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人问我,“在有些情况下,愤怒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例如,看到各种破坏环境的行为,愤怒不正是正直的表现吗?”我的回答是,如果我把人看作是“正直的”或“不正直的”,“负责任的或“不负责任的,那么,我的想法也会带来暴力。我坚信,专注于我们的需要,比评判他人是什么人,更有益于生活。
在我看来,愤怒是我们的思维方式造成的。它的核心是尚未满足的需要。如果我们能够借助它来提醒自己——我们有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而我们的思维方式正使它难以得到满足,那愤怒就是有价值的。为了充分表达愤怒,我们有必要明了自己的需要并采取行动。然而,做到这一情怒使我们去罚他人点并不容易。因为愤怒驱使我们去惩罚他人,而不是去满足需要。为此,我建议,与其沉浸于“合理的愤怒”,不如倾听自己和他人的需要。
这也许需要一个过程,但通过不断的实践,我们将会有意识地用“我生
气是因为我需要…”来取代“我生气是因为他们。
我曾在威斯康星州的一所学校提供咨询服务。连续两天,在劝架
时,我的鼻子都挨了重重一击。第一天,我的鼻子被一个孩子的肘部击
中了。我差点就一拳打了回去。在我小时候,只要受了轻微的伤害,我
都会给予回击。第二天,又有两个小孩吵架,我的鼻子被一个小孩打中
了,这次痛得更厉害,血流得更多,但我并没有生气。
当我回想起那两天的经历时,我发现,我一开始就把第一个孩子看
作是“被宠坏的孩子”。所以,他打到我时,我极为恼怒。我心里想:
这家伙太猖狂了!”我对第二个孩子的看法则不同,我把他看作是
“软弱的孩子”。由于我比较担心这个孩子,当我的鼻子被他打伤时,我
并没有责怪他。这段经历帮助我认识到,我生气的原因不在于别人做了
什么,而在于我怎么看待对方及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