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红军在西北
第三节:苏维埃社会
优美词汇:
显而易见,各尽其能,各取所需,
哈哈大笑,微不足道,无事可做,
贪官污吏,
精彩句段:
一 苏维埃理论上是一个“工农”政府,但实际上,在所有的选民中,无论从成分上来说,还是从职业上来说,农民都占压倒性的大多数,所以政权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这样的情况。为了平衡农民的影响,并凸显其主体性,农村人口被分为以下几类:大地主、中小地主、富农、中农、贫农、佃农、雇农、手工业者、流氓无产者,还有自由职业者,也就是专业工作者——包括教师、医生、技术人员等“农村知识分子”。这些划分不只是经济上的划分,也是政治上的划分。在苏区选举中,佃农、雇农、手工业者等阶层比其他阶层的代表名额比例高得多——目的显然是要创建某种形式的“农村无产阶级”民主专政。
(精讲点拔: 无产阶级的代表名额比例高,就更能保证无产阶级的利益,形成农村无产阶级民主专政。)
二 什么样的人算是地主呢?根据共产党的定义(大大简化了的),凡是大部分收入来自于土地租金,而不是自己劳动的农民,都是地主。按照这个定义,高利贷者和土豪也被归到地主一类,因此也得到同样的待一 遇。按斯坦帕尔博士的说法,之前西北地区的高利贷利率高达60%,在困难时期还要高得多。尽管甘肃、陕西、宁夏许多地方的土地都很便宜,但市面上流通的现金少得可怜。实际上,对于没有一点存款的雇农或佃农而言,他们几乎不可能攒够钱去为自己的家庭购置充足的土地。我在苏区遇到过一些农民,他们过去是不可能拥有土地的,即使有些地方的地价已经低到两三银圆一英亩。
(精讲点拔:大部分收入来自于土地租金意味着这些地主占有生产资料剥削无产者,获取无产者的剩余价值。)
三 如果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也可以到苏维埃登记处免费办理,但红军战士的妻子需要征得丈夫的同意才能离婚。离婚时,夫妻双方平分财产,而且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法律义务,但债务偿还责任由男方独自承担,同时男方还必须支付子女三分之二的生活费用。
(精讲点拔:《婚姻法》保障了妇女的权利,构建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新式婚姻。也说明了中国逐渐开放,逐渐走出封建社会。)
内容概括:
主要讲述西北共产党苏维埃社会运动的组织及受到群众拥护的原因。
读书感悟:
共产党在西北之所以得到百姓的直接拥护,主要得益于采取了四项有利于农民的政策,即“土地的再分配,高利贷的废除,苛捐杂税的取消,特权阶级的清除。
共产党坚定地站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忠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是共产党得到拥护的根本原因,他的到来为西北百姓的生活拨开了云雾,让他们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