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媚打电话来的时候,欧若溪正陪一众代理商们在私人会所吃饭,觥筹交错,酒酣耳热,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因为电话声响,她自罚了三杯。电话铃声执着而固执的一遍遍响着,她不得不走出包厢外接听。
“欧若溪你好,我是叶媚!”这是叶媚固有的开场白。欧若溪忍不住乐了,说:“知道知道 ,我这会儿正忙着呢。有什么急事嘛?”
“到也没什么特别重要的急事……”电话那端的叶媚停顿了一下。“那我先挂了啊!正陪客户们吃饭呢。”欧若溪急急地说。
“哎,等等,那个”叶媚犹豫了一下说。“是有个事儿要跟你说,我纠结了这么久,觉得还是有必要告诉你一声。”“我的大小姐,那你快说啊。”欧若溪不明白一向急嘴快舌的叶媚今天怎么变得这么吞吞吐吐的似有难言之隐。
停滞了几秒钟,叶媚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郑耀轩死了!”“你说什么?”欧若溪问。“我说郑耀轩死了。”叶媚加重语气又重复了一遍。
欧若溪的电话“啪”的掉到了地上,她弯腰去捡,才发现头晕的厉害。她靠着墙角蹲下来,“什么时候的事?”她装着无关痛痒的问,故做冷静的声调里掩饰不住明显的颤抖。
“上个星期,也就是三月底。”叶媚说。“他死于肝癌,从发现到走,前后不到七个月,很可怜,他老婆不肯花钱给治疗,怕人财两空。我们几个关系好的同学去看他的时候,都忍不住当场哭了,一米八五的大个,瘦的只剩一把骨头了,整个人都变了形,他看到我们,泪水涟涟,无声地流了一脸……”
欧若溪听不下去了,电话里嗡嗡嗡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她用力一抛,将电话扔进了水花四溅的喷泉里。她定定神,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漫无目的的走着。
私人会所开在郊外,离市内有很远的距离。夜阑人静,行人稀疏,车辆也少。欧若溪抬头看天,月明星稀,澄澈净朗,正是看星座的好时机。
郑耀轩是射手座,自己是处女座。很多年前,俩人恋爱的时候,晚上去压马路,他都会教她怎么在群星中找自己的星座。她总是找不到,他就笑她没耐心,每次都是他琢磨半天,找好了再来喊她看。有时候太累了,她就靠在他身上睡觉,等他慢慢找,他是个慢性子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是慢吞吞的,不急不躁,和自己风风火火的雷厉风行刚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人说爱情是需要性格互补的两个人在一起才行,也许是对的。
她十九岁时认识他,那一年他二十一岁,高大,健硕,帅气。她从没有谈过恋爱,没有任何经验。他一点点儿的引导她,她总是羞怯的放不开,他爱恋的取笑她,捉弄她,叫她“傻妞儿”,这个爱称陪伴了她七年,那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她的导师。他们在一起的那些年,她一直叫他“师傅”。他叫她“傻妞儿”。私下里俩人一直这样称呼彼此,这是只属于俩人的秘密,连他们最好的朋友叶媚都从来不知道。
他高大威猛,她娇小玲珑,他总是能轻而易举的把她举高高,她在他的头顶吓的失声尖叫,他却又一转手,把她从头顶给转到了自己怀里,他贴紧她,他宽阔厚实的胸膛里心跳如急急的鼓点,她就没来由的羞红了脸。
那是多么快乐的青春时光啊!
