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狗狗灵魂互换的365天(1)

“我们分手吧。”我抓着手机对交往了三年的女友说。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她一定相当惊讶。

她怎么会不惊讶呢?我可是当初那个信誓旦旦地说,爱她要娶她的男人,连我自己都被自己今天晚上的疯狂举动吓到。

我左手插在裤兜里,酷酷地站着,努力让自己听起来满不在乎,可是我的手却一直不争气地在口袋里发抖。

手机那边的沉默持续了大概有三十秒,然后嘟地一声,她挂断了电话。

我的左手继续不争气地颤抖,右手放下电话。

我默默地打电话给公司老板,说要请三天假。

然后默默地将卡里的钱一半转给她,一边转回家。

最后,我默默地走到窗边,望向窗外,城市的灯火热闹而璀璨。

我闭上眼睛,静静地思考三分钟,思考这辈子还有什么想做的事情。

说来也十分奇怪,这短短的三分钟,我的脑海之中竟然浮现出来至少上百件想做的事情,比如说去南斯拉夫跳伞,比如说再和她睡一觉,比如说去南极逗企鹅玩,再比如说,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她围着围裙为我做饭。

我睁开眼睛,感到有些懊恼,我想一是因为这一百件事里,竟然有七八十件是与她有关的。

可是,想这么多有什么用呢?三分钟之前我已经和她彻底分手了,而一分钟后,我就要死了。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我要跳楼,就在一分钟后,我要拉开我家的窗帘,站上窗户,然后跳下去。

七楼的高度,楼下的硬水泥地,足够让我去死了。

窗外的凉风吹进来,掀开了我小熊图案的窗帘,我嗅到一股湿热的水泥气味,城市的灯火炫目而璀璨,但城市上空却极有可能已经乌云密布。我恐高,脑中已经仿佛预见一般地,看见从天而降的大雨冲刷的污水沟。

说实话,我很不喜欢这样的景象,但是一/楼更加低碳环保,无痛速度又快,还能顺便玩儿一把蹦极的自杀方式了。

于是,我深吸了一口气,踏入前方的虚空之中。

我的身体很快落空,以自由落体的速度朝地面坠落。

这一刻我感到很奇怪,因为我的脑海中并没有像 很多小说中描述的那样,在脑海中回溯自己的一生,我只是在坠落,脑海之中一片空白。

我很快就会砸落在地上,变成一具死尸。

莫非自杀的人不配回溯人生?

其实,硬要说此时脑海中的想法,其实我有一个。

那就是我真的很不希望有记者来拍我的尸体,因为我不想自己像个大傻逼一样,出现在城市日报的一个版面,一点也不帅气,最令我难以接受的是,我的头顶还会出现一行超蠢的字。

某某疑因加班压力和失恋的双重打击,于自家七楼跳下自杀身亡。

这是什么狗屁?!

难道我26岁的人生就被这一句狗屁不通的屁话概括了?

这时,头顶的天空出现一道亮光,刚开始我以为是某座高楼突然亮起的灯光,直到它劈中了我,我才意识到,那不是灯光,而是闪电。

这一刻,数万伏的电流穿过我的全身,电光火石地在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之中游走,电击着我的神经末梢,几乎将我的灵魂都电了出来。

一声闷响,我坠落在地上。

我是2014年的春天来到这座城市的,那时候的我,就像某汪的那首歌里唱的那样。

没有信用卡,没有她,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我连一把破木吉他都没有,却凭着一腔热血,梦想着能征服这个城市,梦想着能过上梦想中的生活,能成为那个我最想成为的自己,最后,遇到那个我无比深爱的她。

然而,当初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三年后的我,得到了当初想要的一切,却最终死在这座城市里。

