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句广为流传的说法,人被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爱《简爱》的人,一种是爱《呼啸山庄》的人,另一种是爱《傲慢与偏见》的人。
爱《简爱》的人,将自我和独立,看的比爱情和生命更重要,是一群具有叛逆性人格,同时过分理智清醒的人;
爱《呼啸山庄》,真爱至上,哪怕因爱生恨,畸形成虐爱,撕心裂肺,,也要生生世世延续,生生死死联结,因为爱情,就是生命的全部之所在。
而爱《傲慢与偏见》的人,有些轻喜剧,有些俗气,但也更现实,更有烟火气,她们在爱情面前,平衡理性和激情,在婚姻面前,考量收入,财富,地位,性格,相貌等一切外在条件。
她们看重爱情,却不把她当作生命的唯一;她们渴望爱情,但绝不为爱情牺牲自己。
她们很像今天的女性,没有爱情时,会在朋友面前感慨唏嘘,但要是让她们放低身段,委屈自己,屈从于婚姻,不好意思,她们是一群不肯将就的人。
也许是这种共性,让这本小说流传200多年后,依然具有很高的阅读价值,和现实意义。
「凡是有产业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小说一开篇,就奠定了整本书的基调:不是纯粹的浪漫主义爱情作品,而是以婚姻为目的,以婚嫁为主题的,充满世俗气息的现实主义小说。
这部写于1813年的作品,讲述了19世纪初期,英国的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和她的姐妹们,关于爱情与择偶的故事。
乡绅班纳特先生,有5个女儿,大女儿简·班内特,是所有女儿中,最漂亮也最温柔的女孩,她为人亲和,善解人意,凡事都往好处想,因而显得有些天真。
而二女儿伊丽莎白,是本书的女主人公,她活泼聪明,机智毒舌,对于许多事情都有自己的一套见解,但因为阅历有限,她的见解,很容易变成一己之见,但她不屈从于世俗的性格,让她极具有性格特色。
三女儿玛丽,喜欢读书,却不像姐姐一样通达活络,她尽信书而不能活学活用,缺少生活体验和敏锐的观察力,让她小小年纪,缺乏灵气,显得少年老成,呆板乏味。
四女儿凯蒂和最小的女儿丽迪亚,她们关系很好,形影不离,丽迪亚大胆无知,轻浮庸俗,而凯蒂没有主见,很听从妹妹的话,她们疏于管教,尤其是丽迪亚,因为自己的虚荣和肤浅,而险些给家族酿成大祸。
班纳特一家,虽然不是一个富裕的家庭,但也是18世纪,英国农村的中产阶级家庭,仍然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们不需要工作,拥有自己的管家,唯一的生活乐趣,就是参加各种聚会。
但不幸的是,在当时的社会,男性才有家庭继承权,没有儿子意味着,一旦班纳特先生去世了,他的房子和所有财产,都将由他的一个侄子继承,五个女儿和夫人,将没有任何经济收入,除非这些女儿,可以嫁出去。
所以,对于班纳特太太来说,第一操心,唯一操心,终日操心的事情,就是女儿们的婚嫁大事。
只有至少一个女儿结婚了,并且嫁的还不错,才能保证其他姐妹们,不至于下场凄惨。
这是一个驱动情节的动机,让这些渴望爱情,因为爱情而结婚的年轻女孩们,需要同时考量对方的金钱和社会声望,成为一个有血有肉,有欲望的现实的人,而非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所以,女主伊丽莎白才会嘲弄的说:一个拥有五千镑的男人,就算有什么缺点,也没关系啦。
可是,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女孩对浪漫爱情的期望,还是让她在真正做出抉择时,将爱情放在了第一位。
「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
本来,班纳特一家,过着平静的生活,但一个重磅炸弹扔了过来。
原来,班纳特太太得到消息,她邻近的庄园,被一个叫做宾利的年轻人租用了,他和他的朋友,将要在这里度过一个夏天。
这个消息,在当地引起了骚动,不仅因为这两位先生非常有钱,还因为,他们是大龄单身汉。这让镇上有女儿的人家,都自觉有希望将女儿嫁给他。
尤其是班纳特太太,她笃定宾利会娶自己的大女儿简,因为她是当地最美的女孩。
果然,在迎接两个年轻人的舞会上,宾利和简,一见钟情。
她们是如此般配,不仅因为郎才女貌,还因为她们都心地善良,心思单纯,待人亲善。
