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免不了一些的所谓“一时冲动”,或许囿于喜欢,心上来的总是难以抗拒。
我读书一来心静我喜欢文字喜欢得不得了,它活着,就像个小孩,调皮捣蛋,又同个姑娘,埋了一肚子心事教人可怜。一来,像我这么个人只好用书来压制一些胡思乱想。
我也开始自渡,正如三毛所说:心之何如,有似万丈迷津,遥亘千里,其中并无舟子可以渡人,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我怀念三毛,那个岁月里的女诗人。
我们总在相遇着,离别着,若拗不过缘分便再度重逢,三年前共度一生这个词对我来说好像很崇高,现在,少了那份魅力,经历着,离别着,再相遇着,是不是要饱经沧桑后,人才会,停下那可怕的步子,丢掉不成样旧鞋,找个地,休养生息,安于后半生。
三毛总是好奇着,有感于新事物,不惜于一言不语奔赴沙漠。甚至于死,对啊,活得那么久了,死又有什么。何况往来的没有在意的,不如了之。
摘了一段三毛原本:
今生就是那么地开始的,走过操场的青草地,走到你的面前,不能说一句话,拿起钢笔,在你的掌心写下七个数字,点一个头,然后,狂奔而去。
守住电话,就守住度日如年的狂盼,铃声响的时候,自己的声音是那么急迫:是我 是我 是我 __是我是我是我
七点钟,你说七点钟?好好好,我一定早点到。
读完我找来笔一字一句摘了下来,我笑了,好可爱的女孩,不过我是九点钟。我信一见钟情,也信日久生情。
苹果挂在树上,她问是不是很痛苦,后来她周游列国。
世上再没有比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我也觉得,死人好,温柔大方。
我可能理解什么叫情难自禁,一如三毛,只是她走了,我来了。她说情难自禁,还是走吧!
在离别时,她走得很慢很慢,可是她不肯回头,我像她,回了头,怕。
天地广大,有时想念却不能见,不念的却常于身边瞎晃哒,结局:一巷之隔,始终未逢。
“怎么过活的?”“很简单,吃白面包,喝自来水,够活”——奔赴远方
我听过最动人的情话不是我爱你,而是这句:碰到你之后才想结婚的。多感人。结婚于恋爱最大不同是后半生与说不上的为期的经年不衰。我们大多人喜欢谈接二连三的恋爱,而延迟结婚。
“走了,结婚去了,珍重不再见”我羡慕三毛。
关于抽烟,我喜欢看文人抽,烟雾缭绕。在写字时手里总想拿个东西,其实在玩一种感觉,好像是这么回事,借来烟,装了一回。
一如你,涉山渡水渡自己,
一六年十一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