我和她分手的原因,以及我自杀的经历,只要是个人听了,都会感到不可思议,可能大部分人还会摇头骂我傻逼,然后再扔下一句“活该!”然后走开。

可不管这经历在别人的眼里看起来有多么的荒诞不经,多么不可理喻,但这真的是属于我的故事,也是属于我的人生。

经过三年的打拼,我被升任为我所在公司的部门经理,年薪五十万,虽然时常加班工作强度很大,但是每个月月初,我看见工资卡上增加的那相当可观的数字的时候,还是会感到很高兴。

我爱的女孩,梅。

她和我来自两个地理位置完全相反的城市,说来真的很奇怪,她的故乡和我的故乡,在地图上一对折,折点正好是我们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

我们的相遇,是命中注定的。

我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在那个暴发户诗人开的书店里。

我记得,那天不是周末,我难得得闲不用上班,于是一个人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正是夏天,太阳实在是毒辣,走到太热了,我看见路边有一家开放冷气的书店就一头扎了进去。

她穿着一条天蓝色的碎花裙,静静地坐在一尊白色的雕塑旁边,一手慢慢地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一手端着一本书,静静地看着,脸上是一种我渴望了很久的神情。

这一刻,我无端端地想起了小时候,我独自一个人躺在辽阔的原野上,看天。那时候的天,又远又辽阔,蓝得风仿佛都变成了蓝色。

她的裙子就像那时候的天,天上开满了花。

我无意将我们的相遇描述得这么文艺,你看我的自杀的方式就知道我其实是个简单粗暴的人。只是除了这些字句,我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描述出那时候的场景,或许,就算用了这些字句,也完全描绘不出那美好的万分之一。

于是,那时候还穿着宽大迷彩裤,和黑色背心,打扮得超级没品的我,做出了此生最勇敢也是最正确的一个抉择,追她。

一年后,她成了我的正牌女友。

我像一只终于找到家的流浪金毛一样,可以坐在她对面的那个位置上,安安稳稳地注视她,看着她时不时从书页上移开目光,微笑着看我。

梅的眼光里,充满了对我的爱意。

而三年后,我打电话跟她说分手,我当然还爱她,很爱很爱她,这一点我确信至始至中都没有改变过,但我还是装最最冷酷地跟她说了分手。

她也如我所了解的那个梅一样,没有说一句挽留的话。

我知道她一定也很心痛,因为我知道她曾经很爱我。

我也很心痛,以至于不想再活下去。

我们的爱情,死在杜总监出现的那一天。

这段时间我真的常常想,要是那个该死的杜总监不出现该多好,那么我就会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保护梅的男孩子。

我的脑海里一片浑浊,眼皮很沉,我的潜意识里知道,我已经死了,我不知道原来死人的眼皮也会很沉,于是我有想要努力睁开的冲动。

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是牛头马面,还是刀山火海,或者是西方的灰色炼狱,都让我好好见识一下吧!

然后,我看见了一堵被漆成奶黄色的墙壁,墙漆还很新,看起来十分眼熟。

我挣扎着爬起来,环顾四周,发现这个所谓的地域是我家楼下,面前这堵奶黄色的外墙是我租住的公寓的外墙。

what?

发生了什么?我怎么没死?自由落体加上闪电击中,我竟然没死?这不科学啊……

然后,我看见,我的尸体倒在几米之外的一个垃圾堆上,他脸朝下,四肢被几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垃圾袋接住,看起来被那几个垃圾袋保护得还算完好,至少没有变得我曾经想象的那样,在地面上血肉模糊。

尸体上没有血,甚至看不出伤口。

这种外部视角看着自己的感觉十分奇怪,毕竟,活着的人无法从外部观察自己,除非是借助镜子的帮助。

我心中好奇,朝我的尸体走过去,然后伸出爪,戳了戳我自己的头。

啊。

我没写错,是的,我伸出来的是爪,不是手。

这是一只如假包换货真价实、毛茸茸、宽大大、厚实实、脏兮兮的,属于一只流浪金毛的狗爪。

发生了什么……

情况不明,可是我却出奇得淡定,经过跳楼没死这种奇迹,我的心脏已经变得很大。

我伸出我的爪,又在我自己的尸体上戳了戳。

这次,他动了,不仅动了,还抬起头,用那双孩童一般清澈的眼神注视着着我。

“啊!活了!”我吓得大叫一声,后退一大步。

他明显也被我吓到,汪了一声,手脚并用朝垃圾堆后方退去。

汪?

