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母亲的故事,我不断陷入一些回忆中,回忆是甜蜜的,但写作过程却是一个花费脑细胞,而且让人头痛的事件。
回忆与写作区别其实就是写与想、说的差别。想,可以任风一般四处飘散,遇到了青青的草原,碧波荡漾的大海,可以飘散的更快、更远、更长久;窥到了美丽姑娘的红色内衣,嗅到了厨房里飘香的晚餐,可以贪婪的长时间驻足,甚至把这些体香、饭香带着一起私奔;遇到了讨厌的荆棘,破烂的城墙,可以视而不见,穿越而过;碰到了雄伟的高山,坚固的高墙,可以调头而返。
说,较之“想”有了对象和场景的限制,会见热恋的人儿,可以口若悬河,出口成章,滔滔不绝;遇见路人问东问西,可以三言两语,快快打发;碰到作弊被抓,可以满口谎话,或者三缄其口,沉默是金。说只要无案可稽,大不了当个赖皮,来个翻脸不认账。
写,比起“想”和“写”,却费力不讨好多了,写既要想、说的打点,又要手的合作,想可以天马行空,说可以见人说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而写却是要留下证据。写作过程就是还原事实的过程,别说散文家的真情实感,就是小说家一般指桑骂槐,也会留下自己的影子。
如果说“想”是上妓院寻乐的嫖客,提起裤子就不需要负责,也不用负责。“说”就如同找了个情人,既要负一定责任,又不需负多大负责,合的来长久来往,合不来就可以拜拜。“写”就如同找个妻子,立了婚约就要负责,写的东东就如同生了孩子,更要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