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补遗卷三·一】
辛亥,端阳后二日,广西刘明府大观袖诗来见。方知官桂林十余年,与比部李松圃、岑溪令李少鹤诸诗人,皆至好也。席间谈及广西官况清苦,独宰天保三年,为极乐世界。其地离桂林二千余里,乾隆四年,改土归流,方设府、县。岁有三秋,狱无一犯。每月收公牒一二纸,胥吏辰来听役,午即归耕。县中无乞丐、倡优、盗贼,亦不知有樗蒱、海菜、绸缎等物。养廉八百金,而每岁薪、米、鸡、豚,皆父老儿童背负以供。月下秧歌四起,方知桃源风景,尚在人间。刘《率郡人种花》云;“锄芸植嘉卉,人力助天工。此乐真吾有,分春与众同。暮烟生远水,樵唱散遥空。领得山中趣,横琴坐远风。”《甘棠渡》云: “渡头溪水系渔船,细雨潆潆叫杜鹃。花片打门春已暮,牧童犹枕老牛眠。”
辛亥,指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
刘大观,(1753年—1834年),字正孚,号崧岚,山东临清州邱县(今属河北邯郸市)人。乾隆丁酉拔贡。初仕广西永福县令,署理象州、马平、贺县,调补天保。丁忧,服阙,先委治承德,旋补开原县知县,升宁远州知州,捐任山西河东兵备道,兼管山、陕、河南三省盐务,二署山西布政使。罢官后,寓居怀庆府,直至终老王屋山,得寿八十有二。工诗善书,是当时辽东地区最著名诗人、高密诗派中坚人物。乾嘉时期著名文人,为官有政声。著有《玉磬山房诗集》十三卷,《文集》四卷。
比部,原为古代官署名,明清时对刑部及其司官的习称。三国·魏始设,为尚书的一个办事机关。后几代因之。隋、唐、宋属刑部。元以后废。其职原掌稽核簿籍。后变为刑部所属四司之一。
李秉礼,(1748年—1830年),字敬之,号耕云、松圃、松甫、韦庐,又号七松老人。祖籍江西省临川县温圳杨溪村(今属进贤县温圳),寄籍广西桂林。清代著名诗人。官刑部江苏司郎中。与父李宜民、子李宗瀚被称为“李氏三代红顶子”。有《韦庐诗》内集、外集。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袁枚重游桂林,与之相交甚欢,有《朝阳洞题诗》等诗作。
岑溪,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县级市,由梧州市代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两广交界处。唐至德二年(757),龙城县改为岑溪县,是为岑溪县名之始。宋开宝六年(973),原南义州三县先后并归岑溪县。此后历代除隶属变迁外,岑溪县名及建置基本不变。1995年,岑溪撤县设市(县级),仍隶属梧州地区。1997年,改由梧州市代管。
李宪乔,即李少鹤(1746—1799),原名宪乔,字子乔,山东高密人。自幼聪明过人。乾隆三十年(1765)拔贡生,四十一年(1776)举人。出任广西岑溪县令,后迁广西归顺州(今靖西)知州。居官洁身自好,耻随流俗。以诗闻名,学李白、韩愈等唐代诸家:书法师承米芾、黄庭坚。其诗意境深远,气势宏大,与李石桐、李叔白合称“三李”。著有《少鹤诗文集》、《少鹤内集》10卷,《鹤再南飞》、《龙城集》等。
天保县,清代旧县名。乾隆四年(1739年),广西镇安府添设附廓县,名“天保县”。1951年8月,与敬德县合并为德保县,县治设在原天保县城的城关镇,即今德保县城关镇。
改土归流,就是废除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改由中央政府委派流官直接进行统治,实行和内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
三秋,指孟秋,仲秋,季秋。
公牒,音gōng dié,意思为官方文书。唐·韩愈《袁州申使状》:“每奉公牒,牒尾故牒字,皆为谨牒字,有异於常。”
胥吏,音xū lì,旧时官府中办理文书的小官吏。“胥”指的是一种基层的办事人员,即政府将平民按户口加以控制,并从中选拔出“有才智者”加以管理。“吏”本是指替天子管理臣民、处理政务的人,即“官”。一般认为,汉代以后“吏”逐渐专指小吏和差役,即没有官位的官府工作人员。
樗蒲,音chū pú。汉末起盛行于古代的一种棋类游戏。博戏中用于掷采的投子最初是用樗木制成,故称樗蒲。又由于这种木制掷具系五枚一组,所以又叫五木之戏,或简称五木。
养廉,指养廉银,为清朝特有的官员之薪给制度。创建于雍正元年(1723年)的该薪给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来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污情事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养廉银的来源来自地方火耗或税赋,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例如,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养廉银则达一万两。而台湾总兵年俸67两,军事加给144两,而养廉银则为1500两。
芸,一种草,东汉·许慎《说文》:“芸草也,似目宿。”另,古同“耘”,除草。
甘棠渡,当指甘棠江上的渡口。甘棠江,古称龙岩江或灵岩江,珠江水系西江支流桂江干流漓江段支流。为桂林市灵川县境内漓江最大支流。刘大观在桂林府任职多年,应该到过此地。
【闲言碎语】
