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曾是爱情的逃兵


夜色凉薄如水,星星在天上成对成对的跳着,一两只野猫的叫声时远时近。城市喧嚣的灯光下,洗发店门前穿着艳丽的女子和几个喝醉的大汉混在一起,然后忽然就又消失了。

我关上窗帘,心里鄙视着看到的一切。习惯性的掏出香烟。这款香烟烟盒棱角突兀,烟味浓烈厚重,因此这款女士烟被比作,义无反顾、完完全全、以至丧失自我的爱。

“洗发店的那些女孩,一定抽不了这个烟吧。”我想。“这么浓的烟味,不是谁都承受了的。”想到这里,忽然被呛了一下,开始剧烈咳嗽起来。

然后四周安静下来,黑暗在我旁边伺机潜伏,仿佛一只待发的野兽,忽然就跳到了我面前,对着我张开血盆大口,要将孤独和我一并吞没。

我没有动。

我想起了一个身影,是错觉。


然后楼下阿婆们谈话的声音忽然大了起来:“这些女孩子真是不懂自爱,都知道别人有老公,还是出来在这做这些不三不四的事情。不知羞耻!迟早被抓进局子里去。”

我想,这样的女孩子,真讨厌,破坏别人的家庭,浸猪笼,凌迟,斩首,墨面,骑木驴,铁处女……怎么样的刑罚都不为过。

另一个阿婆说:“呦呦呦,就你想的多,你没看刚刚我们的片警不也进去玩了?要不是那些臭男人想来这里,你以为那些女的有的卖啊?”

我内心附和道:渣男的确多。什么文章,什么陈赫,就连我一直以为的模范林丹也是。他们明明都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可还是和另一个人在一起。

这个时候心里忽然被针扎了下,忽然又想起那个身影,他……他不是渣男,他那么的好,他只是被那个婊子迷惑了,对,一定是这样的!我相信他!

何况,他明天就要永远和我在一起了。对不对,意鸿哥?

我生下来的时候,是在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那时候我们刚搬家,别人是从穷苦的山村搬到繁华的都市,而我们却刚好相反。

一开始我还是有点玩伴的,一群小孩子在一起,用水和着泥巴,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要不就偷偷拿来肥皂,做成肥皂水,然后把柳枝做成的细管吹出五颜六色的泡泡;一群人在一起吵吵闹闹,一起玩耍。那是我小时候,最开心的时候。

直到后来,他们发现了我和他们的不同。每次黄昏,太阳把天空染成血红色的时候,他们的父亲,或者是母亲就会来这块野地找他们吃饭。他们总是其乐融融,如果是他们妈妈来,总会甜蜜的责备:“你怎么又把衣服弄脏了?下次不让你出来玩了。”;如果是他们爸爸来,总会问“玩的开心吗?走喽,回家吃饭喽!”

而我,永远都只听到我妈说:“回家吃饭。”声音有点疲惫。

于是有一天他们问:“你的爸爸呢?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妈妈说爸爸在外面工作呢,不怎么回来。”

然后某天,终于有人查清楚了我的底细。

“你骗人,我妈妈告诉我,你爸爸贪污,被抓起来了,你爸爸是个贪污犯!”

年幼的我不知道什么是贪污犯,但是听他们的语气,贪污犯可不是什么好词。

我着急的为我爸爸辩护:“你爸才是贪污犯呢!我爸不是,不是!”

“如果你爸不是贪污被抓起来了,怎么会一直不出现?我妈说要我离你远一点,免得以后出息了也学你爸贪污!”童稚的声音里有着不可违抗的语气。

那一刻我忽然发现,孩子的天真和虚荣,会是多么可怕的武器。他们的话语里总是充满“我什么都知道”的自信,毫不保留地散发着恶意,充满这来自这个世界的误解与嘲讽。

天真从来都不会无邪。

“我妈妈也这样跟我说。她说老鼠的儿子喜欢打洞,你也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说这话的时候很高傲,像极了俾昵天地的诸神,而我就像是犯了重罪被放逐在孤岛的囚犯。

