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来自社会,绝大多数还要回归社会。
在我国,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少则2年,多则几十年,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是国家和社会的功臣。
但在我国,退伍军人就业情况不容乐观,这是不争的事实。
新《兵役法》出台后,城市兵和农村兵已没有任何区分,在就业方式、人事管理理念和收入分配制度又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退伍军人适应市场经济新观念、人才竞争新环境、社会结构新变化也有了更高的标准,军人退役后的出路问题自然变得更加紧迫。
对于没有任何特长、文化素质又偏低的部分普通士兵而言,可供选择的余地其实少之又少,出了营门即成弱势群体,从保安等基础性的岗位做起,好像也就不足为奇了。退伍军人当然可以当保安,但退伍军人绝不能只可以当保安。
当前,在士兵退役方面,往往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定数额的退役金,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安置地应该对其进行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有一技之长。
由于种种原因,法律条文在一些地方执行的并不尽如人意,职业技能培训往往也走了过场。在政府层面设立具有专业尽职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显得尤为迫切。
退役士兵的就业问题, 一般除了北上广深等一线大城市对退役士兵优抚安置做得比较好之外,其他城市的优抚政策几乎为零。
考拉姐希望地方各级一定要落实党和政府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出台的一些政策,搞好系统配套服务,跳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怪圈,“扶上马”再“送一程”;要注重一碗水端平,尊重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让退役军人不需要再找门路、跑关系,在政策范围内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发展之难、生存之忧。各级政府服务困难退役军人时,少搞一些“应景工程”,多办一些“惠民实事”。让广大退役军人感受到“一次当兵、终身受益”的光荣,引导广大老百姓深化对退役军人的社会认同、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希望退役军人能得到社会和人民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