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乡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其中一个改革着力点就是要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包括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等。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前提基础,是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底线任务,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改革举措破解实践难题,以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现代化国家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让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越走越有奔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一件一件抓落实,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取决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底线,由此决定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于城乡融合发展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地位和作用。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任务。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具有接续性。脱贫攻坚的胜利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而乡村振兴则是对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城乡融合发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前提,乡村全面振兴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决定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规定性和联动性。
我乡积极对接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等政策衔接优化、帮扶力度不断加大,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有力发挥,机构改革为队伍衔接提供了保证。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脱贫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