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柚小姐:
祝安好。
我不知你的笔名为何叫芍柚,或许是因为你独爱芍药花和柚子茶?但是第一次读到你给我的评论,就想开口管你叫芍柚小姐,就好像你的名字自带小姐这两个字当后缀(不要多想),跟“茜茜公主”是伊丽莎白皇后的名字一样。
自媒体的时代猝不及防就来临了,我加入简书其实很久,只是一直将简书当做阅读的工具,直到将近2017年才开始写自己的文章。我原想就当简书是第二个发表日志的地方,有闲心时絮叨一些无趣的废话,若有幸招得一些零零碎碎的阅读,便是上天厚待于我数十年对文学的热爱了。
至于这么快就遇到了你和一些其他喜欢读我文章甚至关注了我的简书账号的“简友”,我真的想都没想过。
想来你关注我应该是通过那篇突然上了首页还成为几分钟热点的文章,当时对你还没什么印象,不过记得很清楚你那篇同期写的小说《曾经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过和你的未来》是成为了更大的首页热点并且上了简书微信推送的。之后两周,发现已经是“知名作者”你竟认真读完了我之后写的两篇文章,而且都留了言,实在觉得,我何德何能让你在忙碌的生活之余,给我的文字这么多关注和关心。看到你在我昨天发表的上一篇文章里的评论说:“上午实在是太忙了,现在才看完。原谅固执的我与你天各一方,似乎也找不到合适的身份和你聊一聊。”——但我想其实这样恰是当好,现在的时代,我们总和爱的人吵架,和陌生人讲心里话。能在这个平台上遇到你这样一个陌生人,通过一些只言片语来交流一些对生活和感情的思想,真的是很幸运的事情。
很感谢那篇上了首页的文章,让几十个读者关注了我。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写出来的东西得到了这么大的阅读量。记得当时该是中国时间大年初一或者初二,有十三小时时差的我一觉醒来迷迷糊糊拿出手机刷了一下简书,看着上面鲜红的数字提醒傻在了床上。看着满屏一条条回复就在想:“大过年的,大家不看春晚看我文章干什么?” 惊讶之余,我是真的很开心很激动的。毕竟我相信大部分喜欢写文字的人都该有一个作家梦想,至少是希望我们写出来的文字能够引起共鸣,感动读者,甚至可以让读我们文字的人从中得到力量。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喜悦很快褪色了,读着那些评论和简信,我只是愈加难过和不安。(小书念对不起,我又要提展冰了……)
那篇文章写了我对于一个男生展冰的单恋感情,而为了书写我对他的感情,我甚至创建了文集《不关风与月》。这个文集的名字来自欧阳修的《玉楼春》:
尊前拟把归期说,欲语春容先惨咽。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
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
那篇文章其实只有几十条评论,对我来说已经是信息爆炸了。在评论里,一些人为我的单恋而感动,一些人说心疼我,一些人说好可惜为什么不表白,一些人说我只是爱上了想象中的他……我总想毕竟大家是因为读了我的文章才有这些感慨这些想法,所以真的认真地阅读并且回复了所有留言,尽量做到没有落下任何回复。可是越读我越难过,比起写那篇文章的时候还要难过。
跟十年的时光相比,一篇文章能写什么呢?那篇文章只有五千多字,可是十年的时光,两个人的故事,哪是五千字或者多几篇五千字的文章能写清楚的。十年来,每一次见到他的心情,每一次对他的猜测,每一次和他交流的记录,我都好好地收藏在我的记忆里,像我独有珍宝一样小心翼翼,怕被别人发现,怕和别人分享。我自己亦是一个自我保护自我封闭的人,我不爱发朋友圈,不爱参加各种聚会,也不爱跟除了闺蜜以外的别人谈心,可是唯独在这陌生的平台上写起文字来,却真实得如倾泻涌出的泉水一般,真的完全没有任何阻挡和屏障。
可是,我对一个人的感情,为什么要被别人评价,是好,是坏,是应该,是不应该呢?其实我不需要心疼和同情的,因为这份喜欢,也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啊。这么美好的故事和感情,让我珍藏心底这么多年的感情,为什么会给我的生命,带来同情和心疼呢?
又是为什么,我的感情,突然就曝露在刺眼的阳光下,竟好像瞬间变成了一种吸引阅读量,吸引别人目光和关注的噱头了呢?
这是我梦想的情景啊,有这么多人,读着我的文字而喜爱而感动。可我却因为他们的关注喜爱和感动而难过?越思考,越觉得自己像是陷入了这文字和感情的漩涡中,不知所措。
除此以外,更有一种害怕——如果从此,我再也写不出这样的文字了,怎么办?
毕竟,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展冰,能让我再写出这样一篇文字了。
十年的时光凝缩在这短短五千字里,人生又有几个十年?
