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加‘青春’大赛,本人保证本文为本人原创,如有问题则与主办方无关,自愿放弃评优评奖资格。
平顶山学院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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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说: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才是最好的。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不完美的耿耿遇到了深爱他的余淮,就像刚刚能读懂童话的我们,也想像自己是灰姑娘那样,刚好遇到捡到她水晶鞋的王子。
每个青春年少的姑娘,大多会有一场悄无声息的恋爱,渴望他知道,可偏偏又希望他不知道,于是在这样的矛盾中,我们开心,又或者不开心。
初次遇到他是在高中入学前的军训,阳光正好不偏不阴,我们就来了一次碰撞,结实的他在撞到我的那一刻,我瞬间被弹了出去, 我很丢脸的坐在地上,而他只是一脸羞涩,慢吞吞的将手伸出来,把我从地上拽了起来,这下我便仔细的看清楚了他的脸,从此这个“冒失鬼”的名字便根深蒂固的留在了我的记忆中。那时候喜欢一个人,不是说非要和他在一起,而是那种感觉,有点甜甜且涩涩的味道,就像他身上淡淡的皂粉味。
那个时候几乎每个女生都会有个暗恋的对象,要么是个当红偶像,要么是个阳光的男孩,而他就是一个阳光的男孩。他成绩不好,运动神经却出奇的发达,他的座位永远坐在最后一排,而我偶尔想要看他,都要穿过无数黑漆漆的脑袋,那个时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大概只是阳光正好,你穿了一件我最爱的衬衫。你不是余淮,我也不是耿耿,而我们却出现在了我们整个的青春。所以感谢送我的这场空欢喜,让我在那个时候爱的刚刚好。
那时候怀揣整个少女的梦境,喜欢一个明星便会收集好多他的海报和明信片,喜欢一个人便会制造无数次的巧合偶遇,哪有什么巧合,不过是一个傻丫头苦心经营的巧合,为的也就是,多看喜欢的男生一眼罢了。如今不再年少,也比那时候更懂什么是真感情,却再也没有当初的那种怀揣不安。我有整本的贴画,我也有整本的日记,日记里有你有我,青春里有过你,才不负少女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