可是,我犯了什么错呢?我只是一个从没有见过父亲一面的小孩子。

哼,连他们的妈妈说的话都差不多!可是没人发现我这个“没有爸爸”的怪物,前几天还是他们很好的玩伴。

我身边的孩子忽然少了,和我慢慢的疏远,不愿和我一起玩耍。甚至有一些人围成一个圈,把我包在最中心,然后大喊着“贪污犯”,围着我叫着,跳着转圈。组成圈子的一群人发出很快活很高兴的笑声;而我坐在圈子的中心,无助的哭着,四面八方的“贪污犯”挤进我的耳朵里,撕破我的耳膜,我几乎听不见除了“贪污犯”以外的其他声音。

他们看我哭,于是跳的更起劲了。

我一次次的擦着眼泪,每擦一滴,心就麻木一分。人的内心是多么敏感,那些被他们视为乐趣的东西,对我而言却是最细微的凌迟。我发现,原来和别人不同不是一件好事。那意味着孤独与隔绝。


好在意鸿哥不会和那些妖艳贱货一样。他是一群玩伴里没有远离我的那个。

他在我的印象里,一直是一个很好的大哥哥,穿着带有补丁却干净的衬衣,清澈的眼睛就那么摆放在他清瘦的脸上。怎么说呢?质朴,素雅,甚至是穷尽这几年我在中文系看过的所有好词都难以形容他的俊朗。

他是邻居家的孩子,有着不同于常人的领导气质,孩子里面有着超高的人气。

有人在我面前说我爸的时候,他总会出来制止。甚至那天,一群人围着我喊“贪污犯”的时候,也是他冲进圈子带我出来,然后大骂那些无趣的小屁孩,甚至和几个人打了起来。

那天我泪眼朦胧,擦着鼻涕问他:“他们说我爸是贪污犯,你还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他挠挠头:“当然愿意了,我妈说,贪污不贪污是你爸的事情,你是个好孩子,你爸做什么和你没关系。”

我破涕为笑。我真的,从未发现一个人原来可以这么帅气。

再后来看《大话西游》,紫霞说“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我总会想起他冲进孩子堆的那一刻,我看中的人,真的好帅气啊!

也因为他的庇护和人气,我身边也重新回来了些玩伴,可是我的内心深处,始终和其他人保持着礼貌的疏远。

转眼就到了上学的年纪。

我家离学校不算近,必须爬过一座山,山路弯弯曲曲蔓延不知道有多难走,晴天还好,只是走起来硌脚;到了雨天,走两步就要摔一跤,然后满衣服和裤子都是泥。好在意宏哥一直陪着我,他的手一直轻轻拉着我的袖子,生怕我跌倒。我不想走的时候,他就背着我走。我贪婪的吮吸他身上的香气,道路有多崎岖,他的肩膀就有多宽阔。我贪恋他的背,那仿佛是我专属的一个位置,不过为了不让他太累,我也是趴一趴就下来。那条路承载了我们太多的欢声笑语。

不过有一次真的吓到我了。天已经快昏暗,我在熟悉的路上跳来跳去,把意鸿哥甩在后面不远处。忽然就听见旁边的草丛有响声,等我定睛一看,发现一条凶猛的大狗在盯着我看,它巨大的眼睛在昏暗的光下闪烁着绿色的幽光,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我看,双爪就那么放在地上,两条后腿稍微缩了缩,一副蓄势待发要冲上来的样子。

然后它就真的扑上来了,我甚至隔着老远闻到了它嘴里的腥臭味。

我吓呆了,甚至忘了喊出来,腿已经被吓得走不动了,只能下意识的用手护住头,不让这只畜牲直接咬碎我的喉咙。我被它扑倒在地,感受到来自其他物种强健的怪力,根本动弹不得。它疯狂的咬着我的胳膊,红色的血液飞溅,染红了路旁的蒲公英。

或许,是要死了吧,也好,像我这样没人喜欢的怪物,因为父亲是贪污犯而被所有人讨厌的人,被野狗吃了,结局也不算太差。

我想起上学的时候,路过老师办公室,听他们说起我:“额,别人说她爸是贪污犯,然后就打起来了,看起来挺文静的,打人倒是很有力气……没想到她爸是这样的人。贪污犯是国家的蛀虫,搜刮的……小孩子,打个架没什么,更何况是和贪污犯的女儿……”呵呵,我什么时候被老师打上那样的标签都不知道。

平常下课的时候,总会有人过来问我一些问题调笑我。

有些人问的很直接,“你爸真的是贪污犯吗?”他看我没有反应,于是循循善诱“放心,我不会到处乱说的,我只是想知道真相。”

有些人问的很高端,“我真同情你,你爸这样,你还能有心态上学。”但在我耳朵里,它是这样的:你看,我都知道了,你就别狡辩了。而且,谁给你上学的勇气的?梁静茹吗?

