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3日
晚上和老李,杨宇,阿成约了去一芳园吃饭。一芳园是当年我们几个在西直门上班时,经常去的一家饭馆。这家饭馆做的菜比较不错,尤其是拔丝红薯和凉拌菜。那会儿我们天天中午去点一个乱炖,几盘凉拌小菜,吃的心里很舒坦。后来我们这些人相继离开公司,但不定期的都会在群里约好某天晚上下班,一起去一芳园,要一些可口的菜,几瓶啤酒或者饮料,边吃边聊近况,吹牛,互相取笑等等。
水煮鱼,剁椒鸡蛋,凉拌萝卜皮,拔丝红薯是我们吃的频率最高的菜类,尤其拔丝红薯,我几乎每次就是冲着它去的,这次也不例外。我对会做拔丝红薯的人发自内心的觉得钦佩,我自己也曾经尝试过,但都失败了,无论怎么折腾,都无法保证出锅之后,红薯块里面依然滚烫。一芳园的拔丝红薯就做的很到位,滚烫的红薯块堆在一起,夹起一块便拉出长长的糖线,每次都吃得大家手忙脚乱,满桌都布满了亮晶晶的像蜘蛛网一样的黏丝。
一芳园的老板是个女的,大约五十多岁,成天笑眯眯的。几年前的她就是现在这个模样,几年后的她也还是几年前的那个模样,就好像我面前的这几位昔日的同事,几年的时光没有让他们有丝毫的改变,比如该贱的,如今依旧是那么的贱。
吃完饭之后,我和阿成先行告退,因为正好今天我们都骑了车。晚上的光线特别不好,经常就忽然在眼前出现一辆逆行的三轮车或者自行车甚至是汽车,一路都骑得提心吊胆,万箭穿心。过了田村,就是锦绣大地批发市场,这里虽然不算是很偏远的地区,却似乎已被这个城市遗弃了一样,干脆一片漆黑,连半个路灯都没有。阿成骑着车在前面开路,我跟在后面,基本看不到面前有任何物体存在。感觉就好像自己一个人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蹬着腿,因为我几乎都看不见自己骑的车子了......盲目地骑了大概几分钟后,才终于看到前面有一点点灰暗的光亮。
北京的夜晚此时已经非常凉爽,好不容易骑出的几滴汗被风一吹就瞬间风干了。这样的夜色,会让人想起童年很多梦境一般的往事。比如两三岁时某个漆黑的夜晚,和妈妈他们在一片野地里走了很长时间,去外乡看大姨唱戏;又比如每次看电影时睡着,回家的路上在爸爸背上醒来看到满天的星星,还有耳边草丛里蟋蟀清脆的叫声,等等这些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确定是现实还是梦境的经历。夜晚总是让人不由得回归,不管身在何处。
马路对面偶尔有几个穿着骑行服戴着头盔的人闪过,阿成很二地冲他们嗨了几声,但没有人理他。
晚上的路程似乎比白天漫长了许多,快十点半时,眼前出现一片璀璨而耀眼的灯海:门头沟终于到了。这时我才第一次发觉,门头沟其实是个相当繁华的地方。阿成送我到这里后,便又原路返回他家去了,特此感谢。
2012年11月16
阿成买了个新手机,为了表达自己无处安放的兴奋喜悦激动之心情,并顺便显摆自己的新手机,他决定请我们吃饭。一说吃饭,又还是别人请,我们这些人意见立刻马上惊人的一致,只要真的有空的,也不装忙了,欣然前往。地点依旧是我们经常去的窝点一芳园。废话少说,直接上图。
这就是一芳园经典的让我一直留恋它的拔丝红薯,我对一个饭馆好与不好的评判标准就是看它有没有拔丝红薯这道菜,所以每次去一个地方点拔丝红薯后,对方说没有时,我都会小声嘀咕一句:“连拔丝红薯都没有还敢开饭馆?!”
拔丝红薯这个东西,吃起来比较手里忙脚乱。慢点吃吧,它很快就会粘在一起再也夹不起来;快点吃吧,烫嘴;把它一坨一坨地先分开成若干份再慢慢吃吧,却凉了。凉了的拔丝红薯,还有什么吃头啊!所以一个美好的东西,往往总会存在一点让人遗憾的部分,这份遗憾,让它美的地方更加让人觉得难得,因此珍惜。
有人说真正的吃货看到喜欢的食物,一定是抛开一切杂念,只管埋头苦吃。我却不这么认为,真正的吃货不应该只满足于自己的口腹之快,而会忍着饥饿的诱惑,在开吃之前,拍几张照片,把食物的美好之态留下来并发给广大还没有吃到它的人们看,以激发他们的食欲,并让他们都喜欢上这食物,这才真正是所谓的吃货精神。它不仅仅在于独自享受,而是分享。
这家的萝卜皮是我吃过的萝卜皮中最好吃的,第一次吃这种东西时,还想说,这种应该削了扔掉的破玩意儿居然还能凉拌了吃?一入口,立刻就把这句话就着萝卜皮咽了下去,实在太可口了!每次必点,有时候点两盘。
凉拌苦菊,以前不怎么爱吃,觉得草一样的东西,还苦巴巴的有什么好吃的。某一天忽然尝到它的妙处之后,就再也放不下了,去饭馆必点。苦中带着清甜,嚼起来的感觉,就好像每次看到一头牛在草地上用舌头卷起青草并呼喳呼喳嚼的嘴巴起白沫的那种香活劲儿,关键是,这东西和萝卜皮一样,都下火。
既然有下火的菜,那么就得吃点上火的东西,用来平衡。比如剁椒鸡蛋,这个菜比较朴实,又下饭又过瘾,很顶饱。也是每次必点,个人认为夹馒头里吃效果更佳。
还有个酸菜鱼,我有点后悔点它了,应该点水煮鱼才对。那酸菜鱼酸菜太少,吃起来没滋没味的,所以就不让它露脸了。还有个家常豆腐,我也不怎么爱吃,所以也不让它露脸了,谁让这是我的地盘呢。
这就是一芳园,掩映在树叶中,妖艳的破招牌散发着诱惑而暧昧的气氛。
聊到九点半出来,发现外面下起了雨,我们冒雨坐地铁,分头各回各家。出地铁的时候,外面已经由雨转为雨夹雪,雪片落在伞顶上,沙沙地响,让我觉得小康生活并不是初中老师说的每天有猪肉吃,而是下雨时有一把伞。地铁外面全是黑车,车主在地铁口打着伞大声地吆喝着揽活,喊着将近十年都懒得改一下的广告语:“门头沟,十块,十块,上车就走。”这句话隐含的意思其实就是,十块钱的话,只能好多人拼车,拼车的话,上车肯定马上走不了。要想马上走,十块钱到门头沟,那怎么可能!
我不想坐黑车,别的原因都抛开不讲,真正让我不坐黑车的原因只有一个。记得我最后一次坐黑车时,一共拉了五个人,路过一个红绿灯时,正好是红灯,司机加快油门唰的一下闯了过去,连着好几个红绿灯都是如此。于是我就默默地想,妈的!以后再也不坐黑车了。
已经晚上十点多,平时停靠一排出租车的地方,此时只剩下两辆,其中一个还灭着灯。好几个人同时走到亮灯的那出租车前,一个人报出地名后,只见出租车司机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于是这人失望离去。接着另一个人又上前报出地名,司机继续摇头,这人也失望离去......最后只剩下我,我怀着一丝希望上前报出地名,司机立刻把脑袋点得跟鸡啄米一样。坐在车上,心里一阵自豪,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自己居住的地方充满过骄傲和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