正如一直鼓励我写作的朋友老砂锅所说的话:“有些心情确实只有一次完全表达的机会,天时地利人和”——老砂锅是我留学时候认识的同学,他一身才华却异常低调,如果不是因为他和我原先男朋友关系不错,我都想不到他曾经是异常牛掰的人人影视组组长。但是他看人能力一定很傻逼,否则怎么可能跟我曾经的男朋友这种傻逼成为好朋友。
言归正传,现在我已经不再为了那篇文章或者对于展冰的感情而烦恼了。毕竟我觉得我从高中开始就是个理科生,现在还是个码农,我应该是个勇士,用无比强大的冷血逻辑思维来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芍柚小姐,你可知道,16岁时林徽因在给徐志摩的分手信中写下这样的话:“我是女人,总免不了拖泥带水,对过去要投去留恋的一瞥。我留下这一封最后的紫信——紫色,这个我喜欢的哀愁、忧郁、悲剧性的颜色,就是我们生命邂逅的象征吧。”
你看纵然是闻名中外的才女,在面对感情的时候,跟我们这些世俗小女人是一样的。一旦爱上了一个人,就算衣食无忧,就算众星捧月,也失去了部分理智,过上了眼泪多余微笑的生活。林徽因离开了伦敦,“我要逃避,逃得远远的,逃回我的故乡,让那里浓荫如盖的棕榈、幽深的古宅来庇护我,庇护我这颗不安宁的心”。
在那个时代,林徽因多幸运。就算她被冰心写文章《我们太太的客厅》讥讽,就算世人总诟病她跟三个男人的情感故事,可是你看跟她有感情纠葛的男人们,总都是历史上伟大的人,也都终生厚待她仰望她。跟林徽因相比,萧红爱上的汪恩甲萧军都抛弃她而去,张爱玲爱上的胡兰成让她卑微到尘埃里,丁玲爱上的人死的死离的离,吕碧城倒算是自恃清高宁愿独身终老。
实话说我也不想自己永远把展冰的名字写在我的爱情文章里。可是,对于爱情这个话题,想起人生中出现的别人,我实在无话可说。正如你所评论的“我跌跌撞撞走到今日,甚至都不敢诚实地一笔一划写下,告诉别人说我曾经要死要活爱过的一个人不过是个人渣。” 我太有同感了。我知道或许经历过的感情磨掉了我的棱角,让我懂得了很多变成了更好的人,可是那些日子实在让我无从下笔。我相信爱上展冰的我并不丢人,可是我真的觉得爱过他们的我真的很丢人。我甚至不敢面对不想面对曾经的自己。我们其实都一样,拼死拼活地爱过的人,到最后竟让我们发现,我们的执着只是感动了自己而已,甚至恨不得抹杀掉生命里这段过去。但是好在他们已经是过去了,而我们还在走向未来。
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几年前有部电影叫《失恋33天》。这部电影里面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这句话:“尤瑟纳尔说过一句我一直觉得无比刻薄但又无比精准的话: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肮脏,余下的一生,我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
我记得清楚,是因为我想,我确实也有也需要这肮脏的自尊心。我认定我的爱必定需要属于一个展冰一样美好的男人。至于那些辜负了我伤害了我的人,我可以忘记但绝不会原谅。我一定不会认为曾经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光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一定不会感谢他们的伤害让我变得强大,我只愿自己活得越来越好,好到和原先爱过他们的时光完全不一样。
萧红甚至说:“我一生最大的痛苦和不幸,都是因为我是一个女人。” 这话我不同意,可是我是同意张爱玲的名句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生命难得,人间琐事使人烦恼,生命华贵,人的欲望却让它面目狰狞千疮百孔。人虽贵为万物之灵长,但人生的不堪可不会因此而消亡。生命的袍虽然华美,可那华美的闪光却恰恰就是上面的虱子。
你比我年龄小一些,你必拥有更多的选择和更广阔的视野,你又跟我一样大多只爱书写爱情。想来你必定能够开阔我的视野,让我感受到更多活力和青春,真好。我工作繁忙自己懒惰,近来根本不曾看书,更没有好好阅读过你的文字作为回报,我很惭愧。若你以后出书,我定去购买。在此预定一下签名版。
正如我自己说过的,我这个人资质平庸碌碌无为,就算写文字,也根本写不出有内涵的心灵鸡汤生活感悟人世沧桑。这个世界这么大,聪明的人这么多,每天都有无数聪明人写下读者喜爱的万千世事悲欢离合生命哲理宦海浮沉。我还是守着我的小情小爱过我的日子,若有机会就写写数据库安装原理bug记录,就不要去班门弄斧指点江山了吧。
最后,希望我自己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能够多读书,读好书。你爱书写爱情,或许你读的书也会符合我挑剔的胃口?若有机会,推荐给我几本可好?如果有时间有机会的话,我也想放下工作放下奔波走出家门出去旅行,万一遇上奇人趣事,也可开发写作思路。
也愿你,愿你们,对过往的一切情深义重,但从不回头。
愿你特别美丽,特别平静,特别凶狠,也特别温柔。
最后的最后,我想说,我的简书签名是“愿我书写文字,从来只为取悦自己。” 我曾想自己写文字,一定坚决不追热点,不创造噱头,不搏眼光,不取悦任何人。
但是因着你,和你们,的存在和喜欢,我还是有了些许压力。我会为了你们,努力下去,不言放弃。
如果需要的话,取悦取悦你们,我是乐意的。
——写于Feb. 12th 2017. 8:41PM EST. 图片来自网络图片。文章部分引用百度知道和百度百科。
PS:我怕在这里贴芍柚小姐的主页有“动机不纯打广告”之嫌疑。所以感兴趣的大家,你们自己去搜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