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叔华:女人绝对不可以结婚

凌叔华

文/临溪为砚

1.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日资企业做仓储管理。进公司一年之后,浩南出现了,像所有命中注定的男主角一样,他第一眼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高大,帅气,又很温柔。

年龄相仿,志趣相投的我们,常常在公司聚餐时旁若无人谈天说地,越发熟悉之后,还会私下约出来喝个咖啡,看个电影。暧昧正悄悄地在织一张情网。

那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年纪,我们年纪不大,烦恼不少,更多的时候是他说,我听。

谁也不知道,无数个深夜话谈的夜里,我有多么满足。遇见一个人愿意将他的前半生讲给你听,把你没能参与过的那一部分补齐。这是多少女孩儿期待的好运气啊!

当他说到四岁时母亲去世之后,我噙着泪抚平他的脊背;当他说到自己半工半读读完大学时,我在心里为他鼓掌。像所谓暧昧之初的错觉一样,我也觉得我们好像认识很多年,有时我什么都不用回应,只要一个眼神他就能读懂我内心的跌宕起伏。

我们就在朋友与恋人之间的粉色地带,徘徊着,谁也不敢上前一步。

我的情感状态真正开始质变,是在盛夏的某一天。我第一次发五车大货出去,五六个司机,十几个工人,还有几个业务员围着我问东问西。弄得我脑子一片乱麻。心里又担心发错货,又害怕会延时,越急越乱越错。嘴巴和逻辑像失联了一样,接二连三的错漏百出。

当时他对着我的耳边就是一吼,不知道是急了还是恼了:“你再这样下去,一车都要错了,发到辽宁再拖回来,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我被他激动的分贝一震,脑子立刻清醒了,眼巴巴地看着他,如何一个一个的清点数据,如何一台一台的安排发车,最后用老练的口气安抚工人。

我突然感觉到头顶的愁云正在消散,一轮朗日穿过云层照在他的肩头,我站在他身后,那四个字几乎就要脱口而出了。可恶的矜持拉住了我。而我的心跳和绯红的脸,却出卖了我。他站在我的前面,并没有回头。

而他对我的质变,我是在一个星期之后,才确定的。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闲扯,我无意间对他说:“口好渴,如果能吃个冰激凌就好了。”

虽然冰激凌是再寻常不过的东西,但当时我们工作的地方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工业园,要找个小卖部至少得走上半小时。所以,我当时也只是当做玩笑话,随口一说。

当他把融化了一半的冰激凌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看着他汗流浃背的背影,还有嘴里还不忘挖苦我的调笑:“祝你越吃越胖,圆滚滚!”我嘴里不依不饶地雄辩着,心里却为这个答案的确定而感激涕零。他也喜欢我,不是吗?

可惜后来,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因为我知道了这个秘密背后的一个秘密,他有女朋友了。

多年后,前公司几个玩得好的朋友聚餐,再见面我也已经脱单了。

席间,他依然无微不至的照顾我。那天,是吃烤肉,他就把他记忆中我喜欢吃的东西轮番夹给我吃。我的心里一下子跌宕起伏,这种“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暧昧关系,直到时过境迁我还是不能应付自如。

后来,我骑车送另一个同事回家,她忽然对我:“我觉得你和浩南挺可惜的。”

我不看她,看云,想笑又想哭:“做朋友也挺好,爱情容易散,朋友不会老!”

那一夜,我不是强装潇洒,我是真心觉得朋友比恋人长久。那年盛夏,我们都还年少,以为男女之间想要天长地久,就只有爱情这条路;此后经年,我们见过太过从友情发展到爱情,又分道扬镳的悲剧,才明白爱情是满则溢,友情是亏则盈。

有时候,一辈子做知己也是上帝的慈悲。

徐志摩大家一定不陌生了,他短暂的一生艳福不浅,先有原配妻子张幼仪,后有苦追未果的林徽因,此后还有挖人墙角得来的陆小曼。

但很少有人知道,其实他还有一位红颜知己就是我们今天主角——凌叔华!


2.