他为什么汪?

我转头看自己,看见一个脏兮兮的狗背,我又低头看自己的脚趾,看见两只只有四个指头,而且还并得紧紧的狗爪。

汪!

我发出一声哀嚎。

我,的,灵魂,不知道出于什么原理,进入了一只金毛的身体里,我变成了一只金毛!?

我抬头看那个坐在垃圾堆上的我,他坐姿奇怪,双手撑在地上,放在身前,双目眼神仿佛婴儿一般澄澈,还带着一种难以描述的迷惑。

忽然,他汪了一声。

声音就像曾经我为了好玩儿捉弄猫咪,蹩脚地学狗叫的叫声。

汪。他又叫了一声,这次他扭动着我的身体,像是在一边摇晃那不存在的尾巴,一边朝我爬过来,想要表示亲昵。

此时,现状像迷雾一样散开,我懂了,我没死,我只是变成了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而那只流浪狗,变成了我!它的灵魂,占据了我的身体!

我突然好气。

上前一口咬住了它的脑袋,金毛发出一声哀嚎,大吃一惊,捂着头一脸要哭的表情手脚并用地后退。

变成了人的它和变成了狗的我遥遥地四目相对,我很愤怒,对着它一通狂吠,而金毛低垂着头,抱着膝盖蹲在不远处,可怜巴巴地望着我。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好几分钟,我感到嗓子有点儿发疼,于是不再叫了。看着金毛那一脸受伤的表情,我的内心微微有些触动。

我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开始审视此时的自己。

注意力一转移,我感到我的鼻子至少比原本敏锐了至少上千倍,每一次的呼吸之间,我闻到自己身上冲天的臭气,垃圾堆里隔夜饭菜发出腐败的臭气,还有两个街区外,那家之前我和梅常去的那家烤鸭店令人口水直流的香气。

此时,我的鼻腔里充满了各种奇奇怪怪的,之前我从未闻到过的味道,有些很臭,有些很香。总的来说,狗鼻子的这项体验还不算太差。

我又抬起狗爪,试着在巷道里跑了一圈,速度很快,我奔跑得豪不费劲,一点儿汗都没出,气也没喘。我从不知道我的身体还能这么轻盈,敏捷,同时一直折磨着我的腰椎疼痛也消失了。

突然之间,我不生气了。这个世界以别样的面貌在我的面前展开,我简直是重生了。

作为一只可爱的金毛活着,大概要比死掉要好很多倍吧。

此时,那只占了我身体的小金毛还坐在垃圾堆旁边,环抱着膝盖,一脸困惑地望着我,看它的样子,还是想和我亲近,但是又怕我咬它,所以不敢上前。

看着它这副样子,我感到有些好笑。

算了,看在你性格这么好的份上,占了我的身体就占了吧。

来日方长,小金金,我们还是交个朋友吧。

数分钟后,我带着小金金从公寓的正门进去,门口的保安大叔一脸怪异地盯着我看,脸上的嫌恶之情溢于言表。

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问走在我后面的小金金:“业主,这只金毛是你的?”

小金金一脸懵逼,表情傻到我的自尊心都有些挂不住,它朝保安大叔迈进一步,我看它的表情是要上前打“招呼”。

它很可能会扑到保安大叔的身上,然后抱住他伸舌头狂舔,我可不想看到这样的画面,于是赶紧上前一步,紧紧地咬住了它的裤子。

“不准去!”我说,尽管只是汪汪地叫了两声。

小金金一脸迷惑,迈步还想朝保安大叔那里走,谁叫它是一只超级博爱的金毛呢。

我毫不放弃,死死拽住它裤脚。

保安大叔见我们关系这么好,也不再说什么,重新端起报纸嘟囔了一声:“回去记得把这狗整一整,你看它那毛都脏成什么样了,别整得人家说你虐待宠物。”

整就整,等回到了公寓,我干什么不行?

