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在乐山市夹江县竟有这样的父母,准备以12万元的价格将仅4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掉。打拐志愿者仔仔千里赴川,苦心劝阻亲生父母莫卖儿。
近日,经夹江县法院审理,经鉴定,被告人李某、杨某为被拐婴儿的亲生父母。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杨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自己的儿子,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拐卖儿童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李某、杨某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年,并处罚金1000元。
近日,黑龙江佳木斯一对夫妻竟然把刚刚出生6天的孩子卖了。在把孩子卖了3万元之后,孩子父亲竟然掏出3000元买彩票!
民警发现之后,以涉嫌买卖人口将他们全部抓获。
90后父母 十万元卖儿子,孩子卖掉后,刘某、吕某拿着十万元,买乱本八糟的东西花掉四万,并花五千办了驾驶证。
是不是可以说“禽兽不如”?比起人贩子拐卖,被亲生父母卖掉的孩子命运更加悲惨,因为父母本来就没想要这个孩子。
悲催的是,卖亲生孩子决非个别现象,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透露,“大部分被拐儿童系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曾有报道,一对奇葩夫妻3次卖自己亲生孩子,获利2万多元。卖亲生孩子的行为,钱是最重要的诱因。
从经济角度审视打击贩卖儿童,只能落在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宏大叙事上。正如《儿童权利公约》提到的,“应采用一种全面的方法来消除引发性因素,其中包括发展不足、贫困、经济失衡、社会经济结构不公平、家庭瘫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