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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是什么?词典上的解释是:“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和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
那么是谁和谁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
是正方和反方?我认为不是。持相反观点的双方是很难改变观点的。而且,对于想要改变自己观点的人,我们的第一反应是抗拒。辩论都挑明了“我”要改变“你”的观点,那么不管出于潜意识还是意识层面,人都会抗拒。就好像我们不会因为日本人的据理力争而忘记曾经的国耻;不会因为韩国抢申专利而忘了国之底蕴。
是一方和第三方?是,但也不完全是。第三方也分思考过辩题的和未思考过的人。思考过的人可能已经对观点具有自己的判断。那么他们也就像辩方一样“顽固”
而另外一部分人,在接受两方的论点轰炸之后,很可能就懵了。就像《社会性动物》里的一句话,这本被认为是美国社会心理的《圣经》的著作是这么说的:“如果不谈相反的观点,那些见识不多的接受者能够被说服;如果提出了相反的观点,则可能引起他们的困惑。”这里的见识不多并不是贬义词,而是在辩论开始前,这些接受者并没有对任何一方的观点有偏见。
如果非要让第三方给个结论呢?
先不说辩论输赢的问题,先看如何改变观点。
不管是否思考过辩题,第三方总会对某些论点很模糊,对某些论点带有偏见。辩论要做的就是针对模糊,唤醒偏见。
这时候就有人要问了:就算我的论点都是为了唤醒偏见的,他们不听怎么办?
那就需要辩手通过关键词吸引第三方注意,简化论点的表达,并且激发共情。
对于论点,也是有讲究的。这时候又要引用《社会性动物》里的观点了:“如果一个宣传者的可信性越高,宣传者与接受者之间的观点的差异越大,对接受者看法的影响越大”。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论点更加普遍或取自更加权威的人,那么就更能说服第三方。
最后说说辩论的输赢。
每次看辩论赛,我都知道我无法做出判断,我觉得每个论点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我就是那个“见识不多”的人。每个论点其实都不能判断对错,只是角度和概念的问题。你想改变我的概念理解?我不接受,但我觉得有道理。就像那句“名言”:“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我听不懂,那我就从另一个角度判断。正方说ta是ta,那反方你来告诉我ta为什么不是ta。很好,你说的不错,我给你加一分。
我们作此判断,不是因为我们见识不多,而是因为我们没有偏见。
存在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