我撒开四腿,欢脱地一口气奔到七楼,小金金拖着我因为加班过度,缺乏锻炼而有些孱弱的身体,两分钟后才出现在我身后。

“快开门!快开门!”我兴奋地说,我等不及想要赶紧洗个热水澡。

而小金金依旧一脸疑惑地望着我,上前一步,伸出手,拍了拍门。

汪!

它叫了一声,又拍了一下。

我看着它所做出的所有努力,心忽然跌到谷底,我分明看见,我的钥匙就挂在它的裤子上,银色的质感闪亮地朝我闪烁,可是我却预感到,我再也进不了我家了,就算有钥匙也不能。

因为这只傻狗根本不可能会用钥匙开门!

我气得又想咬它一口,但是我忍住了,我在原地焦躁地踱步转圈,开始想办法。

此时我真的很庆幸,虽然是灵魂互换,我进入了这只金毛的身体,但是我的智商并没有下降,同时之前所有的记忆也都还在。

我知道聪明如我,一定会快就找到解决方法的。

但是,我没有。

我没有带手机,没办法说人话,甚至连和这只金毛顺畅沟通都做不到。

我无法联系朋友,更不可能打电话给警察,就算我真的报警了,也没办法说出我此时的遭遇。

夜色很快在窗外降临,楼道变得很黑。

小金金蜷缩着身体,趴在我身边,把头枕在手臂上,竟然很快就睡着了。

可是我焦虑地睁着眼睛,时不时地发出一声狗叫弄亮楼道里的声控灯,我从来不知道我还怕黑,而且我的肚子真他妈的饿!

咕噜咕噜……

我听着我的肚子不断发出可怕的声响,天知道这只金毛到底有多久没有吃过饱饭,天知道它每次吃饭的时候吃的都是什么。回想起它出现在我家楼下的垃圾堆,我不敢再想下去。

一直没有人经过,今天是工作日,在这座城市,加班已经成为工作者的常态,住户们一般都是十点过后才会慢吞吞地拎着一袋外卖回家。

没有人来发现我的窘境。

我看了一眼躺在一边的小金金,内心升起一种怪异的感觉,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坐在一边看着自己熟睡的样子。

它横在我家门口,肚子在我最喜欢的印着勇气两个字的T恤下方一起一伏,呼吸均匀,似乎完全感受不到地板的湿冷。

我真想像它一样无忧无虑地睡着,可是我好饿啊,又好臭啊!

谁快来救救我啊!

不知过了多久。

“这人怎么回事?为什么横在门口?”一个人的声音从我的上方响起。

我一个激灵睁开眼睛,耳朵自动动了动。

那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有脚步声在朝我靠近。

这一瞬间,我的心中不禁有一丝期待,我期待她忽然出现,尽管我的鼻子已经告诉我,走过来的人并不是她。

来人是一对情侣,他们人手一盒外卖,看样子是刚下班回来。

那个女孩看了我一眼,眼神立即转为怜悯,旋即她移开目光,恶狠狠地瞪向躺在地上的小金毛。

“这人怎么能这样,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就不要养狗。”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

虽然她并不了解具体情况,但我还是对她抱有希望,我站起来,柔弱地朝她汪了一声。

不想她马上捏着鼻子后退一大步,动作幅度之大,差点把外卖的汤汁都溅出来。

我吃了一惊。

她男朋友扶住他,说了一句:“你别多管闲事,你看那狗那么脏,小心它咬你,说不定它还是没有打过疫苗的。”

女孩脸色变了一下,马上转身朝楼上走,男朋友追上她,楼道上方立即传来女孩的抱怨声:“你早知道那是没打疫苗的狗,干嘛不早提醒我,难道你希望我被咬吗?”

