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1
医生,鹿头,小丑,蜘蛛,杰克,厂长小传已完成。
克利切在一个对孩子而言过于早的年纪提前学会了烟、酒和女人。
这是没办法的事,从13岁起被孤儿院赶出来,到在街头开始讨生活,你是没机会接触什么莎士比亚情诗或者沙龙聚会这种东西的。
在底层人的世界里,生活简单而复杂,一比拳头硬,二比心思狡猾。克利切两者恰巧做得都不错,否则他也不会毫发无损地从整条街上最残忍冷酷的贼头手底下逃脱。
这个孩子从小时候就显示出一种远超同龄人的聪慧和早熟。
在孤儿院其他孩子还陷在失去父母的悲伤中难以自拔时,他已早早适应了孤儿院的生活。
按常理,克利切本来会在孤儿院待到15岁成人,出来后攒钱做点普普通通的小生意。他是有机会成为一个正派人的,甚至比这得到更多。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一个“变量”,克利切被赶了出来。
当时摆在年轻男孩面前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去皮革铺做工,一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量足可以让一个健壮的成年男人短短几年内变成骷髅,更别提一个小孩子了。
他倒是想做一些送报纸和擦皮鞋的轻松活计,但是玛丽夫人之前用偷盗东西的理由把他赶了出去,想在瞒过主顾和交上足够保护费的前提下保住自己的工作,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克利切知道自己的处境很敏感,以后要是有什么倒霉事发生,祸头一准推他头上。在孤儿院的七八年,他对于玛丽夫人瑕疵必报的性格和令人震惊的小心眼早已有了深刻的认识。
至于另一条路,就是加入整个城市最大的小偷帮派——老鼠核桃,天知道老鼠和核桃是怎么搭上的,但不可否认,对于目前走投无路的克利切来说,这至少要比在皮革厂活活累死的结局好得多,虽然危险程度远高于前者,但至少能看到希望。
年幼的克利切就这样抱着忐忑的心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然而令观者遗憾的是,他最终既没有成为传奇性的大盗也没有因为手法失误在街头被粗暴的巡警扭断手腕。
他一向是个聪明的孩子,有野心,却从不具备这个年龄同龄人贪功冒进的坏习惯,和他同一批进入贼窝的孩子里,克利切是唯一活下来的一个。剩下的要不是偷了惹不起的人物还被发现,要么在团体斗争中遭受陷害,活活被阴死。
弱小和强大都会成为攻击的靶子,站队意味着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外人,但是保持中庸哪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贼窝里的这些年,克利切隐藏了自己的天赋,哪怕他的手法是所有同伴中最好的,哪怕偷取一个钱包或者贵重物品对他来说就像用加热过的刀切割黄油那样轻松。
克利切也始终严格遵守着自己定下的规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时候可以试探,什么决不能沾染。如果现实是一个大型生存游戏的话,那克利切也许不是最为耀眼的,但绝对是活到最后的。
事实告诉我们永远不要低估一个人想要活下去的决心,但意外似乎总喜欢多掺一脚,克利切谨小慎微的人生里,那个特别的变量于他重归平静的生活中再度搅起了波澜。
……
有人说莎莉·莱曼夫人的玫瑰花园是贵族花园中的皇后,克利切对此嗤之以鼻,虽然他能分清从朦胧的朱睇、紫皇后、蓝宝石、卡罗拉到蝴蝶夫人等超过100个以上的玫瑰品种,但这一切源于的是需要(need)而不是想要(want),别小看这两个单词的差别,哪怕它们都是四个字母,所带来的意义却是截然相反的。
此时此刻,克利切穿一件浆洗得硌脖子的高领衬衫,棕色长裤搭配闪亮亮的小羊皮鞋,里侧的吊袜带有点紧,不用看就知道已经把腿勒出红印了。他歪歪头,轻轻抽了下鼻子,玫瑰花浓郁的香味弄得他有些眩晕,但是旁边喋喋不休的贵妇人才是让他烦恼的根源。
没有人会在嘴里询问着玫瑰品种的同时还能用目光把人上下都好好舔上一遍,克利切心怀疑虑。要知道他并不好看,毕竟好看的人也不能当小偷,而身材和其他男仆比起来也属于较瘦弱的一个。这种青眼即使是平时也让他觉得不安,更别提现在了。
