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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留学回来的主任医生江晓琪接诊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病人,半年前开始出现肚子疼,有便血。这次是疼了两个多小时,实在受不了了才来的医院。
检查后诊断为结肠癌晚期,做手术能挺半年到一年,不做手术最多三个月。
江晓琪建议患者的女儿将病情告诉患者,以便他能安排自己最后的生活。
她的建议遭到另一位主任医生何建一的反对,他认为患者才五十多岁就被判了死刑,知道病情后肯定是受不了的,甚至会精神崩溃。
但江主任却认为病人有知情权,他有权利决定自己最后的时光怎么度过,是躺在病床上还是去完成自己某些没完成的心愿。
江主任的话何主任也觉得有道理,但确实有些病人不知道自己的病情还好,一知道用不了多久就死了,吓死的。
所以他主张用善意的谎言,向病人隐瞒病情,因为没有人能从容面对死亡。
而江主任认为患者一时无法接受是正常的,但不应该欺骗患者。
在这场争论中,中西方对死亡的理解大相径庭,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没有对错的结论。
在生命尽头,该怎么面对死亡,该怎么面对亲人的离开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却又是一个逃不开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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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去世时八十多岁,也是癌症,那个年龄,又是晚期,没有动手术的必要和可能。
在家休养的时候,老人状态还算好。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病,也以为不久就能好了,甚至还对病好后有一些规划。
他的叔叔(家族中的长辈,年龄比爷爷小)在一个下午将病情告诉给了他,然后爷爷当天就离开了。我们这些在外地的子孙谁都没见到最后一面。
实际上他还有半年到一年的寿命,因为知道了病情,他把自己吓死了。
我赞同江主任的观点,但理解何主任的说法,不是每个病人都能接受自己病情的。
如果我的爷爷不知道自己的病情,他或许就不会那么快地离开。
对于很多老人而言,他们很怕知道自己得了不能治愈的病,因为那意味着死亡的来临。
如果告诉他们,这是小病,很快就会好的,他们心里一轻松,生命就不会那么快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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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岩松曾经说过:
中国人讨论死亡的时候简直就是小学生,因为中国从来没有真正的死亡教育。
因为没有接受过死亡教育,所以国人对死亡有着很深层的恐惧,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在一步步地走向死亡。
我们讲究"好死不如赖活着",我们不仅害怕面对死亡,甚至觉得不吉利而忌讳谈论死亡,就好像我们不说,死亡就不会来一样。
但死亡确是生命中一个必然的过程,是不可避免的。
死亡教育就是帮助人们正确面对自我之死和他人之死,理解生与死是人类生命历程的必然,从而消除对死亡的恐惧,坦然地面对死亡。
不能懂什么是死亡,就无法接受死亡,在亲人生命的最后时刻就会手足无措,不能给予真正的临终关怀。
忌讳死亡,不舍得亲人离去,从而过度治疗,保全了家属的拳拳爱心,却没有给予绝症病人最后的生命尊严。
因为没有死亡教育,就连医生面对死亡也很茫然,遇到亲人绝症也不知道是继续治疗还是放弃。
剧中吴主任听了江主任的话,没有将已处于临终状态的母亲送入ICU进行抢救,而是选择让其安静离去,全家在伤心之余也很欣慰。
所以何主任才说:
作为医生,我们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却没人教过我们如何帮助病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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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五十多岁患结肠癌的患者女儿最终选择了将实情告诉父亲,她爸才五十岁,有权选择自己的最后时光怎么度过。也许她那一直想复婚却别着劲的爸妈能珍惜最后的时光。
很难想象一个人直到生命尽头他才知道自己再也没有明天了,心里会多么遗憾和绝望。
小说《萤火虫小巷》里西雅图家庭主妇凯蒂得了乳腺癌,当切片结果出来确诊时,医生没有单独将病情告诉她的丈夫,而是直接对她宣布了病情。
西方人接受过死亡教育,他们认为一个有正常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可以为自己病情负责的,尽管那是一场死刑判决。
凯蒂没有绝望,她在悲伤之余有条不紊地安排治疗和自己的生活,直到生命尽头,尽管有遗憾但不绝望。
而在中国,很多医生也意识到不能一味地隐瞒病情了:
“对于绝症病人,我们担心病人得知病情后,不能承受自己病情严重带来的心理打击,一般提倡保护性医疗措施,即对病人隐瞒病情,转而告知家属。这是因为传统文化认为患者在得知病情后会有不良情绪反应,所以我们在潜意识里会选择不会引发严重后果的策略和方法。然而告知患者病情,保障患者知情权,于法、于理、于情都是大势所趋。”
实际上也有很多患了绝症的患者在被宣布病情后,乐观地与病魔战斗,开心地生活,反而活出了医生预测的年限。
忌讳谈论死亡,只是掩耳盗铃。谈论多了,对死亡也就免疫了,也就能坦然面对这人生必然的归途。
将死亡教育作为人生的必修课,面对绝症亲人时才可以帮助其更好地面对死亡的恐惧。
进行死亡教育,坦然面对死亡,不是让我们每个人绝望地面对"人总要一死",而是懂得生命可贵,要尊重生命,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意外和明天不知道哪一个先到来,所以才要好好地活着,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过好每一天。
好好地活,才对得起这短暂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