现在提起陆小曼,林徽因,石评梅等,很多人都耳熟能详。大量的书籍和文章一次又一次的书写着这些才女的人生传奇。可对于当年同样传奇的凌叔华,知道的人却并不多了。

但是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她却是与冰心、林徽因齐名的"文坛三才女"之一。

不仅如此,凌叔华出身高贵,学识渊博,文才画样样精通。无论是写作,还是绘画,亦或是为人处世,她素来以平和、温婉、淡雅而为世人所知,鲁迅先生曾赞她是:“高门巨族的精魂”。

1900年,凌叔华出生于北京一户名门望族,她的父亲凌福彭是清末举人,与康有为是同傍进士。官至顺天府尹(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市长)。如此家境出来的凌叔华,刚出生的时候,家里的人却并没有多兴奋。

她的母亲是三姨太,她是家中第十个孩子,又是一个女儿。她在家里的地位就像小时候的林徽因一样,她后来总说:“自己像是一只缩在角落里的小猫,从不争闹。”

小家庭生活要会做事,大家庭生活要会做人。如此看来,凌叔华从小就十分伶俐,她知道自己母亲是什么地位,自己是什么处境,她没有资格跋扈。

她明白,当命运没有眷顾她的时候,除了努力和等待,其他都是多余的。

她父亲虽然身在官场,志趣却都在文化圈,他喜欢结交文人,尤其钟爱绘画,他还曾和齐白石一起组建了“北京画会”。有一次,凌叔华在自家墙壁上的涂鸦被父亲的一位朋友,宫廷画师王竹林看到,他认定这个孩子很有绘画天分,于是收于门下学画。

女儿有绘画天赋这一点,大大的引起了父亲对她的关注,可以说她后来所有的宠爱都源自于这个天赋,因为他父亲的遗憾很有希望能在女儿身上弥补。从此凌叔华成了家中最得宠的孩子,也是唯一一个可以自由出入父亲书法的人。

父亲还请来当时的大儒辜鸿铭亲授她英文,法文和日语。绘画,她先后师从王竹林和慈禧太后的专用画师繆素筠。

凌叔华的童年起点颇高,一开始即巅峰。她自己也很争气,不仅在绘画方面成就显著,在文坛也颇具影响力,有一段时间甚至掀起了“凌叔华热”,大家对她的新派小说,纷纷啧啧称赞。

1921年,凌叔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燕京大学,先选修动物学,后转入外文系开始文学创作。

她的处女作《女儿身世太凄凉》发表在当时影响力很大的《晨报副刊》上,紧接着,《资本家之圣诞》、《朝雾中的哈德门大街》等颇具影响力的文章相继发表,她在北京文坛上崭露头角,跨入女性作家行列。

我最欣赏凌叔华的一点就是她的“始终如一”。不论童年时受到过怎样的冷遇,再被父亲独宠之后她仍然不骄不躁;不论成名后受到过怎样的追捧,再一切归于寂静之后她仍然潜心写作。

她的努力从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而是不辜负自己,这份从未改变过的初心,实在不易。


3.


凌叔华画作

这一晃,24年过去了。曾经青春飞扬的凌叔华,成为了大家眼中的大龄剩女。

她也不着急,这世间最急不得,就是缘分!

凌叔华是名副其实的京城名媛,她的父亲给她留下了一个有着28个房间和一个巨大后花园的房子。足见他对女儿有多宠爱。"凌大小姐的书房"是当时各界文化沙龙的举办之所。这个沙龙比林徽因的"太太的客厅"还要早十多年。

1924年4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众人一致提议到“凌大小姐的花园”喝茶畅谈。就在那一天,凌叔华遇见了两个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一个是徐志摩,一个是陈西滢。

陈西滢是凌叔华的丈夫,后来两个人爱恨交织了一辈子,其实她最先看上的是风流才子徐志摩。当时的徐志摩,正处于感情空窗期,张幼仪是不可能复婚了,林徽因又苦追无果,陆小曼还没有出场,端庄淑女的凌叔华正好填补了这片情感空白。

后来在徐志摩随泰戈尔一起游学的半年时间内,两人通信多达80封,基本上两天一封信。徐志摩一生清高,很少为他人写过序,他生平唯一一次破戒,就是为了凌叔华的小说《花之寺》。

他十分崇拜英国女作家曼殊菲尔,还曾亲自登门拜访,曼殊菲尔死后徐志摩为她写了大量的祭文。可他却说,凌叔华就是中国的“曼殊菲尔”,这份褒奖是连陆小曼和林徽因都不曾得到过的。

