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的车是七人座,我嫌太长。于是让他给我买了 一辆二手小轿车,至此名下总算有”资产”了。可是有车却没地方停,只好放在老家。每次从市里回去,都是跋山涉水似的,我的车一点用处都没有,还经常让我上火。因为老停着,电瓶漏电,经常打不着火,我恨不得扔了它。
9月份刚给它买了快3000元的保险,老公倒是两辆车换着开。今天早上他开车送我去上班,跟他说,把我的车卖了吧!我也不喜欢开车,甚至上高架还晕车,一看底下就有想把车开下去的冲动。我这懒人,有人开车自己就不想开。
某人干事的效率真高,下午就到公司来找我拿身份证,我的车有人要了,下午就过户去。
这下把烫手山芋扔了,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