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与简书结缘的第十天,截止凌晨三点,我写了十篇文章,公开发表了四篇,字数5892,总资产(钻和贝)19.28,约5.11元。
无疑,这5.11元可以算是我这十天写文章的稿酬了,只不过有些低,完全与付出和投入不成比例。
后妻子醒转见我又拿着手机趴在床上码字,笑骂我是捡芝麻的猴子,丢了西瓜。我想,肯定不少人也会如吾妻持相同观点。
如若单从经济收入来考虑的确如此。当事人来律所找律师代书时,我通常都会让助手或实习律师来写,几百块一份诉状或协议,不过几百字,说百字百元毫不为过,且几百字几百块,和几千字十天得几个钻相比,应该是个大“西瓜”了。
其实他们不懂,律师是我的职业,我有比代书收入更高的法律事务要处理,与办案和法律顾问相比,代书的收入就是“芝麻”了,我不捡自有我的道理。如一时得闲,我或可养精蓄锐,或可研判案例,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练好身手,免得碰到“大西瓜”不致搬不动。
写作是我的爱好,有些爱好,不仅让人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还非常烧钱,譬如网络游戏、赛车、航拍等等,相对于这些让人只出不入的爱好,简书平台让写作爱好者得到的这几个钻和贝,也确确实实是个“西瓜”了。
工作和业余爱好,有各自的“芝麻”和“西瓜”,无法相与比较。
不知各位简友的看法如何?敬候高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