不过,随着陆小曼的出现,徐志摩与凌叔华非但没有往爱情更进一步,反而退回到了好朋友的位置。直到,徐志摩为了陆小曼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出国避风头之前,将一个装满秘密的“八宝盒”委托给她。

这里面装的可是徐志摩与林徽因的众多情书,还有他和陆小曼的交往私密,每一封信公开出来都是一场巨大的风波。按道理来说,徐志摩不该将它委托给任何人,可他却交给了凌叔华,足见对她有多信任。

后来徐志摩飞机失事,机毁人亡,林徽因和陆小曼都执意要回“八宝盒”,凌叔华出于无奈只得由胡适做主将它交给了林徽因。

凌叔华曾和情人朱利安坦言,那时候她是爱徐志摩的。

凌叔华的女儿陈小滢曾经说过:"母亲弥留之际,嘴里一遍遍念叨的是诗人徐志摩的名字,而不是父亲陈西滢或者其他什么人"。

我们终其一生最难忘怀的,就是那一段“友情已过,初恋未满”的朦胧情愫。它因为不曾拥有,就已失去,却被我们的想象打磨得近乎完美。当我们历经世事之后,仍然会忍不住回味这一段纯真的情意。毕竟那时候的一切,才最符合我们年少时幻想。

人一天天长大,就是一天天幻灭的过程,最怀念的往往是当年的自己和当年的他。


4.


凌叔华与陈西滢

凌叔华表面柔弱,内心却十分要强,徐志摩弃她选择交际花陆小曼,在一定程度上刺痛了她的自尊心,为了挽回颜面。她公开宣称:“我对徐志摩向来没有动过感情,我的原因很简单,我已计划同陈西滢结婚了。”

婚姻可以是赌博,却不决能是赌气!

她爱陈西滢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提及她的未来夫君时,她只是平静地说:“他头脑清晰、理解迅速、观察准确,是许多人所不及的”,这择偶的标准,还真是思路清晰,不带半点柔情啊!

对于这桩婚姻,鲁迅先生曾在《新的蔷薇》一文中讽刺到"陈源教授找到了有钱的女人做老婆。"

如果说凌叔华是交际场所的润滑剂,为人处世可以做到处处周到,在不伤人的前提下,完美的展现自己。那么陈西滢就完全相反了,鲁迅一生最有名的骂战,几乎都和陈西滢相关。再加上此人言语刻薄,在文化圈更是树敌无数。

婚后,陈西滢与鲁迅的骂战进入了白热化阶段,他彻底断送了自己文化前途。作为妻子的凌叔华自然也备受牵连,夫妻本是一体,倒霉就得一起。

再加上陈西滢受邀前往武汉大学任文学院院长,因为他秉承刻板的西式职场规则,坚决不让内眷在学校任职。原本在写作之路上受累而诸多不顺的凌叔华,对丈夫的不满更是与日俱增了。

她是新时代的新女性,她有才华,有能力,又通多国语言,为什么要做一只笼中思雀,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的生活。她后来在自己的散文中写道:“武汉这个地方我很不喜欢,房子小,又简陋,天气也不好,一整个季节都阴阴沉沉的,看不见天日......我该去国外生活,感受自由的空气。”

我想她大概是想“指桑骂槐”吧,她不是讨厌武汉的天气,也不是向往国外的空气,而是讨厌身边的男人,渴望外面的自由,她烦透了这婚姻的枷锁,没有爱情的囚牢。

她与陈西滢之间相处十分淡漠,两个人在家里各设了一个书房,彼此都不能进对方的房间。什么耳病厮磨,围炉夜话在他们之间是不存在的。

生下小女儿之后,有很多次周围的人拿女儿陈小滢打趣:“再生一个弟弟怎么样啊?”

女儿摇头,一旁的凌叔华则嘴角一提,眼神变冷,好像是在说:“开什么玩笑呢?


5.


