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斯贝尔斯认为,迄今为止,已存在的教育方式有三种:一是经院式的教育。这种教育仅限于“传授”知识,教师本人毫无创新精神,教材内容已成为固定的形式。它的弊端就在于“人们把自己的思想归属于一个可以栖身其中的观念体系,而泯灭自己鲜活的个性”。二是师徒式教育。这种教育的特色是完全以教师为中心,教师的权威具有神奇的力量,学生对教师的爱戴带有绝对服从的特点。这两种教育的方式都扼杀了教育中的人(教师、学生)的个性,忘记了什么是真正的教育。
三是苏格拉底式教育。雅斯贝尔斯是很欣赏这种方式的。他认为在这种方式的教育中:①教师和学生处于一个平等的地位。②师生都可自由思索,没有固定的教学方式。③教师运用“精神助产”方法,而不是强制性的灌输,唤醒学生潜在的力量。④激发学生对探索求知的责任感,使他们在探索中寻求自我永无比境的过程。对学生而言,由于这种教育是靠自己的努力逐步认识真理、探索道德的,因此他们所受的教育就不是单单地增加知识,更重要的是其整个精神得到生长。
由此可见,苏格拉底式教育适合全人的培养,应予提倡。可惜的是,经院式教育传统在我们当下的教育中仍然根深蒂固。
雅斯贝尔斯对教育内容的看法
雅斯贝尔斯认为教育者对受教育者发挥的引导作用,除了凭借自身的精神力量,挑选合适的教育内容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甚至还认为:“全部教育的关键在于选择完美的教育内容和尽可能使学生之思不误入歧途,而是导向事物的本源”。
从他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引发出发,雅斯贝尔斯认为人的精神发展有三个层次,即对宇宙的认识、对生存自我的体验和对上帝的领悟。个体的人如想实现自我就必须实现三个超越:超越现象世界、超越生存自我和超越精神之我。
实现这三个超越必须接受三方面的教育,即科学教育、哲学教育和宗教教育。雅斯贝尔斯的教育哲学体系中关于学校教育内容的选择就是以此为依据的。科学教育是指对学生进行关于自然、社会认识的教育。通过它,使学生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和自我生存所需要的智力和能力。它所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如人文、历史、自然、科技等。
哲学教育,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发展理智和获得认识自身的能力。哲理课使人了解思想论争双方的焦点所在,以及如何运“思”而使问题得以澄清。至于宗教教育,雅斯贝尔斯认为:“对儿童来说,这笔精神则富将伴随他们一生而受用无穷” ,因为这是最终实现自我超越的主要手段。
当然,雅斯尔贝斯关于教育内容的认识,由于受其存在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未免失之偏颇。但从他这种认识中所体现出来的大教育观,这种对教育本质的精神层面的追溯,的确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