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唐芙瑰,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我静静看着化妆镜里的自己,硬生生挤出来一个笑容,还是不好看呢。纵使我脸上涂了千万层粉末,也遮掩不了丑陋的面容。但一想到今天就要结婚了,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欣喜的。只是我的未婚夫又帅又有钱,自己怕是配不上的吧。
“芙瑰啊,他们来接咋们了,快走吧。”我应了一声,看了看喜笑颜开的母亲,心里一阵暖意,母不嫌儿丑这句话,果然是对的吧。
到场后不久,婚礼就开始了。我挽着我的未婚夫,面带笑意的听着主持人的祝福语。俗套的你愿意吗,在我心里却感觉无比的感动。毕竟我这一辈子,也就一个男人不嫌弃我,肯和我长相厮守到白头。接着话简就转给了我的未婚夫,主持人一脸笑意的问道:你愿意娶你身边的这位女士为你的妻子,无论是贫贱还是富贵直到永远吗?
“他不愿意!”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一名女子,突然冲上台大喊出了这句话。然后夺过我未婚夫手中的话简,开始陈述他们俩的爱情,以及如果他今天娶了我,会后悔一辈子等。我一直在很认真的听她说的故事,也在很认真的端详她,原来是他的初恋,故事很动人,人也是。反倒是我,像个打扰别人恩爱生活的丑八怪。
我静静的离开了酒店,无视场面的混乱和那些拉扯我的人。既然他们这么恩爱,那我就成全他们。走到一家加油站附近,打算去里面的便利店买点水,然后,加油站炸了。
我没来得及看清自己被炸成了什么样子,因为满脑子都是回忆,从小到大的回忆。在幼儿园的时候,就因为长得不好看,全班同学都有的蛋糕,我没有。上小学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会来取笑我,取笑我丑陋的外貌和并不肮脏的内心。后来上初中高中,所有的男同学都不愿意和我坐同桌,我的名字好像是不能提的禁忌,他们都避之不及。本以为上大学会好一点,但却亲眼看见喜欢了四年的男孩子和另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女孩子牵手接吻,而在那之前的前一天,我表白被拒,理由为不喜欢女生。
是什么让我活得这么卑微呢,我想,是丑陋。
如果,人有来生,我一定不会再这么卑微,哪怕是天下所有缺陷集一身。
意识再次清醒时,睁开眼,是忘川河。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我走到孟婆身边,俯在她耳旁轻轻道了数语,她迟疑的望向我,我微微一笑。孟婆带我见了阎王,阁王命身边人翻了翻生死簿,道:“你前世积了甚多善德,本就该让你投到好人家,可不喝孟婆汤和无故穿越,实在是有违条理。
我望向孟婆,轻声道:“此世过后,我愿永生永世替代孟婆当渡魂人。”孟婆沉寂的眼中有了一丝波动。她已经忘了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了,每天麻木不仁的给转世的魂魂称汤,没有七情亦没有六欲。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几百年还是几千年?已经数不清。孟婆缓缓地开口道:“我倦了,想离开了。”
阎王沉默许久,然后点头,又拿笔在生死簿上一挥,我定睛一看,添的是好姻缘。
孟婆带着我回到忘川河,我踏上了桥索,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转头冲孟婆喊道:“我会回来的。”
孟婆好像笑了,轻轻的牵起嘴角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