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因没能履行 1100 万捐赠承诺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如何看待此案件?
2019年4月,中国矿业大学迎来110周年校庆,90后校友、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吴幽宣布捐赠1100万元,这是该校史上最大一笔捐款。
然而这笔捐赠并没有到位,吴幽反而惹来了母校的官司,据天眼查显示,2022年7月22日,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吴幽相关赠与合同纠纷在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2023年1月3日,吴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1048900元。
2月21日,吴幽“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收到限制消费令。
据了解,吴幽是中国矿业大学2008级矿物加工专业校友,现为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致力于传统行业与创新经济体多维度融合。
在矿大读书时,吴幽就成功创办服装订制公司。2010年,他选择辍学做淘宝,创业3年营收2.8亿元。
他说,在自己一度有辍学的打算时,是孙老师耐心开导他继续好好学习。在知道他想法非常坚定之后,老师们又鼓励和支持他去创业。
当时吴幽表示,正是母校师生的支持及身边环境,对他后来的资本运作产生了重大影响。
他希望用设立基金来支持母校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并希望更多的矿大学子共助母校发展。
可是今年,中国矿业大学却把吴幽给告了,看执行标的金额1100余万元,是敢情这几年一分钱没给。
因为跟吴幽算是同行,网上报道他管理了46亿基金,投了很多项目,但我看了一下,其名下登记备案的基金管理人都没有。
这笔捐款大概率是吴幽诈捐博名声,期间赚到钱就捐,赚不到就不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一百零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任务,强行指定志愿者、慈善组织提供服务的;(三)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四)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五)私分、挪用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骗捐达到刑法规定的诈骗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