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拿着微信转账截图打印件起诉,被驳回了
张三在寄送快递的过程中认识了快递员李四,李四经常来张三处取送快递,两人之后互加了微信。认识一段时间后,李四说自己缺钱临时需要周转,向张三借2000元。张三在微信上给李四转了2000元,事后,也没有让李四补一份借条。说是周转几天,可李四却迟迟没有还款的意思,又过了一阵子,李四非但没有还钱,还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张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时,李四未到场。庭审过程中,张三没法提供手机上转账给李四的原始页面,只出具了一份微信转账截屏的打印件。更麻烦的是,这份打印件上显示的收款人竟然只是一个网名——“重*再来”。因为是网名,没办法确认这个网名是否是被告李四。张三提供的微信转账截屏打印件虽然能当证据使用但是却不能孤证定案,鉴于此,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张三的诉讼请求。
解析:张三的遭遇,很多人可能都会碰上。1、张三持有的微信转账截屏只是一份孤证,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是否成立;2、微信记录未显示李四的真实身份,无法确定被告身份。在这种情况下时,应尽快补充、固定证据。如:分别在微信、短信里给对方发去信息,大致内容是:“***,我是***,我在***时借钱给你,合计***,请你尽快归还。”;或是打电话,在电话里确认借贷的事实,并进行录音。但是很多时候,证据都难以补齐,对方可能会置之不理,没有任何回复。
律师建议:1、钱可以在网上转,借条当面给;现实中微信转账金额的来源有两类:一是与微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这种方式可以根据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的存取款流水记录形成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二是零钱提现。一些手机的系统无法显示转出转入对方的昵称,仅有金额、交易日期、交易号码及“朋友已确认收钱”字样。仅凭转账记录根本无从证明已收款的“朋友”是否就是借款人本人。所以,必须要有微信运营商出具的相关的身份证明信息、或者借款人真人头像照片、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必要时还需要进行公证。因此,律师建议尽量能采用传统的借条及银行转账交易的方式进行民间借贷比较靠谱。
警惕不要因为麻烦、碍于面子等原因就不写借条。需要提醒的是,借条最好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事后有纠纷,有明确的身份信息会好很多。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碰到只有借条上借款人的名字,却没有其他信息,借款人却消失在茫茫人海中难以寻觅的尴尬。如果碍于客观情况不方便立书面证据,那也要留心收集、固定电子证据。
2、别偷懒,红包、转账附言要用好。生活中,很多人在给对方发微信红包、转账时都会用系统默认的附言,如“恭喜发财、大吉大利”等。如果是通过微信转账等借钱给对方,务必在附言栏里备注好钱款的性质。另外,还可以在沟通中再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款项性质,保存好原始的聊天记录,减少后期可能引发的麻烦。
3、恋人间转账,999.99和1000元性质可能大不同
恋人之间的红包、转账很特殊,是赠与还是借贷,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从司法实践来看,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很大。特别是两百元及以下的红包,如果没有其他证据,通常被认为是用来表达爱意。值得一提的是,恋人间转账999.99和1000元的性质往往可能不同,前者因为有特殊含义且不符合借贷习惯,往往被认为是赠与,后者则可能被认为是借贷。如999.99元、1314元、520元、999.90元,若有特殊含义附言,这些金额并不是一般借款习惯上的整数,根据生活经验和借贷习惯,可以推知上述转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祝福或者爱慕或赠予性质,而非朋友间的借款。
4、红包发错,对方不肯还怎么办?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支付宝转账或者微信红包、转账时,转错了怎么办?一旦发现使用微信转错账后,应立即和对方联系或请求平台客服帮助协调,并向对方提出退还误转款项的请求。一般情况下,对方核实后会主动还款。如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当事人要注意保存转账记录、银行卡明细等证据。关于收取对方错转款项的行为,依照民法规定应当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不当得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我们也可以提前设置微信转账延时到账功能,可在意识到风险或者错误后,撤销转账。具体为:延时到账的设置:进入微信中的“钱包”;点击右上角三小点;选择“支付管理”;点击“转账到账时间”,根据需要选择到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