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鼓其(语气助词)镗,踊跃用兵(武器)。
土国(在城内修房、工事等)城漕(今河南滑县东南),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人名,卫国将领),平(和平修好)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哪里)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离散聚合),与子成说(立誓):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相距遥远)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战鼓镗镗响,士兵练刀枪。筑起城墙保城池,独自南行上沙场。
跟随将军孙子仲,平了陈国与宋国。从军难以回家乡,忧心忡忡。
我将何处栖身?我的战马丢在哪里?到哪里去找?到林子里找。
人生聚散生死无常,我曾与你立誓:拉着你的手,相守到白头。
叹我们天各一方,上天不让我活啊。叹我们相隔万里,上天不让我守信啊!
一位戍边的战士,深切怀念家乡——因为家乡有个她啊!他的妻子,他们曾相约相爱相伴,白头偕老。但如今,他服役在外,有家不能回,只能怅想,并默默告诉妻子,不是他不守信,是这该死的兵役,不能成全他们啊。没有静好的岁月可守,自己当兵在外,生死未卜,又何谈白头偕老呢?诗歌对战争的厌倦之情和对妻子的思念之情都淋然于纸上。
作为个人,他是这么厌恶战争;但作为军人,又不能违抗命令,保家卫国是他的天职。所以,他无奈啊,怅叹啊,诗歌表达的就是这样一种感情。在古代小兵几乎没有尊严的情况下,能发出这样的呼唤,也可见诗中表达的自我意识和人性的光芒。
《毛诗序》认为此诗是国人抱怨当权者“用兵暴乱”,刺其“勇而无礼”。朱熹《诗集传》则认为是诗歌是写“从役者,念其室家”之作。方玉润《诗经原始》也认为“此戍卒思归不得诗也”。总之,怀乡诗这个观点是一致的。诗中点明一个卫国的将军孙子仲,战士是随他去平陈国与宋国的。战争未了,不能回家。戎马倥偬,行军匆匆,经常是战马跑丢,如同他朝不保夕的生命一样。
俗话说:“好男儿志在四方。”男人本该有事业心,否则不算好汉。如果国家有难,男儿也当保家卫国,冲到第一线,征战沙场,争当英雄。但是,男儿也有泪,只是不轻弹;英雄也柔情,只是不留恋。诗中的男子,国家需要时应命出征,奔赴沙场,保卫城池,为国家而战。当然是光荣的。他也没办法回避,义不容辞。
战场上,他拼死作战,表现男儿的英雄本色。每次胜利,他都可以放肆地骄傲;但每一场战争下来,他又那么讨厌战争,想家想她。多么想早点打完这该死的战争,早日回到她身边!他们相亲相爱,曾立誓白头到老。每每想到这誓约,他就觉得对不起妻子,感叹人生生死聚散无常,自己并不怕死,但一想到寂寞的妻子,不由心如刀绞……这是一个多么好的男儿啊!自己生死未卜,还在自责不能陪伴妻子,还在为自己不能践约而自责。他老婆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啊!如果心有灵犀,一定能感知到丈夫深切的思念和呼唤。
为了国,丢下家。为大家,舍小家。看来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好军人人设。因为爱国,才更爱家,才有家国情怀;因为分离,相爱的彼此才更加思念。相隔万里,望眼欲穿,生死未卜,为不能相守,难守诺言而伤感。今天,这样的军人比比皆是,所以这样的情感也古今相连,一脉相承。军人那份对战争和分离的体会,应该是刻骨铭心,常人难以理解。
战争毕竟不是人生的常态,生活才是常态。英雄也只有少数人能当,如果不是军命在身,哪个男人愿意离家去前线?与心爱的人,静守岁,相守白头,是每个人的想往,更是军人们心中的梦。虽然,温柔乡是英雄冢,但真英雄不回避儿女情。
再大的英雄,再大的功业,也要回归家庭。功业要有,但幸福才是人生的本质需要。幸福是什么?就是相守相携,白首不离分,彼此是对方永远的宝。人生无聚散和际遇无常,但有爱的人不会孤单。“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已越过数千年,至今还是我们每个人追求的理想幸福。
最动人的爱情,不是惊世骇俗的爱,而是细水长流不离不弃;人生最好的幸福,就是与心爱的人静守岁月,相濡以沫,慢慢老去……
只是今天,这样的理想爱情并非每个人拥有,很多人爱了又爱,婚了又婚,也没找到那份从一而终的幸福。誓言已经很少,纵有也不再可靠,随着这个多元多变的时代,爱情和家庭也在过山车一样变幻无常。这不能不让人沉思:是爱情没了,还是人心变了。
世间有些人爱得惊世骇俗,但往往无果,因为爱得太激烈,失了分寸,爱情的落差太大,让人激动过后往往抵挡不住现实的考验,所以很快消失。所以,那种真实甚至平实的爱情更可靠,也最能长久。无所谓誓言,关键在于拉紧他(她)的手,相惜相守,才能相偕到白头。
(选自《国风的现代启示》一书,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