这时一个五官深邃的高大男人向两人走过来,天!他可真壮,至少有克利切两倍体积。男人的嘴唇红润,戴着高级男仆才有的白色卷发,右手置于胸前,优雅地冲贵妇人行了一礼。
他正向女士转达主人观赏新品种玫瑰的邀请
克利切松下一口气,在贵妇人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告退,在和男人擦肩而过的刹那,一张小纸条送进了他的手里。
一路上避开各色人等,又与主管交了班。克利切打开那张纸条,看了几眼后直接送进嘴里吞了下去。仔细观察的话,你会发现的手指有些颤抖。他多年追求的自由就在里面,虽然在自由与失去性命之间只有一步之遥,但是光已经从黑暗中泄了出来。
玫瑰花园聚会并不是名义上绅士小姐聊聊天调调情的活动,它有时也会举行一些拍卖会和鉴赏会。克利切顶上的贼头鼠牙似乎也盯上了什么东西,花费极高代价后安插了几个人进来。进去的人中克利切负责接应,即使不是下手那个他也引起了极大瞩目。相比那几个心腹或者精英,克利切在贼窝这些年显得太过不起眼了些。
可只有他一个人知道,鼠牙背后究竟隐藏了怎样的阴毒心思。这场聚会的背后主办人不是地下世界里任何势力能够惹得起的家伙,他不信他能查到的东西鼠牙会查不到。那么答案只有一个,只要东西到手,人能不能活着回来根本不重要。
克利切无法否认知道真相那一刻背上所涌上来的恶寒,正如他也明白自己暴露了,是什么时候呢?也许是对孤儿院的资助被泄,也许是了解他底细的人背叛了他,也许是他太过自大放松了警惕。谁知道呢?幸好他还留了底牌,这底牌能让他得到一大笔钱去做他想做的事,也可以摆脱贼头的控制,前提他能做到,他也必须做到。
克利切喃喃自语:“现在我头上有两个人,但我只效忠自己。”
……
混乱如约而至,计划一片顺利,他的计划。
克利切手里留着血,不同于街头斗殴,细瘦的手掌上真真切切地沾了人命。之前英俊高大的男人躺在地上,白色的假发从头上脱落,露出暗金色的卷发。他的嘴唇不在那么红润了,因为一把小刀插进了男人的胸口,鲜活的生命力如同褪色的玫瑰花瓣正从他身体中迅速流失。
只要那么一小会,他就会永远闭上眼睛。
“你刚才在干什么”男人笑嘻嘻地说,嘴里喷着血沫
克利切看傻子似地看了一眼他,从地上捡起一条长方形的木盒子,打开来,丝绒的衬垫上躺着浅粉色的水晶玫瑰,因为主人最后关头的保护没有一丝磕碰。
然而这并不是行动的目标,但却被克利切珍而重之地贴身收在怀里,甚至为此付出一只眼睛的代价。
“你会后悔的”
男人抓住克利切的脚腕,在纯白色的袜子上留下一个血手印,他掸掸脚,没有回头看一眼,往来时的路走了。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充斥着一些无用的东西,但是如果从来没有为之奋斗过,那么你的人生也差不多也是一件无用的东西。
克利切想活着,想把孤儿院的崽子们带大,为此他绞尽一切脑汁想办法,进入贼窝,搭上男人的老大,又秘密和第三人交易,拼命地增加筹码。
现在,握着藏在手里的东西,他知道自己胜利了,这一刻,他真正获得了自由。
而如今的克利切想争取另一样东西,一样本不该存在的目标。
新鲜的花朵会枯萎,但水晶做的玫瑰却能保持永恒。
他等待的时间已经非常非常长了,长到无法按耐住那花朵般盛放燃烧的情感。
他想对女孩说出那无法开口的三个字,想把自己的心掏出来,只为了证明里面隐藏的爱意。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焦急,在最重要的行动中染指了不需要的东西。
或许是冥冥中的一种预感,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快一点,再慢就来不及了。
那是什么呢?克利切想,他再次加快了脚步。手中攥紧盒子坚硬的轮廓,仿佛能伸手握住花瓣上沾了主人血迹的玫瑰,仿佛能因此握住——
他那无望的爱情。
清晨的阳光下,水晶的碎片闪烁着光辉,他们折射出各种颜色,偏偏没有一种自己的颜色。
感想:写得比较隐晦,虽然标了社园,但是正确来说应该是社工单箭头,说实话看完演绎就觉得这货简直一大写悲剧,感觉从来没为自己活过。
这篇文其实两周前就基本写完了,还差个结尾,这次能摸摸自己写得文简直感动到流泪,我特么都两周没看电影,《复联3》除外,最近都不想看到它。
之后会努力写文的,因为不写东西的自己感觉像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