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改称为居民户口,农业户口自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意味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待遇将在合理范围内消除,然而人们更关心的是农业户口的优势是不是会减弱。
1958年,我国将居民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者的权益和待遇各不相同,农业户口享受的待遇第一就是土地所有权,农业户口按照户籍人口数分的土地归私人所有,无论是种植还是出租,对于土地都有处理权,并且在拆迁时还可以获得大笔赔偿,第二就是补贴,农业户口每年都有相应的粮食补贴,还有针对一些贫困人员的低保补贴,各种惠农惠民的福利政策,第三就是养养老保险,农业户口的保险是在政府和村里出一部分的基础上,个人再出一小部分,到年龄后就可以领到一定的养老金。
非农业户口的待遇第一就是招工和失业待遇,非农业户口职工在失业期间,可以享受政府的多项优惠政策,第二就是医疗条件和教学条件,非农业户口职工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各种医疗费用的报销,而农业户口只能住院才给报销,非农业户口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学校,农业户口在享受城市教学资源时,还要交借读费,在此看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各有各的优劣,但由于地域发展不同,经济条件差距大,非农业户口从根本上仍然占有很大的优势。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取消农业户口就可以享受和非农业户口同等的待遇,可以有医疗,住房的保障,教育资源也更加优越,在三险一金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五险一金的福利政策,随着农业户口的取消,政府随即推出了土地确权,意在表明农民在享受非农业户口优惠同时,仍然享有土地所有权,这可以说给农业户口的人们吃了一个定心丸,但从另一方面看,城镇发展差距大,贸然取消农业户口,将城市优惠政策同样赋予给农村,是不是农民在得到的同时也会付出更多,比如说享受医疗费用报销,是不是医疗保险所交的费用也会有所增加,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城镇一体化的发展,农民大量涌入城镇,取消农业户口这一政策有利于他们在城市扎稳脚跟,并且他们的子女在城市生活,也能得到各方面的平等对待,在大方向上着是一项惠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