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皮囊》
这书文字篇幅较短,但是“立意”比小说要高,偏重于精读。而我只以小说的态度涉猎了一遍,本想再读一次, 才能写出像样点的书评,无奈一是将书已经送人,二是猴子们催我出书评。
只好赶鸭子上架,做此书的书评。
皮囊,写在扉页的一句话先带我入境,“那些刻在骨头里的故事,终究是我们要去回答的”。当时“沃贴”了一下,这句话说的好。因为这句将人生的责任,以浅显的形式表现了出来。序中,
韩寒,刘德华,李敬泽(不认识)皆对此书眷以很高评价,尤其韩寒说此书是旅行必备枕边读物。这么说来,让人不忍卒读啊。
整本书的行书结构是以一篇篇略带小说意味的散文构成。既然如此,像我这种粗读的就会对其中特定的几篇文章印象较为深刻。对于其他篇幅,写得再深度韵味,也只能成为绿叶了。
一是<阿小与阿小>这篇文章,一位是来自香港的阿小,一位则是乡下邻居阿小。与其说,乡下阿小对城里阿小友情的渴望,不如说是对城里生活的渴望。然而,对于幼时的我们,我认为还没有考虑到生活品质上,在城里生活并不会显得比在乡下快乐。那渴望的是什么呢?渴望的是众人的目光聚焦和更高的地位。很少有小孩子,会在皮带皮裤和皮鞋与破衣破裤和破鞋中感受到不同,感受
到不同的是,有没有众人艳羡的目光。这是与生俱来刻在骨子里的,众人的焦点意味着在人群中的地位,地位,在原始以为着生存。但是随着其他事件的打磨和年龄的增长,好的生活品质,能带来其他不同于目光的东西,有的人安贫乐道(太少数了),大部分人随波逐流,追求财富地位。不这样做,他们会觉得失去了人生的意义。
尽管香港的阿小,到了香港以后,因为口音和户籍问题受到歧视,但是,他所经历的,远比乡下阿小多。他在乡下阿小眼中,就是去往天堂的代言人。最后,香港阿小,在尽自己全力融入
着香港的普通世界,忙忙碌碌,感受社会进步带来的变化。而乡下阿小,早早娶妻生子,过着中国最大一部分群体的生活。孰优孰劣,恕我阅历低浅,不能判夺。
二是<天才文展>,从小到现在,我对于天才这个话题十分感兴趣。可能自己太笨,缺少什么就十分渴望什么。也可能是觉得身边的人的思维不与自己在同一频道,想与天才交流,嘿嘿。最大
可能,还是自己只是普通人,普通人都喜欢天才话题。作者是整本书中在我看来最幸运的一个人。比他聪明的,比他勤奋的,比他聪明而又勤奋的多得是,然而他最终成为了别人眼中的成功
家。文展,毫无疑问,在某些方面是个天才。天才般的组织领导能力,天才般的自控力(自控力是我最想要的能力,又是天才的标配QAQ),他的父母毫无文化可言,但他能在小小年纪,做一些
与自己年龄不相符的“大事”,某些方面让我这个比他书中年龄大上10岁有余的人感到汗颜。他相信天道酬勤,并发挥着与他天赋相匹配的努力。最终,却还是失败了。失败在他的兔唇吗?
失败在他的运气吗?在我看来都不是,他是输给了自己,更是输给了他的环境。他无法承受自己失败的打击,也没有再帮他一把,看着一颗新星,陨落在农田。并不是说农民不好,只是觉得
他可以更好。
三是<重症病房里的圣诞节>,直击生离死别。今天想啊,生死总是人要过去的一道坎,经历过一些生死,人才会成长。我很幸运,我是家中的最长子,自小到现在,死亡面对的很少,生面对的颇多。上次死,已是打小而不懂事。下次直面亲人的离去,我知道只有自己坦然面对了,才能最终拿到看淡人生的毕业证。但是,我多么希望,亲人慢点老去啊。作者的父亲,从中分到离世,那段时间他的心路历程,虽没有过多描述,但是字里行间,总透露着,牵人入境的悲伤感。病人的心理是脆弱的,极其脆弱的,所以很多敏感的问题都不便开口,因为谁都不忍心再去打击别人。
总而言之,就目前我看过一遍看来,这书,可以看着玩。
先总结吧,以后看到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