七年里,俩人从学生变成了社会人,从不谙世事变成了圆滑的小商人,从一文不名到终能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
他曾许诺过,要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层28楼的旋转餐厅里向她求婚。他向她描绘求婚场面:要有九十九朵鲜艳的红玫瑰,要有金伯利八爪八心的钻戒,那个时候金伯利是他们这个城市最好最高档的钻石品牌,“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响亮口号不知蛊惑了多少女性恨嫁的心。
她久久的期待着,他隆重浪漫的求婚仪式却一直没有来。
赚钱是辛苦的,尤其是做小生意者更甚。他是个性格内敛的人,不善于和人竞争,觉着现在的生活已经很满足了。她是要强好胜的,从来不甘于人后,一直冲锋陷阵在前,逐渐的,她看不惯他的懦弱,他讨厌她的强悍……亲密无间的知心爱人慢慢变成了相爱相杀的怨偶。
他们频繁的吵架,用最刻薄恶毒的语言攻击对方,其尖酸之程度见血封喉,一招毙命。不吵的时候就是冷战,屋子里的沉重气息令人窒息……有时候也会和好,但是嫌隙已深,即便是两人肌肤相亲的时候,她也能感受到他的疏离和隔阂。
他开始夜不归宿,想回来就回,不回也不和她打招呼。她在无数个冷寂的夜里泪湿衣襟,难以释怀,他是她的初恋,是她最爱的爱人,是她的青春烙印,是她的全部爱恋。她想当面问他:你还爱我么?终是没有勇气,他的漠视和冷眼让她如坐针毡,度日如年。
终于有一天,她在他的包里发现了一盒昂贵的壮阳药,十粒的药丸还剩下六颗,桃粉色的小药丸闪着魅惑的光。他已经用掉了四粒,也就是说在她所知的有限时间里,他已经出轨了四次。她和他在一起七年,他从来没有用过类似的东西,更别说这种延时助兴的虎狼之药了。
揭开真相的那一刻,她浑身颤抖,泪水横流,瘫软在地。即便事隔多年,那种被最爱的人所侮辱、背叛的痛楚依然痛彻心扉,思之令人寸断肝肠。
她是一个那么硬性子的人,一个人眼都不眨的在房间里坐了两天一夜,第三天晚上的时候她独自一人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数千里之外的最北方。
那一年她二十六岁,他二十八岁。
她从情窦初开的年华和他在一起,曾以为的生死与共,死生相依,执子之手,白首不相离,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甜蜜誓言犹在耳畔,转眼,都已成空。
他在她出走的那一年的年底便结了婚,新娘是个肥白壮硕的风骚女人,听说以前是混夜场的,床上功夫非常了得。至于是否是之前他所出轨的那个人,她也并不关注了。
这些都是叶媚絮絮叨叨的告诉她的,“这个女人根本配不上他,不及你的百万分之一,给你当柴火丫头都不陪,不知道他咋鬼迷心窍的瞎了眼,娶了这样的女人进门的?”听说新婚之夜他喝的酩酊大醉,吐的一塌糊涂,醉到都没能洞房花烛,气的新娘子当着一众同学们的面扇了他耳光。
她听到这些的时候心痛的无以复加,那个阳光俊朗的少年啊,那个她爱到卑微入尘,披肝沥胆,呕心沥血的心上人啊,居然被这样一个不堪的泼妇给套牢了?
她跑去酒吧买醉,把自己喝到胃出血,在医院躺了一周,靠打点滴维持生命……她竭尽全力地爱了他七年,又用了两年时间才慢慢放下。
她在二十九岁的时候结识了现在的先生,先生是大学老师,他懂她,体谅她,爱惜她,他于她,亦师,亦父,亦如兄。
有这样好的坚强后盾,她心无旁骛的在事业上勇往直前,搏命厮杀,几年下来,已经成了业界当之无愧的一姐,一跃成了这个城市的新中产。她的生活体面,舒适,富足优渥,儿女双全,婚姻幸福,家庭和睦。自然成了同学们羡慕攀比的对象。
反差最大的是郑耀轩,这些年他过的并不好,他自己本就不是一个善于钻营的人,娶的老婆又是个会花会玩儿不会赚的主儿,坐吃山空,生意越来越难做,他索性转了店面,去一个房产公司给人开车去了。
同学们提起他来,都是一声叹息。欧若溪过的愈好,貌似就愈加衬出他的悲惨来。
大家总是会说:如果你们俩结婚了……要是你们当初没分手……诸如此类,云云的……欧若溪只是觉得尴尬,难过,她真心希望他能过的好,生活的幸福快乐。她真的希望他能比自己成功,幸福,受人尊重,令人仰慕。
她对他,只有心疼和无助,从未有过丝毫的幸灾乐祸 和错过老娘活该你倒霉受苦的心态。
别后八年在老家的人民公园里她见过他,那年春节她回娘家,带着孩子在公园里遛弯儿,那天天气特别好,孩子们追着一群小孩在公园里跑来跑去,笑声朗朗。
她坐在一颗柳树下百无聊赖的抬头看着天空的云卷云舒,偶有鸟鸣在梢头啁啾,微风过处,有不知名的花香浮动,微闭眼,深呼吸,俗世的幸福就这么一下子击中了她……
恍惚中她想起了久远的过去,似曾相识的场景重现,那一年好像是他们情最浓时吧,仿佛也是这样的日子,她偎依在他怀里假寐,他在她耳畔哼唱: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我们并肩坐在桃树下,不知怎么睡着了,风在林梢鸟在叫,梦里花落知多少,梦里花落知多少……
弹指一挥间,数年已过。她喟叹一声,抬眸间,却看见了他,如有神助般。
她当即心下大骇,整个人完全傻掉了,不知该说什么,是文艺腔的问候:一别经年,你还好吗?还是:原来你也在这里?或是:好巧啊?……终是什么都没有说,她傻瓜似地望着她,秒成木头人儿。他定定的望着她,眼神复杂,眼波流转,似有无限的痴缠痛楚……
有人在高声呼喊他的名字,他并未做声,仍旧呆呆的望着她,似有千言万语,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她心下痛了又痛,别开头,调转目光,循声望去,却见一个肥胖的妇人,牵着一个半大的孩子朝他走过来,那妇人边走边伸手在自己的肩膀里摸索,似在拉滑掉的内衣带子。孩子高声叫着“爸爸爸爸”,她转头看见他的目光里有掩不住的嫌弃和无可奈何。他的两鬓已经有了斑驳的白发,英俊的容颜难掩疲态,高大的身躯似乎有些微驼了,曾经那么意气风发的一个人已经有了颓败之势。她想起他今年不过也才三十六岁,怎么就这么不堪岁月呢?经济的窘迫真的可以摧毁一个男人的意志吧!
