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隆回县北山镇大塘村村民委员会《发包方》
法人代表:陈林生 电话:13873901003
乙方:隆回县大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方》
法人代表:谢选民 电话:13786962999
甲乙双方就承租大塘村老油茶山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及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定立本合同书。
第二条:老油茶山地承包是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之一,受国家法律,政策保护,北山镇人民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承租山地年限及范围
第三条:承租年限:承租年限三十年。租用起止时间为2012年6月8日起至2142年6月8日止。
第四条:承租范围:甲方出租老油茶山地为张屋冲李家冲两边,高田冲两边,背田冲,龙家岭,刘家冲,干禾冲,禾革冲。等地,总面积------亩《实际面积以GPS丈量面积上浮10%为准》。
第三章租金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金标准分三个档次:一即第一个十年自2012年6月8日起至2022年6月8日止,租金每亩每年为人民币五十元。二第二个十年
自2022年6月8日至2032年6月8日止,租金每亩每年定为人民币六十五元。三第三个十年自2032年6月8日至2042年6月8日 止,租金每亩每年定为人民币八十四点五元。
第六条:承租山地三十年,租金定为三次支付(即每十年付一次)。一第一个十年支付时间定为2012年6月8日。二第二个十年支付时 间定为2022年6月8日。三第三个十年支付时间定为2032年6月8日。
第四章双方责任及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出租油茶山地,须有到户花名册及租金发放表并山地户主签字,不能有争议纠纷和债务。二自承租合同签订日起,甲方山地户主与其他本村村民不得在承租范围内葬坟,损毁规划道路和设施,砍伐新栽油茶林及规划区林木,不得摘果和种植农作物,否则,乙方有权追究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三甲乙双方商定的租金标准承租山地范围内,甲方收取租金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四甲方有责任协调山地承租范围内侵害乙方利益的事宜。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五甲方油茶地面积,在协议期满后,乙方在后承租期间所规划公共道路,设施占地,退换农户时,农户油茶林面积以各山头为准,面积应相应核减。
第八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务与债权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二乙方在承租期内栽种油茶林,间距可作为其他农作物,规划道路边可栽种观赏性风景林木及相关基础设施。甲方不得干涉。三乙方在承租期内间距栽种经济作物,乙方自行处理承租期满后油茶林,道边观赏林木,和不动产设施,无条件退还甲方,不得毁损,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四乙方必须履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承租合同书。五乙方在承租时,规划2,3组组道,8.9.10.11.12.五个组通往张屋冲山塘道路,有责任和义务修建。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违约,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十条:甲方出租乙方的山地,只能栽种油茶林不得另作其他林木,花草基地,必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开发经营。
第十一条: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或其他单位在乙方承租地范围内开发或征地,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作物补偿归乙方所有,乙方扣减相应租金。
第十二条:承租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发包承租方,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在承租期所栽种油茶林,观赏林和不动产无偿退换甲方,不得损毁,其他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承租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地方政府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油茶山地面积,丈量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甲乙双方签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