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的地方住着一个叫“格”的老太太,她在这里住了多久我不清楚,我是上个月才来。我的朋友很多,他们是否视我为朋友我不清楚,我喜欢他们无疑。
今天是特别的一天,几年前的今天我来到他们中间。格老太太早晚带着我,他们别提有多羡慕。尤其是电,抱怨老太太许久没理她,害得她满身灰。
格老太太极少请朋友来家坐,我每天六点准时叫她起床,九点她坐在桌前开始写小说,直写到下午两点。
昨天傍晚,格告诉我明天将有很重要的客人要来。她从床头柜里拿出一副耳环,一对手镯,看样子不像自己戴,我猜可能是送给客人的见面礼。
那是副红耳环,月牙形状,如果让美丽的女人戴上它,只会抢去美人的风头。格老太如今算不上美,年轻时一样相貌平平。她曾领养过一个女孩,五年前送去美国念书了,三年前毫无缘故断了联系。这三年来格老太偷偷掉了多少泪,恐怕只有我看在眼里。她的泪流在我身上,有时忘了擦,次日等她醒来,便会用一条柔软的手帕将我擦干净。
从昨晚起,我们就开始猜测今天的客人是什么样子。可能是初恋情人、旧日姐妹,或者是某个时期的恩人。格老太向来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兴许她一大早出去,是为了买各种食材,中午露一手。她的厨艺真不赖,每天闻着空气里弥漫的香味,都是我的一种享受。
今早我刚一叫她,她比往常起的都快,像是被弹簧弹起来的身体,显得敏捷不少。这不禁令我愈发好奇,这位堪比强心剂的人物,看来果真有两下子。要知道起床可是老太太的大难题,从六点躺到六点半,再到七点、七点半,直到八点、八点半,甚至九点,才见她慢吞吞坐起来,舍不得睁开眼,一副人自醉的神情。我敢打赌如果这时有只手轻轻一推,她还能睡个回笼觉。
我瞥了眼时间,距她出门已经过去1小时20分钟了。这还是第一次清早出去没带上我,我看得出她犹豫了片刻,而后空着手走了。格老太最烦拎东西,能两手空空就空空。她算是节俭的老太太,已经有很多年没添置东西了。冰箱修过三次,微波炉上星期又拉响了警报,还有早该解体的洗衣机,竟然又撑了半年。
她不常买衣服,岁岁年年加起来的十几件,一个箱子足够装下。今天她穿了条黑裙子,我只见她穿过一次,和新买的没两样。这条裙子松垮垮的,想来今年她又瘦了。对于胖瘦这件别的女人心里的大事,她素来不在意。从前年轻的格老太,是个胖姑娘。有多胖?按她自己说来,衣裤一律要定制。现在人老了,胃口也衰了。即使再贪嘴的东西,吃几口就饱,不知不觉竟瘦了下来。
虽说格老太现在对美食的欲望少之又少,但只一样——紫米窝头,她亲手蒸的,怎么也“戒”不掉。一日三天不吃肉,不吃菜,不喝汤,干吃窝头,她也能乐不思蜀。昨天夜里快12点了,我被均匀的摩擦声吵醒,仔细听来,原来是她在嚼东西。当时夜深人静,那声音真像是老鼠打洞。我原以为她特意留下几个窝头,是为了和客人分享,不成想是留给自己的夜宵。
已经过去了1小时30分钟,老太太怎么还没回来,我有些焦躁。我不在身边,万一出什么事让她和谁联系。正当我胡思乱想时,房门开了,是格老太!还带回来一个小女孩,白皮肤,大眼睛,尖下巴,和电影明星一模样。老太太抱着她一个屋一个屋看,好像她是准备租下这里的新房客。
小女孩一言不发,乌黑的长发散落在格老太肩上。一条黑裙子乍看之下,颇像老太太的缩小版。她们两人从里屋出来,老太太将女孩轻轻放在沙发上,吻了她的额头,又急匆匆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