起这个,没有对未来有什么明确的规划,也没有想成为富翁的愿望,却唯独对“爱情”这及其抽象的笑与痛苦多了一点好奇,可能这是他人与我不想承认的一点。青春之所以为青春,瓶瓶罐罐;轻唱之所以又轻唱,月色余辉;常常漂浮着忧伤的颜色,困在懂与不懂。

  莫名的情愫啊,谁来将她带走呢?只好把岁月化成歌,留在山河。

  一年过去。生活并没有什么起色,偶尔我买一包耐嚼的口香糖,穿行在诺大的的校园里,感觉某个地方有氛围,我便瘫坐在长椅,头戴耳麦,用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哼。远处的湖南路大桥闪耀着彩色的光,当夜晚降临的时候,我才感到城市独特的宁静,然后,思绪被习习的晚风带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庸碌”在心里也默认成了平凡的侧影,回想起这匆匆的青色岁月,我没有对自己碌碌无为充满慨叹,看着远处的灯火闪闪灭灭,我知道自己迟早会成为那么一盏路灯,可能无意中也曾给过这个世界光亮,不过总会有一天,也会灯光暗淡,然后像踩灭一根烟头那样,生锈,熄灭……

  有人轻拍了下我的肩膀,“可以往左坐一下么,”我回头看见一位戴着大大眼镜框的女生,她背着一把大吉他,夜色中我能看见她绑着好看的马尾,“我习惯坐这了。”她坐下后用打扰的语气说,“我坐在旁边肯定会扫你的兴,我到处转转便好。”我实在不习惯和女生靠的太近,以至于我舌头紧张,竟然吞咽掉了口中的口香糖。“没事的。”她摆摆手……我轻轻点点头,转身往别的地方去,我想再找一条长椅,静静想想《音乐骑士》的笔记该如何写下去。

  在不远的地方我找到了长椅,我戴着耳麦躺下,无论我调换成哪首感觉不错的歌,都净化不掉胸口的急躁,每逢这种僵化的像静止的时间,只会有一种强烈的自卑与热流动摇我的心脏……我点燃一支香烟,那味道呛得我不停的打喷嚏,泪水直流。

“ 旧铁皮往南开,恋人已不在

收听浓烟下的

诗歌电台

不动情的咳嗽,至少看起来

归途也还可爱

琴弦少了姿态

再不见那夜里,听歌的小孩

时光匆匆独白

将颠沛磨成卡带

已枯卷的情怀,踏碎成年代

就老去吧,孤独别醒来

你渴望的离开

只是无处停摆 ”

这声音逐渐的清晰起来,我看了眼,是刚才那位姑娘扫弦哼着唱。比起这首原本带着沙哑感的《理想三旬》,她唱的反而带了些清净利落,我安静地听着,不敢挪动僵硬的腿。是的,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一轮迟迟不见的月亮从柳树梢渐渐露出光芒,没有什么能把这刻永恒,手指轻轻地点点烟头,余光看到远处湖里的倒影丰富着湖面的波动,这是安静幸福的滋味。大千世界,众人可能如我在迷茫中相信着内在的潜力,体会追求着惬意的次元。

凉风醒明月,思念湿透衣衫。

我突然想起那个我深深喜欢的姑娘了。

古城,里面老式的建筑配合着夜晚聚光灯的闪耀,远近看来,都有久违的温和感,或者可以描述为带着新鲜的安全感。我一边走一边打听,希望不要偏离正确走向光岳楼的街道,不过街道边的物什也是有意思得很,带着青铜色的佛像,碰掉了淡黄色露出泛黑色材质的古镜,这是一些卖古董的区域。我饶有兴趣的拿起一枚铜钱,脑袋里脑补它一生的故事。陈旧呢,当然值得我尊敬,一字一情深,一物有生涯。花两块买一根糖葫芦,看着擦肩的人讶异或奇怪的表情。附近有人在唱歌,我听得出来,这是吉他伴唱,而且听音色,这把吉他是少有的好搭档,一定价格不菲。我的耳朵已经擅长捕捉音乐的气息,抑扬顿挫间仿若有只手拉着我的袖口告诉我,一定要去那里……我大口咬下那串冰糖葫芦,寻着声音的来源加快脚步。一群人围成一个圈,我踮脚看见了那把吉他,外形也是酷的很,看的满足之余,我才把视线转移到那位歌手身上。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中长款风衣,夜色染黑了他的裤子,那双别致的马丁靴我很是喜欢,他身边有一位坐着高高座椅的姑娘,怀拥着一把黝黑的电吉他,摆设在地上的聚光灯间隔着打在他们身上,周围人都安静下来,他们可能在入情的听音乐吧。

那姑娘长发盖住肩膀,随着节拍低头昂首,显着谦虚的表情,温温和和。高高的长椅仍然能看出她高高的个头。怀里抱着电吉他的她和主唱同框的唯美感很强,我也有些不自然的故意往她那边看,偶尔四顾,来掩饰我的目的。真正听到这首歌高潮部分的时候,我才听的出来这首歌是逃跑计划的《一万次悲伤》。