他们居高临下的样子,仿佛是在看玩具一般的打量,以及施舍的姿态放出的怜悯,让我想笑,又很想哭。

而意鸿哥高我几级,和我不同班,他完全没办法在我们班保护我。所以,每次在路上,他都会想尽方法逗我笑,我也假装每天都过得很愉快,然后陪他笑。

可是我还是很难受。

所以虽然我极力护着自己,不让狗咬到我关键的地方,可是我的内心很平静,甚至隐隐有些期待死亡的来临。

只是我斜了一下头,看到意鸿哥疯了一般朝我跑过来,我忽然觉得很满足,要不是手上传来的痛觉让我面目狰狞,说不定我会幸福的笑一笑。

说不定,这次真的要再见了呢。

然后我就隐约看到意鸿哥和这只狗打了起来;

然后模模糊糊听到一声枪响,意鸿哥筋疲力尽,倒在了地上。

两个人操着外地口音,来到意鸿哥面前,把野狗用绳子绑起来,说:“追了这么几天,终于追到这只杂种了。这一身狼皮就够我们吃几天肉,睡几天娘们,呵呵!真他娘赚!”

“之前已经打了它一枪了,还挺能跑,他大爷的!哎大哥,这两个小孩怎么办,要不要……?”然后他举起猎枪,对着意鸿哥,眼睛却看着我。

“老六,算了。我们只是偷着杀几只畜牲糊糊口,犯不上再做一些杀人的事情。再说只是两个还念书的小娃娃,看到了又能咋滴?”

然后那个“大哥”过来检查了下我的手臂,从口袋拿出一点草药放在上面,然后低头,抽了口旱烟,呢喃道:“他娘的,希望以后这两个娃子好好念书,不会和我们一样废物。”然后又大声说“我们快走吧,刚从枪声有点大,人应该快来了。走快点,免得被人看见,招来条子就不好了。”

于是莫名其妙,没死在狼嘴里,也没死在偷猎者的子弹下。

劫后余生,每次想起这件事,我都会想起,在看到狼的时候,意鸿哥不是跑开,而是跑过来救我;而偷猎者举着枪对着他的时候,他说“能不能让她走”。为了我,他甚至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我满满的都是感动。

虽然我迷迷糊糊的,但是发生了什么我都很清楚。我忽然觉得,不该如此轻易的面对死亡,我为当时觉得“死亡就是解脱”而觉得愧疚。有个人为我的生命赋予了全新的意义,他让我对生命是那么的热爱,他让我变的贪生怕死,可是我好迷恋这种感觉。

没有人会一直陪伴你,我早就知道了。

哪怕是意鸿哥,他也要上大学,也要去找属于他的未来。

他要走的时候,全村欢送,每个人都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各种好话,说他是什么全村人的骄傲,打他生下来四婆就看出你的不凡什么的。

在我看来,虽然他们的表情虚伪的要死,但是说的却是实话。

忘说了,每个人都几乎说了这么一句话“以后出息了可千万别忘了我啊,你小时候我还……”

意鸿哥拿捏这些人情世故总是很恰当,他也笑着对每个人做出回应,笑的时间长了表情有点僵硬,仿佛戴了一个面具似的。

我们私下见面的时候,我紧紧的抱住他,说我不想让他走,我想让他陪我。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背,说,傻丫头,我现在不能陪着你,我要去上学的,不过你看这是什么?

他变魔术般变出两个狗尾草编出的戒指:“曹海女士,你愿意以后嫁给白意鸿先生为妻吗?不论健康或是疾病,不论贫穷或是富贵,执子之手,永不言弃?”

