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下狠心染了个粉红色的头发,觉得自己老了,再不染这个颜色就来不及了。褪色、上色、颜色不正重新来过,前后整整折腾了5个多小时。看着头发从大金毛变成洋葱头,再从番茄咖喱汤变成一颗毛栗子,整个人从不耐烦变成了没脾气。
客观来说刚染完的颜色还是不错的,一头《星际穿越》中安妮·海瑟薇一样的短发,配上鲜亮的浅粉色,有人直接将我当做了洗头小妹。所以如果没有安妮·海瑟薇的颜,就千万不要作。当然我本人还是很满意的,不忘拍照留念,外加发朋友圈嘚瑟一回。
周六晚上九点染好的头发,周日顶着它招摇过市的时候就被突如其来的暴雨淋了个劈头盖脸。粉红色的雨水滴滴嗒嗒顺着头发滴到我的白衬衫上,我都没勇气去照镜子,估计看起来很像一直花了妆的落汤Kitty。
周一下午是公司例会,我照例提前3分钟,低眉顺眼地溜边走进会议室,挑了个背光的角落坐好。发现自己没有引起注视,也没有人特别询问我的头发,心里长长舒了一口气。接下来的事实证明,我还是图样图森破。
会后一小时上司找我谈话了,她告诉我:老板觉得我头发的颜色总是变来变去,这破坏了公司整体和谐友爱的色调,严重影响了公司庄严肃穆的形象,bla bla bla……总之就是他看着很不顺眼。我来这个公司时头发是亚麻色,2个半月后我换成了粉色,一共就两种颜色。染一次头发就要花掉我四分之一的工资,就算我想变来变去条件也不允许好嘛。
当然我上司是个开明的人,她表示自己只是负责传达精神,具体整改措施我要自行领会。我默默的大脑中给上述对话按了shift+delete。
将头发染成粉色的后遗症在于,这个颜色真的是容易褪色。接下来我的头发由亮粉变成了浅粉、粉色里又掺了点黄,头发颜色每天都不同,不洗也变色,让我只能早来晚走避免一切和老板正面接触的可能性。
中午吃饭,避开人群和电梯选择步行下楼。在三楼的拐角处碰见了一个正在抽烟的小帅哥,他打量着我的头发然后冲我笑了下,露出一口小白牙。
“我喜欢你头发的颜色。”他说。
“已经腿色了,本来是粉色的,染了不到两周就成这样了。”难得有人欣赏,我有点话多。
“现在这个颜色就很好看。”
小帅哥的话让我有点意外,我道过谢蹦蹦跳跳的下了楼,中午请自己吃了顿好的。
真奇怪,有时候陌生人的一句话就能改变你的心境,可能是我就是想吃点好的给自己找了个理由,也可能是太多日的压抑我需要一点认同。
聪明的人读到这里应该可以猜到,我在公司过得不大好,不讨老板欢心,和同事们关系也一般。是的,你们是对的。也许更聪明的会猜测,正是我张扬外露的坏脾气才导致了职场失利。
我按时完成工作,见面会和每一个同事微笑,可我不喜欢在午饭后加入大家的聊天,也从不会在微信群里聊和工作无关的事,更别提参加同事聚会。我的存在感很低,除了我染了一头粉红色的头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和习惯,正是这些不同才造就了一个人的个性。只要这些个性没有干扰到他人的生活,那就有随心所欲的自由。当然有些人就是平白无故的对你的某些细节看着不顺眼,可也有些人因为这些细节对你没来由的心生好感。
鲜明的个性可以让你从群体中找到志同道合的人。看不看得惯,那是别人的胸襟气度;喜欢不喜欢,这是自己选择的权利。在这个实力为王的年代,我不想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刻意讨好和自己价值理念完全不同的人,毕竟生命有限,总该浪费在自己觉得有价值的事情上。
此时此刻我的头发是丑陋的金红色,半新不旧,如同一块多次漂洗的尼龙布。可我并不打算把它染回来,一是因为月底没钱了;二是我觉得作为一个成年人就要承受自己选择的后果。丑陋的头发可以时刻提醒我努力学习,早日换一份工作。
新公司足够宽容到可以包容每个员工对头发颜色的选择,而我的工资也可以多到把头发的颜色变来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