她转过头,没来由的湿了眼。泪眼迷蒙中她看见他渐行渐远的姿势像极了《大话西游》片尾的至尊宝。“那个人的样子好怪。”“我也看到了,他好像一条狗。”当年和他一起看电影的时候,看到这里,他们俩像个二百五一样 ,笑的要死,分手后,她一个人再去刷剧到这里时,哭的要死,因为经历了同样的感情如电影刻画那般,而今,似曾相识的场景重现,亲眼看到自己曾经最心爱的男人这般的无助,她想哭却哭不出来,只能心痛的干瞪眼。
她后来托叶媚转了三十万给他,却被退回了。叶媚说,他坚决不收,又急又气的样子像要杀人。她收回了钱,自此,再未提过钱的事儿了。
后来的这些年,再没有人向她提起过他,同学们好像约好似的向她屏蔽掉了他所有的一切。
没想到,再次听到他的消息却是噩耗,那么生龙活虎的一个人就这么去了,已作云烟飘散在风雨中。从此世间再无她的旧情人,连同她的青春,她的爱情,她的过往……他去了,她成了一个没有了历史的人,苍白 ?是多么的孤单啊!最为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仍然贱兮兮的爱着他,那些刻骨的伤害,都已无足轻重,她只记得他的爱,他的好,他的温暖,他的关切,他的执着,他的深情……
她恨自己,如果当年自己能留下和他共同面对,而不是任性的一走了之,也许,他也不会得这个病,刚刚四十岁就去了……
可是再多的痛悔也换不回他的性命,他已经永远的去了,从此,世间再无郑耀轩,那个叫欧若溪的女人再无回忆。
她哭的不能自已,行人侧目注视着这个锦衣华裳的美丽女人,看她哭的稀里哗啦的一塌糊涂,以为她有神经病。
已到闹市区,灯火辉煌,霓虹闪烁,人流如梭,车流如织,这么热腾腾的美好世界,郑耀轩再也感受不到了,他永远的消失在这滚滚红尘里,化作了虚无。
她蓦然想起,曾经她也有过他的孩子,那一年自己大概是二十二岁吧,才三十多天就反应的非常厉害,喝水都吐,头晕目眩,起不了床,胃里翻江倒海,黄胆都吐的一塌糊涂了,她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生不如死。他们去医院堕胎,手术完了才知道是双胞胎,又后悔又遗憾。看着她痛苦的样子,他心疼的无以复加,那么大一男人抱着她哭的稀里哗啦,他心疼她受的苦,遭的罪。那么浓烈的爱此生再也无人能给。
这一生,她从没后悔过爱他,他给了她轰轰烈烈,悱恻缠绵,入骨深重的爱情,她见过爱情最美好的样子,最是他们俩情深义重时。
回首多少事,转头已成空。斯人已逝,生者永痛。
她一瘸一拐的回到家时,已近凌晨一点,先生正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她扑进他怀里大放悲声,哭了个酣畅淋漓,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紧紧的抱着她,爱抚的在她背上轻轻的拍着,直到她哭的累了……
那一夜她做了一个绯色的梦,梦中依然是十九岁的青葱年纪,看不清是身在何处,帅气英俊的郑耀轩邪魅的笑着,正和她耳鬓厮磨,春光旖旎,深情缱绻……
她感受到了无比的舒畅,无上的快乐,他们两位一体,阴阳契合,在云端上漂浮,在阳光下欢笑,在大海里冲浪,一骑双乘在无边无际的青青草原上纵马欢歌……
她愁苦的脸庞浮现出了轻轻的笑靥,先生坐在床边深情的凝视着睡梦正酣的她,帮她掖了掖被角,轻轻的抚了抚她额角的碎发。
八九点钟的太阳透过落地玻璃铺满了整个房间,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正是最美人间四月天。
一切正欣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