“我愿意。意鸿哥,我喜欢你,喜欢你喜欢的不得了!”我一直觉得,终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以至于,我忘了反过来问他。

“拿了我的圈圈,你就是我的人了噢。”他调笑似的看我,帮我把狗尾草编的戒指戴在我的右手中指上,而我只管把头埋进他的怀里。

于是乎,两个年轻人,青梅竹马,两情相悦,卿卿我我,私定终生,干柴烈火,四下无人……然后,等等,你想知道细节吗?哼,收起你那猥琐的笑容,我不会告诉你发生了什么的。

他走之前,很正式的和我订了婚,把我手上那个狗尾巴草换成了银戒指。

很多人说我配不上他,村子里大多数人都说“可惜了,这么有出息的一个娃,怎么就结了这么一个孽缘,会和一个贪污犯的女儿在一起?”

有的也喜欢意鸿哥的女孩,明里暗里的叫我“狐媚子”。

我完全不在意,全当他们是羡慕嫉妒恨。我从来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我要背着上一代的耻辱活着?我是一个好女孩,我的心,我的灵魂都纯净无比,里面最纯洁的颜色叫做白意鸿。所以,别人想什么,我不在意。

倒是订婚的时候,我妈想要对我说些什么,但总是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但我听到她的自言自语:“哎,难得糊涂,难得糊涂,随缘吧。”

意鸿哥去了另外一个地方,连过年都不回家。在那里,有着电视里成栋的高楼;游乐园里有过山车,还有适合女孩子玩耍的旋转木马;电影院里的白色大幕上,会放着各种各样的电影。那些我都不曾见过。意鸿哥说,他多希望,有一天他能带着我一起去看他看到的一切。

我时常在我妈面前炫耀他给我写的信,因为我没有别人来分享我的喜悦。

快问我为什么不用电话,转用写信?其实当时我们村子电话很普及了,可是意鸿哥说:“你知道吗?我有许多许多的话想对你说,可拿起电话听到你的声音,脑子里除了你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给你写信吧,在城市里,虽然写信虽然已经不流行了,可我还是想保持那种罗曼蒂克的感觉。”

虽然我不知道罗曼蒂克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那应该是比蜂蜜还甜,比山泉还甘醇的东西吧。

后来他给我写信就不写他的见闻了,而是现代诗。他说,他最喜欢徐志摩的诗,最欣赏他的才气。我至今记得他信里那种对徐志摩推崇的语气,甚至因为一遍遍读他的信,背下来徐志摩的一些诗:

轻吟一句情话,执笔一副情画。

绽放一地情花,…………

爱像水墨青花,何惧刹那芳华。

要不就是“我是天边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要不就是“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管他的,他信里出现的诗,一定是徐志摩的!

我喜欢的人真好啊,他有着来自另外一个诗人的浪漫,他整个人也仿佛诗一样浪漫潇洒,好一个翩翩少年!

直到有一天,他的信里写道:“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是而已。”

他还写到一个叫做沈梦然的女孩子,他们文学社社长,大家闺秀,灵气十足;他对她大加夸赞。

我嗅到了情敌的气息,给他回信:是不是因为我看不懂徐志摩,不知道什么是罗曼蒂克,所以你开始讨厌我了呢?你那么好,一定不会抛弃我的,是吧;你为了我甚至连生命都愿意付出,是吧?所以董梦然,只是你的普通朋友,是吧?

他回答:“我真的很喜欢你吃醋的样子!”之后就很少给我写信了。

我偶尔问妈妈,你说时间和见识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吗?妈妈沉默片刻,回答“我们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改变,但是有的东西是不变的。你要相信小白,爱你是不会变的,他写信少了可能是因为忙,你要多体谅他。”妈妈说这话的时候,眉头皱的有点紧。

我觉得,对啊,他那么爱我,他的爱是一定不会变的。我很坚定。他命里唯一的灵魂伴侣,除了我,还能是谁呢?

后来我努力上了一所二本大学,中文系,地点在他的城市。我想离我的徐志摩近一点,听听他的故事,看看他的风景,我想知道他所喜欢的诗人有多好。

然后,我听说我的未婚夫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不,他那么好,不会抛弃我的。他甚至愿意为了我放弃生命!我想起那天他冲进孩子堆拉我出来的情景;想起他为了我和一只受伤的狼搏斗;想起他宽阔的肩膀;想起他的狗尾草戒指。

所以,他结婚一定是,只能是因为另一个女人,小三,狐狸精!