看到袁枚记载的刘大观描述其在广西天保县当知县的日子,似乎是在桃花源里过日子,真的令人神往。其实,只要认真看看历史书,我们就可以知晓,真相未必如此。要说过上了神仙日子的,那就是刚刚改土归流之后的初任流官,他们的确是过了一段土皇帝的好日子。而整个改土归流过程,则是刀光剑影,兵戎相见,恩威并施。
说到改土归流,就不得不说一下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在唐朝时期羁縻制度的延续,元朝时逐渐演化完善为土司制度,明朝时土司制度达到高峰。土司制度是对中央政权无力顾及的边陲地区土人头目的一种笼络手段,“以土官治土民”,承认各少数民族的首领世袭地位,给予其官职头衔,以进行间接统治。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司法、财政、行政、兵事都可以自治,对于当地人民掌握一切生杀大权,除了不能登基称帝,其他一切甚至比照皇帝,而且只需要象征性的向朝廷缴纳微薄的赋税。明朝是土司制度的高峰,因为在明成祖时期对越南进行征伐,朝廷更需要西南边陲的稳定,以保证军队后方的安全,所以对土人大加封赐。至明朝万历年间,朝廷抗日援朝,又加上辽东女真的兴起,使其无法顾及西南,为了保证国内政权稳定,避免多线作战,对西南土司更加优待。因此,导致清朝初期土司势力过大,尾大不掉。雍正四年(1726年),云南巡抚鄂尔泰对此言之甚明:“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他历数土司之害:无人敢入土目盘据之地,东川一带文武官员,“长寓省城,膏腴四百里无人敢垦”;滇南澜沧江内外诸夷,“无事近患腹心,有事远通外国”,由元迄明“代为边害”。他建议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为励精图治,雍正帝下决心“改土归流”。十月,任命鄂尔泰为云贵总督(管辖云南、贵州、广西三省),加兵部尚书衔,全面推行“改土归流”。
由于鄂尔泰的官职为云贵总督,所以,许多人以为“改土归流”仅在云南、贵州二省,实际上,改土归流最大的阻力竟是在广西,土司势力最大的也是广西的岑氏家族。广西岑氏一脉,祖籍浙江余姚。北宋仁宗初年(1052年—1053年),余姚人岑仲淑随大将军狄青南下广西平定侬智高叛乱,功劳巨大,留下镇守邕州(州治在南宁),封粤国公。因其治理有方,皇上加封其为金紫光禄大夫,继授殿前武卫怀远大将军、沿边溪峒军民安抚使衔。死后,其子岑自亭袭职,成为广西世袭土官,此后代代相传。据史书记载,岑氏土司统治辖区鼎盛时涵盖整个西原蛮区域乃至更大,西原蛮东接柳梧,西连南诏,邕、太、恩、泗、镇、色各州都属其管辖,也就是说,现在的广西百色全境、南宁、河池、柳州,贵州、云南的部分地区均囊括其中。
南宋末年,成吉思汗后裔率领蒙古骑兵南下,灭了南宋,元朝统一中国。当此之时,岑氏土司的掌门人是岑仲淑的后人岑雄。岑雄有4个儿子,为表示自己顺从元朝廷的政治立场,分别给4个儿子取名世兴、世坚、世权、世元,又指令岑世兴的5个儿子改取蒙古名,分别叫岑怒木罕、岑贴木儿、岑阿刺辛、岑阿刺兰、岑不花也仙,整个元朝,广西岑氏子孙多取蒙古名,直到朱元璋建立明朝才改回汉姓。
岑雄死后,岑世兴世袭爵位,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他派岑贴木儿、岑怒木罕、岑阿剌兰、岑阿剌辛分驻田州(今田东、田阳、百色一带)、泗城(治所在今凌云县城)、思恩(今平果旧城、河池都安、马山一带)、镇安(治所在今德保)。明洪武元年(1368年),继任镇安路总管的岑天保(岑阿剌辛的孙子)纳土归附,次年授为镇安土知府,赐印章,许世袭之。岑天保又让儿子岑志英管小镇安(今那坡县一带),孙子岑永福分管归顺峒(今靖西一带)。至明末时,镇安府世袭土知府岑吉祥无嗣。崇祯十五年(1642年),岑吉祥去世。族人争夺袭位,互相倾轧。康熙元年(1662年),田州土知府岑汉隆的女婿沈文崇率兵攻破镇安城,夺取府印,发号施令。康熙二年(1663年),清廷派兵弹压,改土归流,撤销镇安土知府,置流官通判。派思恩府通判赵振驻理镇安府事务。但慑于沈氏压力,百姓未敢受命。康熙十二年(1672年),吴三桂叛乱。次年,沈文崇(此时已被族人杀戮)之子沈绍基借机起兵报复,攻打镇安城。康熙十九年(1680年),再次破城。但之后不久就被清军打败。在清廷平定三藩之乱后,复置通判治理镇安府。至雍正十年(1732),改置流官知府。至乾隆四年(1739年),镇安府添设附廓县,名“天保县”。这才有了刘大观任天保知县的机会。由于在土司管理之下的老百姓,生命、财产等悉归土司处置,甚至连老百姓新娘的初夜权,亦由土司享受。如泗城(今广西凌云县)新娘一拜完堂,必被抢去府衙,由土司岑映宸享受一晚,第二天才放回家。自那时起,泗城人便采取夜婚,逃避被抢,沿袭至今。改土归流之初,老百姓一下子还不知道自己有啥权利,更不知道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利,还是傻呵呵地一味向官老爷进贡财物。所以,才有了“月下秧歌四起,方知桃源风景,尚在人间”的景象。当然,这种景象是给知县大人准备的,老百姓恐怕并无此感受。而被废除的土司及家属则被剥夺特权,或斩杀,或流放,陷于厄运。雍正七年(1725年),广西最豪强土司岑映宸的家属被强制迁回浙江余姚分散安置,岑映宸本人则交由鄂尔泰以游击官职管用,五年后,三十六岁的岑映宸黯然去世,延续了670多年的广西岑氏土司彻底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