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对,我跟猫猫是七年的朋友了。
最早见到猫猫的时候是我初中的时候,那会儿她的头发很短,甚至上面还有几缕黄色的头发。要知道当时的校风严格到刘海必须短到看见眉毛才行,所以当我在学校见到她的时候,心里害怕了,因为她符合老师们口中所谓的“不良少年”,哦,对了,忘记说她当时的穿衣打扮很酷,也很MAN。后来上高中的时候我们同班,但始终没有什么太大的交集。直到有一次,在上自习的路上遇见,当时刚做完阑尾炎手术的她,跟因为胃炎输液刚完的我,不约而同的走进一家麻辣烫店。还美其名曰:吃完了再说!结果可想而知,出来的时候两人都捂着胃,但都看着彼此笑。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得两人特别的傻,但从不后悔。
后来的猫猫留起了长发,爱各种颜色的美瞳,衣服,鞋子越来越淑女。当然,在那段青葱岁月里,我们都喜欢郭敬明、饶雪漫、每周都会买的青春杂志“爱格”,甚至为了买某部小说几天不吃饭,然后看着别人的故事,流着自己的眼泪,还信誓旦旦的说以后自己也要找这样的男朋友。亚旭是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一起逛街,店员都会问两人是不是姐妹,彼此都笑着回答,是。
大学三年,都在同一座城市,一个学校。后来她毕业结婚,顺利生下孩子。而我,毕业后回了家,在本市找了一份工作,虽说不是公务员,但也安稳轻松。猫猫她选择了远嫁,也许是因为远嫁的辛苦故事听的太多,所以从心底里认为远嫁一定会过的不幸福。再后来。猫猫怀孕了,我是第一个知道她怀孕的人,接到她电话的时候,她哭了,说他们现在还计划不要小孩,他们的人生蓝图里还没有规划,当时的我给她的建议,如今同样怀孕的我想起来,觉得自己当初的想法庸俗而又那么的让人不削。当时我告诉她,别害怕,生孩子是一家子的事情,你必须问清楚以后你的婆婆会不会帮你带孩子,毕竟自己的母亲离你是几千公里。当时的我完全没有一个即将做母亲的那种责任。体会不到当事人对于自己孩子的情感,只是带着自以为成熟,打着为她好的幌子,然后考虑一些根本无关紧要的问题。老天保佑,几天后,她决定生下这个惊喜。很快,她跟她先生回到了上大学的城市,我知道,这不是他们随意的一个决定,因为这座城市有他们上学时候就打下的基础、甚至一些资源。起初,他们租房子,她先生在学生家长的赞助下开了他们的第一家店,当然。老板娘是她!
今年六月,猫猫顺利生下她的公主,婆婆照顾她出月子便匆匆离开。直到后来她跟我讲孩子半夜发烧她几天几夜没有睡觉,孩子第一次吐奶她吓得魂不守舍,当然,跟她先生吵架一个人整夜的哭。。。。。等等。(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