“喂,意鸿哥,我要来你的城市了!我好开心啊!”

电话那边顿了顿,才发出声音:“好啊,欢迎。”

我忽然明白了,那停顿的一下,是什么意思。



我从别人,比如他们系的老师,宿管,还有他给我的解释里听说了他的故事。

意鸿哥很优秀,在大二开始时曾接连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传为美谈。然而,于意鸿哥来说,最好的事是在这儿认识沈梦然,两人陷入热恋。

沈家公主可不简单,人美声甜文化高,偏爱民国的历史,最喜欢“新月派”的诗。她自建“新月文学社”,和意鸿哥“真真是天仙一般的绝配”。

然而和所有烂俗小说一样,女方家长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沈梦然他爸,赫赫有名的归国华侨,还是个很有名望的医生;而意鸿哥不过是山野村夫的儿子,门不当户不对,任凭意鸿哥怎么优秀,也都是白扯。

沈梦然的爸爸给他们之间划了一条银河,不给这对恋人渡河之桥,但他愿意为意鸿哥搭另一座桥。沈父和意鸿哥说,隔壁许家的二小姐贤惠又漂亮,如果愿意,他可做媒。

许家是开银行的。

意鸿哥和许家二小姐接触了下,许二小姐对他一见倾心。起初,许二小姐的母亲还因为意鸿哥的身世反对反对,可是许家小妹坚定的说“穷有什么关系?”

一个姑娘,生于富有之家,却不嫌弃你贫穷,不怕嫁给你吃苦受累,多好,除了爱她娶她,努力使她过上好生活,男人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

这是意鸿哥和沈家家长谈话后,忽然觉悟的。现实里,身份,地位,名誉是多么重要!和那些相比,我的婚约,沈梦然的情意,都不重要。何况许小姐还不嫌弃他。

好一个功利的,无情的,有趣的世界!

后来在学校,为了麻痹自己的感情,不胡思乱想,我全力学习。什么程朱理学,诗词曲赋,都背熟了。然而我看的最多的,是民国的现代诗。只要是和徐志摩相关的历史,我也都看。

张幼仪说:“每个人总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的家人叫作爱的话,那我大概是爱他的吧。”

我和张幼仪,仿佛是隔了时间的同一个人。明明被抛弃,还是喜欢着他。

我不忍心去恨意鸿哥。我觉得,他没什么错。我只是恨沈梦然,为什么要把这个世界的无力展现在意鸿哥面前?

沈梦然之于意鸿哥,无异于林徽因之于徐志摩。

于是我各处去批判林徽因,以求复仇的快感。我说她是“婊”,明明知道徐志摩有妻子,还是死不要脸的缠着他,导致徐志摩家庭破裂。甚至有一次给一个为林徽因辩驳的人发去了好多条信息,甚至动不动就拿出我“中文系女孩”的名头,只为批判个痛快!

可其实我知道,哪怕林徽因不出现,徐志摩也会和张幼仪离婚的,徐志摩是追求浪漫的诗人,他绝对不会允许“包办婚约”的束缚。

就像意鸿哥,他终于要变的现实,什么约定啊,爱情啊,都不重要。哪怕没有沈梦然,也会有其他人出现在他的眼里。

总之,从此之后,陪在他身边的,不会是我。

听说沈梦然因为意鸿哥和别人结婚,就和他爸闹了别扭,为情所伤,后来去了美国。

意鸿哥明天要飞去美国加利福尼亚。他自觉亏欠了沈梦然,沈梦然请他去看她的舞台剧表演。

许家小姐同意了。

我站在窗前,那个代表“粉身碎骨的爱情”的烟快抽完了,黑暗里那点火光极为刺眼,仿佛燃起的火可以把人烧成灰烬。真是的,几年过去了,还是忘不了他。

我想,他那么喜欢徐志摩,那么应该会喜欢徐志摩一样的退场吧。

意鸿哥,明天我们就能在一起了,谁也分不开我们。

这是我给他,和这个世界最后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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