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年前。
我还没结婚,经常和王钢一起混,我们两条单身狗经常去一家叫“O’Malley”的爱尔兰酒吧,点上一杯爱尔兰的国酒健力士黑啤,聊聊电影,看看球赛,听听音乐,以及…对身边走来走去的女生意图不轨,是意图啦,没有不轨。
我注意到酒吧里面放的音乐都是些老歌,有点像是80年代早期的流行音乐,这些歌对我来说有些陌生,然而歌曲的风格都有点像,带着同一个时代的情怀和味道。
我沉浸在健力士黑啤的芳醇泡沫之中,同时也享受着怪怪的系列老歌,心里想:“这些歌好特别,都是哪里找来的哦?”
好多酒吧其实都有这种怪怪的老歌系列,我总是情不自禁的想问,“这都是哪里找来的?”
昨天,我和老婆去一家叫“小样”的台式餐厅,同时也是休闲吧。这是我第二次去这家店,第一次去的时候,老婆和他们店里的管理人员在聊天,我则无聊的拍拍照,同时觉得店里放的音乐土土的。
这一次,老婆和几个女生在聊天,我则坐在一旁吃着我的毛豆,喝着一杯番茄做的饮料,看一本名为《像TED一样演讲》的书。
同时,我留意到店里播放的音乐土土的,就是我读书的时候听的音乐。
你知道,一首音乐如果是30年前的,那叫做复古。如果是最近5年、10年里面出现的,那叫做流行歌曲。但如果是20年前,我读书的时候听过的音乐,既不算很新,也不算很旧,就是那种土土的感觉,又感觉无比亲切。
我发现,完了,这一次,店里播放的每一首歌都是我以前听过的。
I will always love you
这首歌是我在1992年的时候听的,那时候我在读高一。这首歌是电影《保镖》的主题曲,我哥还买了该电影原声专辑的磁带。这部电影里的插曲在当时是如此走红,以至于磁带中的“I have nothing”,“Run to you”,“I am every woman”全都上了各大榜单,至于“I will always love you”更是成了长盛不衰的永恒金曲。
那时候惠特尼·休斯顿也还没有因为吸毒变成一个女鬼的样子。她当时处于全盛时期,她黑色的脸庞因为焕发着光彩而看上去像是白色的。
我记得很多次清晨和夜晚,我躺在床上欣赏着这首金曲,当她古铜音色的高亢吟唱出“And I ah……”的时候,我共鸣着那如此强烈的热情,汹涌澎湃。
Candle in the wind
我马上回到了1997年,那时我读大学了。那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戴安娜王妃车祸身亡。坊间有众多传闻,她是英国皇室的牺牲品,也有一些媒体鸣不平说戴安娜根本就是一个荡妇。而这首悠扬伤感的“Candle in the wind”,就是戴安娜好朋友Elton John纪念戴妃的作品。
我十分喜欢金发美女,不过戴安娜这种长相不是我的菜。我在浦东的老家,播放着Elton John的这张同名盗版CD,我尤其喜欢里面的第4首歌曲“Sacrifice”(牺牲)。而“Candle in the wind”则更为当时的大众所喜欢。英伦玫瑰溘然远去,于我来说则是一个青春时代的终结。
Because you loved me
依然是属于我的1994年,那时候社会上开始流行组合音响。我家也跟风买了一套,从此每个周末回到家,就是我欣赏音乐的时候。
“Because you loved me”收入于Celion Dion的大碟“Falling into you”里面,是一首比同名歌曲更受欢迎的曲目。Celion Dion因为前一张专辑“The power of love”咸鱼翻身之后,成为当时最炙手可热的女歌手。
“Falling into you”专辑里面的“All by myself”“Seduce me”都不错,最后一首歌曲"To love you more"是最好听的。“All by myself”里面唱到的Making love、“Seduce me”里面反复唱到的“诱惑我”距离我当时还是一个农村学生的生活实在太过遥远,我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很性感,很好听。
(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1992年的歌曲,《侠盗罗宾汉》的主题曲。演唱者Bryan Adams是个加拿大摇滚歌手,声线有点沙哑,他因为这首歌大红特红。没有办法,这首歌的旋律和演绎都是经典。
我记得当时高中生的我们特别喜欢购买一本叫《Music Heaven》的音乐杂志,每期都附磁带,精选一批欧美流行音乐。在枯燥无味的学习环境中,那些磁带带我们进入了音乐的天堂。“(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好像是第一期的第一首,可见其经典。
We are the world
那是八十年代,Michael Jackson正当红,义捐非洲也是当时最流行的公益行为。一帮欧美明星联合演唱的“We are the world”,点燃了地球村的普世关怀。
那是曾经的80年代的完美写照,音乐的感觉是单纯而又热情,人们手拉着手,就好像非洲草原上长颈鹿拉着羚羊还有猴子一起唱歌,如此美好。
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们也就离开了,只留下我的青春情怀还在店里依依不舍的回荡。
天哪!我居然能如此清晰的回忆起每一首歌的年份,就像我记忆中珍藏的最好年份的葡萄酒。
我瞬间明白了一件事,歌单往往是老板或管理层因为自己的喜欢而定,而这家店选择歌单的那个家伙和我刚好是同龄人。他喜欢自己小时候听的音乐,所以他假设别人也会喜欢。
这样一系列90年代初的歌曲,在我听来是土土而亲切,在90后听来的话…那就是怪怪的老歌!
我注意到我日渐隆起的小腹,意识到我也加入怪怪中年人的行列了。
只是我终于了解到一件事,那些酒吧里面怪怪的歌单是如何组合而成的。
那些奇怪而温暖的东西,不是别的,只是我们逝去的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