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我终于愿意相信,我不是生不逢时、不是被埋没、不是别不懂欣赏,我只是一无是处,而已。
在写了小说的三个章节以后,有了一种“啊,写小说好痛苦啊”的感受,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因为我没有办法很好地表达出我想讲的故事。
即使列了大纲,即使想好了情节发展,可一到下笔时,就艰难地像是在尖锐的石子路上赤脚行走,每一步都痛苦万分,还要强迫自己继续。
我知道,我不是不喜欢写小说,我写过,也得到过一些赞扬,然而正是这些赞扬,让我在自以为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最开始写小说,是因为有很喜欢的明星,经常YY自己和他在一起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然后就想到了写同人文。看过或是写过明星同人文(以现实的明星为男/女主的小说)的人应该都知道,看同人文的读者一般都是特定的人群,他们并不是多在乎文笔,当然,同人文的圈子里,也有很多文笔超赞的大神,除开那些被称作“神文”的作品,其实绝大部分的文章,文笔都是很普通的,只有不是苏得很过分,还是会有很多明星的小粉丝来捧场的,我的也不例外。
看文的小读者大多是学生,初中到大学不等,他们很宽容,每更一章,他们都会跑过来说:
“哇!又更新啦,大大好勤奋呀!”
“大大写得好棒!可以转载到XXX吧吗?”
“XX救女主的场面太帅啦!!啊啊啊啊!不愧是我家XXX!!”
......
每次更新都会收到的评论,这让我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并不是很擅长讲故事的事实。
有时候看网上的一些励志文,看有人说写东西的人需要看很多很多书,想想自己曾经看过那么多小说,从小学就开始偷着看,这么多年了,已经属于“看过很多很多书”的人了。
但其实,我所谓的“看过”,只是记住了这个故事的内容,而作者的很多描写,很多“好词好句”,如果细问,我是一个字也答不上来的。我的记性很好,听过看过的故事几年、十几年后我都能想起来,我的记性也很差,刚看过的文章,我连最后一句话都记不起来。
所以,从开始接触语文这门学科开始,就一路被老师叮嘱着:要养成做读书笔记的习惯,遇到好词好句要养成摘抄的习惯。
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记忆是种本领,而遗忘是天性。
被小读者们夸得有些飘飘然的我,完全将那些话抛在脑后,甚至,我连书都很少看了。呵,多可笑,一个立志要写小说的人,一个想要将自己想到的故事讲给别人听的人,平时居然完全不看书。
知道闭门造车是什么感觉吗?
我来告诉你,就是小美人鱼走在陆地上的感觉。如果你觉得这个比喻太梦幻,那你可以亲自试一试,脱下鞋袜,找一条碎石子路,走一趟。
实在睡不着,所以写了这一篇文字,给我亲爱的自己,我只是想告诉你:
看清楚现实,你幻想的一夜成名或是一夜暴富,都不会成真。而你的懒惰、懦弱、自以为是才是真实。
你需要做的,不是坐在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地挤,而是去看书、去做笔记、去听老师的话。
所以,现在,要么去看书、要么去睡觉,几点了?!还在这里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