男朋友显然生气了:“我怎么没有提醒你,我刚才不是提醒你了吗?”

“那你为什么不早一点提醒?”女孩尖利的声音在楼道里回荡。

砰地一声,门打开又关上,之后再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了。

我猜想他们回到家之后,大概会先吵上一架,然后因为各自肚子饿了,男孩或女孩会主动站出来和好,然后打开各自的手提电脑,男生会点开某游戏主播的直播间,而女生会打开韩剧,两个人背对着背一边看视频一边吃外卖。

两个人吃完饭,就去洗澡,然后睡觉。

我转身,趴回原来的位置,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很快,关于梅的记忆又涌了上来。如果我知道走路怎么去她家的话,我真想马上起身去找她。梅一直都特别喜欢小动物,一直想养一只猫或者狗。

去找她,说不定可以被她收养……

我转了个身重新趴下来,蜷缩着身体,尽量用皮毛把肚皮和冰凉的地板隔开,很快,又冷又饿的我眼皮开始变得沉重……

不知过了多久……

“喂,怎么醉成这样,都到门口了,不懂进去睡啊。”一个声音从我的头上响起。

我耳朵动了动,抬起头,朦朦胧胧地看着那个人影。

他单手夹烟,烟灰正在一点一点的掉落。

我爬起来,开始不争气地朝他摇尾巴,我知道自己这副样子一定很蠢,但是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我兴奋。

诗人之所以会出现在我家门口,我猜他应该是来拿我借他的漫画。

我和梅就是在这家伙的店里认识的。一来二去,不知不觉之间,我和这个怪人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友谊。

诗人,是个有故事的诗人。

他北大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周围的人都笑他,他说,我的志向根本不在于找工作,我的志向是成为一名流浪诗人。

此言一出,大家笑得更欢了,没有人信他。

这是个诗人会被饿死的时代,写诗不会有出路,大家都知道,诗人当然也知道。没人相信他真的扔下他的北大文凭,跑去做什么流浪诗人。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几个月后,准备充分的诗人背起行囊,踏上了流浪的旅途。接下来的一年半里,他写了好多诗,弄成几本小册子寄给出版社,毫无例外的全部被退稿。

“然后呢?然后你怎么样了?”梅手里捧着一杯热茶,双目专注地盯着诗人问。

此时诗人正坐在他那塞满了哲学书籍的书架旁边,高高翘着二郎腿,怀里逗着一只英国短毛猫,那猫一身灰色的绒毛,被喂得很肥。

我在一边嗤之以鼻,说:“还能怎么样,当然是灰溜溜地回到这里,找份工作挣钱,然后积累资本,才开了这家书店。”

梅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望着我。

这是最符合常理的推理。我十分自信。

诗人却一边撸猫,一边神秘一笑:“不,我说过我的志向不在于找工作。”

“那是怎样?”梅的神情更加专注了,“诗又买出去了?”

“不。”诗人微笑摇头,“我买了一张彩票。”

诗人拍着猫头说:“然后就有了这家书店。开了这家书店之后我发现,我其实只是喜欢写诗,不喜欢流浪。”

没人相信诗人的说辞,除了梅。

此时,诗人依旧一下一下地踢着小金金的屁股,小金金睡得极沉,半天没反应,诗人啧了一声,很麻利地弯下腰,从它的腰带上取下钥匙,三下两下开了门。

我跳起来,不知不觉地奋力对诗人摇尾巴,还兴奋地吠叫了两声,事后我想起这一幕,真是感到非常之丢脸。

门开了,诗人抓起小金金的手腕,把它像拖尸体一样拖进房间,我兴冲冲地跟在后面,正要进门。

不料,诗人伸出一脚挡在门口,摇头对我说:“流浪狗,不让进。”

