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淘宝上搜《我的前半生》中罗子君高跟鞋的同款,突觉心中冗杂,不如一吐为快,确切的说我只记得一个片段:子君考虑到是与老金朋友的第一次会面,特意换了一身价值不菲的漂亮衣服,气质高下立现,老金自觉配不上,结果不欢而散。
我一直觉得惶恐,恐因为着急而随意,恐因为舒适而平庸。
这几年速度过,已经轮换着穿了许久随意的服装和运动鞋,在公交车上打量着灰蒙蒙的石头森林,强打起精神数一数年岁,已没有了珍贵与难忘。唯一值得说说的是相亲,合适的,老实的......我难以屈服换来的是规劝,是指责,是另类,终于我意识到何苦看不上别人的无趣,我也已活成了一个“老金”。
理想的婚姻是旗鼓相当,不需要有共同的兴趣,却有生活的情趣,生命的品质,而如今没有了精致的自己,何来有趣的人生。徒生一个叫他人嫌弃的“老金”。那个场景下马伊琍那惊艳的绿色高跟鞋,一直在脑海里挥之不去,遑论亦舒笔下的罗子君本就是区别与电视剧中的弃妇,她一直的高贵优雅,离婚了又怎样,能配上她的人仍然是顶好的。
今日下单了一双“72小时”,是好不容易搜到的结果,不再因为年龄而感到奢侈,我们最愚蠢地是轻贱了自己,品牌本身就意味着考究的设计,成品的精致,在没有强大底蕴的浑然天成之前,是走向气质的捷径。不要在意别人的指指点点,名品包装出的自信总比没有自信来得光明正大。
至于内在的修习,是历时悠久又潜移默化的,即使功利也要积累,当你发现周围的指指点点越来越 少时,才是进步。真正优雅的人是矜持的,即使鄙视也不会当面让你难堪,内里再厮杀相处也是文质彬彬的。你要找什么样的人,首先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毕竟眼光也是能体现你伴侣的格调。
今日从一双高跟鞋起,古有云:"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屧红托里。南朝天子欠风流,却重金莲轻绿齿”,小说里也有“玉足粉嫩如莲,粒粒脚趾小巧如葡萄...恨不能香上一口”。美足,霓裳,花容,才是女人。
希望美丽的鞋子都带我到美丽的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