朱利安

问题百出的婚姻,最容易让人有可乘之机。

朱利安,这个活力十足,热情洋溢的英国诗人,带着一种与陈西滢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性格特点走进了凌叔华的生命中。

他来武大的第一天,就拜访了凌叔华,两人都觉得相见恨晚。他在第一封写给母亲的信中提到:“整个下午我都和文学院院长一家待在一起,有他的妻子,还有他六岁的女儿,我们谈话的方式非常的自由—简直是内地的剑桥”。

比他年长的凌叔华尽显地主之谊,陪他购置生活用品,带他认识武大的每一条路,有时候还会饶有兴致的去听他讲莎士比亚文学。

寂寞空虚的已婚妇女,像是一把干柴,年轻气盛的少年,像是一把烈火。

偏巧这时候陈西滢去了武大分校,刚好给两人彼此燃烧提供了最佳时机。就这样,以大家闺秀自诩的凌叔华出轨了,什么道德,什么伦理,什么界限,在激情的面前,不堪一击。

朱利安得手之后,还不满足于偷欢,他渴望通过文人的方式记录这场血脉喷张的经历。所以在写信给英国友人的时候,越发没有底线,越发露骨。保守的凌叔华羞愤难忍,为此和他大吵了一架,他才肯稍加检点。

因为陈西滢离他们很远,所以他们相处起来愈发明目张胆,凌叔华一位北京友人去世时,她就以吊唁之名,行幽会之实。

他们一起在北京的名胜古迹游玩,还共同会见社会名流如朱自清、闻一多、朱光潜、齐白石等,他们的关系早已成公开的秘密了。朱利安享受尽了美景和美人,而凌叔华也沉浸在婚外情中无法自拔。

朱利安在信中写到:"这段疯狂的时间让我脑子一片空白。你能猜到我们是怎样的快乐和愚蠢……".。

不久,在满城风雨中陈西滢得知了妻子的秘密,他给她三个选择:

第一离婚、第二分居、第三和朱利安一刀两断。

按理说,此时的凌叔华正处在热恋中,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择离婚,与情人名正言顺的在一起。可她却选择了三,与朱利安一刀两断。

因为她无意间发现,自己并不是朱利安唯一的情人,此人虽然嘴里说只爱她一个,其实背地里有十几个情人。并且他还喜欢公开和朋友讨论他与凌叔华的性事,中西方文化的差异让她难以接受。

激情虽然会让人冲昏头脑,但凌叔华无疑在关键问题上保持了理性。

大多数婚外情之所以让人上瘾,主要是因为双方都在追求“偷”的快感,一旦两人名正言顺了,反而会变得素然无味。

她懂,所以她要在无味之前全身而退!


6.


凌叔华与丈夫在巴黎

此后,两人虽然没有离婚,但连表面上的同室而居也做不到了。凌叔华先后在巴黎,伦敦,新加坡,加拿大任教,除了短暂的在巴黎相处过一段时间之外,后半生他们都离对方很远很远。

为什么不离婚?

我想两人虽然都接受过西式教育,但骨子里还是很中式的。离婚,对于他们而言是自身履历上的一个污点,所以宁愿忍,也不愿分。

婚姻不顺,她就醉心写作,由此还结识了英国著名作家伍尔夫,在她的鼓励下她完成了人生第一部全英文著作《古韵》一经出版,成了风靡一时的畅销书。

她曾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最向往的生活是:“早晨生灶下米烧粥,偶然望到外面朝雾笼着远近山头,篱笆外的竹丛不知何时长出不少高高低低的新枝,已高出我们的房檐了。”

这样朴素生活里的诗意,只有有情致的才能读懂。

陈西滢太过木讷,相处了一辈子也不懂凌叔华究竟要什么?他晚年曾形容妻子:“她是才女,她有她的才华!”听得出,他一直是爱她的才华。

可他却没有给她施展才华的机会,也断了她在中国文坛施展才华的后路。甚至在乐山时,他希望她去做一个端茶递水洗袜子的家庭妇女。爱不是变形计,而是包容,如果你把对方改造成你想要的样子了,那么她还是原来让你心动的她吗?

凌叔华临终前曾告诫女儿:“一个女人绝对不能结婚,绝对不能向一个男人认错,绝对不能!”

可见,她自己也知道,她这一生最大的败笔,就是为了一时之气而结婚。这不仅没有帮她挽回面子,反而赔进了自己的后半生。

不要再冲动之下做任何决定,要不然最终接受惩罚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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