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身在纽约的女士,由于不满美国昂贵并且庸俗的书,转而向伦敦一间书店购书。他们通过书信往来,在购书寄书之外也建立了长达20年的深厚情谊。
一位靠写剧本谋生的女士,生活拮据,但是有对书对英国文化的追求,她对好书如痴如醉;一间旧书店一个店员,出于对工作的态度亦或者是对大洋彼岸的人的重视,他每天都在寻找她想要的书。
他们的通信像是老朋友一样,海莲风趣幽默,弗兰克绅士,他们彼此尊敬、爱慕,但又不想越过那条线。
时值二战过后,英国物资匮乏,很多人都吃不到肉和鸡蛋。海莲经常自掏腰包在美国给远在英国的书店的人们寄去火腿、鸡蛋、罐头等食品。当弗兰克他们向她道谢的时候,她还说“我寄给你们的东西几天就吃完了,而你们给我寄的书却可以陪我一辈子”。由此可以看出海莲真的是一个爱书之人,或者说她视他们为朋友,根本不求回报。
海莲后来找到个不错的工作,她写的剧本卖得还不错,她给弗兰克写信说再有一年就可以攒够去英国的钱了,她迫不及待的想看看她日夜思念的伦敦,查令十字街84号,这个旧书店,和她思念的人们。可现实偏偏不如人意,海莲的牙齿出了问题,她必须留在美国看牙,他们一次次的错过,直到一天。
六十年代末,海莲的剧本卖的很不好,那年冬天很冷,她从图书馆回来,她发现一封薄薄的蓝色的信封。开始她并没太在意,在夜深时分,她才打开此信。这一夜,她没再睡着。因为信中的消息,弗兰克的死讯。
酒过三巡,她抚摸着酒壶。他早已与另一位女子结婚并生子,书缘与情缘,并不相干。
她终于站在了她做梦都想来的地方,査令十字街84号,这件旧书店。然而那时的人儿都已不在。她抬头,不想错过这间房子任何一个角落;她闭眼,尽情的嗅着那“混杂着霉味儿、长年积尘的气息,加上墙壁、地板散发的木头香”;她笑着对空荡荡的书店说“我来了,弗兰克,我终于来了”。而此刻,距离他们第一次通信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年。
通信二十年没有见面,我觉得,她喜欢她,可是他已有妻子;他也喜欢她,不然也不会整日去各处为她找寻她想要的书。她不想破坏他的家庭,他是个绅士更不会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就这样,他们保持朋友关系整整通信了二十年。不是爱情,胜似爱情。
看过这本书后,我觉得有想说的话就趁早说出来,有想做的事就去做,不然,后悔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