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漠之风
如果生命中真的有天堂,那一定是一个充满书香的地方。
喜欢读书,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只是喜欢。一本书,一杯茶,一段闲暇的时光,或慵懒在午后的阳光里,或淡然于夜晚的寂静之中,任世事的嘈杂悄然退后,那一刻唯有自己和自己在一起。
偶尔几位志趣相同的朋友相约小聚,就某一本书,随意谈着各自的感受,轻松而自在,所以,对于我来说,读书其实就是一种生活方式。
有朋友曾好奇地问我:“参加读书会的那些人是不是都喜欢附庸风雅?”我笑了,很真诚地对她说:“读书,其实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和有的人喜欢爬山,有的人喜欢喝酒,有的人喜欢打麻将一样。”既然是生活方式,就没有什么高雅低俗之分,放下那些所谓的道德评判你会发现,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所以,我对那些什么文艺青年,什么小资情调的议论很不以为然,因为读书是我愉悦自己的一种方便,而不是华丽的装饰。
记得一次朋友聚会,一女友满腹牢骚,很不理解地问:“我不上网不打麻将,除了上班做家务就是看看书,我觉得自己的志趣很高雅,可老公为什么却不喜欢?”看着他愤愤不平的样子,我只是淡淡地说:“你看一个小时的书心情很好,他玩一个小时的麻将也是心情很好,都收获了好心情,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唯有舍去功利心,读书才有乐趣,如果把读书当成化妆品,最终收获的也只能是没用的垃圾。
我喜欢读书应该是缘于童年时的孤僻,从小体弱多病,胆小如鼠,性格有点自闭,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了,听的故事也大多是奶奶讲的那些狐仙鬼怪,让我的内心世界充满了恐惧,所以,到现在印象最深刻的那些片段大多是和出殡的仪式,批斗会的现场有关,那时的我就像是一个小乌龟一样,偶尔探出头看一眼外面的世界,然后就是长时间地退缩到自己的壳里。
真正打开我视野的是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父亲借朋友的一本书《山野采宝记》,那时我村的小学是一、三同室的复式班级,加上我十岁才上学,所以在一年级就把三年级的课程一起学完了,上二年级的时候,自己已经能独自看书。但那个年代书的缺乏一点也不亚于食物。
《山野采宝记》是描写地质工作者生活的一本很薄的小说,书中那些关于大自然的旖旎风光和主人公的传奇经历,让我的心一片敞亮,那个时候,我就像是一只刚出壳的小鸟,突然看到了外面世界的精彩,所以人生的第一个伟大理想就是渴望有一辆大卡车(那时见到的都是部队的大解放车),可以把我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山野采宝记》是父亲送给我的最好礼物,它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从此以后,我的生命有了一个不一样的开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