一首歌往往在音调的变化中表达出自己这几年的辗转不安,不懂的只能有些是非说辞,懂得便用几年来最虔诚的沉默缅怀过去,跟着哼跟着想……我摸了摸口袋,只剩下几个硬币,这让我一度尴尬了起来,我站在晚风里,等待着他们几个人唱完今天的曲目。空气渐渐寒冷,主唱的那个男人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一件外套,轻轻披在了姑娘肩头……

我完全忘记了要去哪里这回事,清晰地我看见那男人眼角闪着泪光,“每一颗眼泪是一道光,最昏暗的地方也变得明亮,我奔涌的暖流,是寻找你的海洋,我注定这样……”男人歇斯底里把这段唱上去,却没有喊破,我知我爱极这段。

   

      他们唱完清理场地的时候,我故意找了个机会和主唱搭话。

      男人说几句就自嘲一般的笑笑,可是,这笑容一点也不像我大学舍友那样自嘲一般戏谑地笑笑,我只是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悲哀。然后被香烟的烟圈刺激的的流出眼泪,从年轻时候拿抽烟这件事耍酷到如今精神麻木,神经高度依赖迷离的烟草味,我想,其中的故事一定不是他愿意去经历的。坐得近来看,我才看得见他已经一脸胡茬,“看你年纪不大,戒烟趁早啊,”他把烟头摁灭在地上,“好习惯还是要有,要喝一点么。”他指向路边一家酒馆。

      我也熄灭了烟,哭笑不得。

      男人的家庭背景并不好,贫穷并没有什么,不过要是周围的人对你的贫穷嗤之以鼻,显然,贫穷也会成为一种罪过。男人花光了家庭攒下的钱,考上了大学,不过城市的灯红酒绿里也隐藏了暗淡的堕落和令人麻痹的诱惑,挂科与重修是常有的事,打工赚来的钱除了交付学费,大部分都用来买醉。听他讲,也是因为个姑娘,体会了爱情的滋味,一夜听懂了许巍朴树,一生承诺不恨不忘,因为不足道的小事认识,也是因为不足道的小事老死不相往来。男人承认自己做的并不好,可是一个“好”字又怎么会是随便说的呢?他情绪开始不稳定起来,叫嚷着倒酒倒酒,却把酒倒在了桌子上,“好是什么?好是永无止境,她哪里会满意?”我的脑袋越发沉得厉害,我听见他说这话真是感到刺骨的寒冷,我什么也不了解,却了解一个男人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心里该藏了多少委屈,我想,那姑娘听见这样的话还会责怪他的酒后胡言乱语,说话一点责任不讲吧。

      那跟着男人唱歌的漂亮姑娘端了一些茶水来,坐在他旁边喂他茶水醒酒,我也有些不适,但是意识还算清醒,男人指着姑娘,“赵温,我在多少个城市漂泊,在上海街头碰见她,这姑娘竟然愿意跟着我,她关心我啊!对我真好,我肯定不会辜负她,我肯定……”

      我一点没听进去,撒狗粮的话就免了。

      茫茫人海遇见,话也不必多说,我听了你拨弦,你看见了我全神贯注的眼睛。因为喧嚣的夜晚我听见了你,有个声音告诉我,我一定要带着我的电吉他和你一起。

      我笑着喝下一打扎啤,“真草率啊。”其实我除了觉得他们的奇迹缘分之外,我心里还有无比的羡慕。没法说什么聊天技巧,惟有轻声说句“祝福你们!”

      这种奇怪的交朋友的方式仿佛没有引起他们的戒备心,男人洒脱的举着酒杯哈哈大笑,直到分别都是一脸笑容。我只是他一路旅途的萍水相逢,相互倾吐下风尘,留下一些嘱托和祝福便好吧。

      意识模糊的我已经记不大清楚我是如何离开古城的,打车的可能很大。此时夏天快要过去,清晨夜晚的温度骤降,能感到明显的温差。我沿着城市里的巷路,从记忆中努力寻找熟悉的路牌和引人注意的建筑物,擦肩而过的人向我投来嫌弃的目光,我一身酒气,凌乱的头发略显邋遢的穿着更是暴露了我不端的品行。眼睛已经看不清路边商店的门牌,然后又突然想起一些不堪,眼角慢慢渗出了泪水,看着身边一对对情侣搂搂抱抱走过:也有些女士穿着好看的短裙,搭配着素白的短袖,抱怨着天气怎么变冷了;忙碌了一天的男人从公交车上挤下来,低着脑袋疲惫的游走……模糊着看世界感觉竟然有些孤单和害怕。

      胳膊已经有些冰凉,我倚着路边照着昏黄的路灯,脚下的影子偶尔变动。我感觉身上没有多余的力气,暗淡的光进入我的眼睛,我更想躺在旁边的灌木丛里了。我瘫坐在路边的石阶上,身体因为酒精燥热早已经变凉,飞蛾暗沈沈地飞,舞动着黑夜的漫长。

      只要我一动不动,这暖色的灯光外的黑夜早晚有一天会将我包围,然后外释些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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