门在我面前缓慢而沉重地关上,我眼睁睁地看着诗人和小金金消失在门后。

“怎么回事啊,这只金毛,毛怎么那么脏……干嘛跟着阿景……”门后最后传来诗人的嘟囔声。

我独自一人立在黑暗里,面对关上的门。我很坚强,没有哭,我垂着脑袋转过身,慢慢地趴下来,蜷缩身体重新把头枕在爪子上。

我无处可去了。只能睡在自己家门口。

不知过了多久,门忽然吱嘎一声打开了,诗人探出半个脑袋。

“喂,你还是进来吧。”他说。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我怕你是阿景收留的流浪狗,万一他醒过来,找不到你,他岂不是要杀我。”诗人说着把门打开。

我汪了一声,四蹄狂奔,一下子冲进我家!

呼!

我黑漆漆的鼻子翕动,家里无数种熟悉的味道立即涌入我的鼻腔。

“喂,你先去那边那个角落带着啊,等阿景醒了,让他给你洗澡。”诗人指着门边的一个角落。

我不理他,心里骂他对流浪动物怎么没有一点儿同情心。

一股喷香的味道飘进我的鼻腔,我想起,冰箱里还放着昨天晚上剩的半只烤鸭,本来我是想拿它最后犒劳一下自己,毕竟死了之后,舌头就失去功能了,再也不能尝出美食的味道。

但是昨天我终究还是没吃它,因为没有胃口。

“喂,我在跟你说话啊,你快点先去那个角落呆着,不准在房间里到处乱躺啊。”诗人捏着鼻子,指着角落坚持说。

我瞥了他一眼,四蹄撒开,直奔冰箱而去,我一个左勾拳翻开冰箱,一跃而起衔住烤鸭的保鲜袋,整个将它拽下来,一甩头撕开保鲜袋,咬住烤鸭就大口大口地嚼起来。

诗人立在原地,明显呆住,小金金睡在我米色的沙发上,正发出均匀的鼾声,睡得正香。

“你……”诗人手指颤抖指我。

我吃的满嘴都是油,伸舌头一卷将嘴舔干净,一直咕噜乱叫的肚子明显好受一点儿了。

“你快到角落里躺着!”诗人瞪着眼睛,几乎是命令一般地说。

我哪里管他,四蹄再次撒开,直奔浴室而去。

解决了肚子的问题,接下来,自然是要洗澡澡,从昨天一直到现在,我全身都非常的痒,我要拿浴缸洗,好好地泡一泡。

浴缸慢慢被热水浸满,我欢叫一声,跳入其中,浴缸里的水几乎是在瞬间变成了一种浑浊的灰色。

诗人目瞪口呆地出现在浴室门口,手里的烟根本没吸,全部烧成烟灰掉在地板上。

我看了自己一眼,毛上的污物一点儿都没有脱掉的迹象,我又看了诗人一眼,从之前他对流浪狗的态度来看,想指望他帮我搓毛是不太可能的了。

于是,我只能自己动手。

我衔起刷子,沾上点儿舒肤佳,然后来回在我的肚子侧面刷了起来,脏兮兮的毛上很快就出现一大堆灰色的泡泡,浴缸里的水更脏了。

过了一会儿,我给自己换了一缸水,然后,只把头露出水面,整个身体浸入热水之中。

啊,美滋滋。我满足地吐着舌头。

一直站在门口注视着这一切的诗人,看起来已经完全傻掉了。

我忽然有点儿同情他,就在刚才,他目睹了,我用狗爪掰开热水开关,用爪抛开浴缸的塞子,自己放水,自己刷毛,此时还露出一脸美滋滋的表情。

这会不会是都市传说之一,修炼成精的流浪金毛?我猜此时诗人的心里最有可能这么想。

或者,再普通一点儿的猜想,他会认为我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或者是导盲犬?

“你是阿景?”诗人脱口而出,手中烟灰断裂,掉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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