伊丽莎白很为自己的姐姐开心,但是,舞会上发生了一件令她不快的事情,当宾利热心的让自己的好朋友,达西先生,邀请伊丽莎白跳舞,因为她是如此可爱时,这位傲慢的,同时身价更高的男人却表示:她是有些姿色,但不足以吸引我。
和热情的,善良的,乐观的,平易近人的宾利相比,达西简直就是一个异类,他如此的高冷,沉默,不近人情,以至于,他不仅惹恼了伊丽莎白,也让当地很多人,对他印象不佳。
因为达西的恶劣表现,他很快成为伊丽莎白嘲笑的对象,以及最讨厌的人。
达西用傲慢,伤害了伊丽莎白的自尊,但是,他在屡次接触中,却发现自己,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爱笑,机警,有趣,同时有自己主见的年轻女孩。
所谓,怼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的鼻祖,大约就是这位达西先生了吧。
一开始,他被她的眼睛所吸引,那双眼睛,如此深邃,以至于他不知不觉间,沦陷下去。
然后,在姐姐简,冒雨前往尼日斐庄园,不幸生病的时候,关心姐姐心切的伊丽莎白,不顾雨天过后泥泞的土地,步行前往看望和陪伴自己的姐姐,她的大胆,真诚,勇敢,让达西为之震动。
爱情,来到凶猛,越是想要掩饰,就越是欲盖弥彰,越是想要证明自己不爱,就越是,在伤害对方的同时,最先伤害了自己。
达西很清楚,班纳特太太一家的目的,很轻视班纳特的庸俗,以及班纳特姐妹们的粗浅无知,但是他也很清楚,简和伊丽莎白,是个例外,她们一个善良美丽,一个聪慧有趣。
但是,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门当户对,阶级差别,尤其是,当简表现的没有宾利那么热烈的爱时,出于对朋友的关心,他说服宾利离开简,拆散了一对有情人。
他的做法,无疑伤害了简,更让伊丽莎白,对他深恶痛绝。
更悲剧的是,当一个民兵团,驻扎在附近的麦里屯镇时,伊丽莎白认识了韦翰,他是一个看起来善良,健谈,风趣幽默,同时又很帅气绅士的男人。
如果说,达西是很讨人厌的类型,那么韦翰,就是很讨人喜欢的类型。
韦翰控诉达西剥夺了自己的遗产继承权,仅仅是妒忌老达西先生,太过宠爱自己。
于是,对达西第一印象不佳,相处过程不快,对他人品充满质疑的伊丽莎白,在达西勇敢想自己求爱时,非常无情的拒绝了。
小说这一段十分曲折揪心,傲慢的男人,放下了身段,说服自己,接受一切妥协,却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财富,无法成为自己求取芳心的砝码。
「虚荣的确是一种弱点,至于傲慢,只是一种精神的优越感。」
从小说开始,到达西被伊丽莎白吸引时,他的骄傲一直存在,他认为从他目前的地位来看,他不需要屈尊自己的自尊心,来获得伊丽莎白的认可。
因为从一开始,他就被认为是一个:高个子,相貌英俊,风度翩翩,并且收入不菲的单身汉。
在舞会上,他拒绝被介绍给任何女士,整个晚上都是独自呆着,偶尔和自己的一个同伴说话。小说用这些方式,展示了达西的傲慢本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达西越来越被伊丽莎白吸引,他相信一旦向她求婚,她就会接受他的爱,因为她们的家庭,是如此需要财富,但他高估了财富的力量。
事实是,在他纠结的过程中,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越来越深。
当他求婚失败后,他意识到,他的预算额度,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充足。
在《傲慢与偏见》中,我们传统的认为,达西代表了傲慢,伊丽莎白代表了偏见,但事实上,偏见和傲慢,属于每个人。
起初,达西是傲慢的,但他的傲慢,何尝不是源于他对穷人的偏见,而伊丽莎白,似乎看起来陷入了偏见,但她对于达西的态度,何尝不怀着嘲弄的傲慢姿态。
她们不仅属于她们自己,也代表了那个时代,以及当今的时代,她们提出了一个质疑:我们该如何判断一个人,贴标签,分阶层?
伊丽莎白象征着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她大胆而反势利,无拘无碍的在泥沼中奔跑。
而达西,则代表着财富继承者,和上层阶层的形象,拘泥于礼数,教养等条条框框。
他们凭着阶层偏见,展示了对彼此的傲慢,却又在接触中,发现了各个阶层的弊端。
在尼日斐庄园,伊丽莎白为自己母亲和妹妹们的粗俗,无礼,势利,肤浅,感到羞愧,她意识到达西的轻视,这轻视刺痛了她,但是回头看,细心看,她不得不承认,他的看法是对的,自己母亲和妹妹们的表现,实在有些丢人。
而当伊丽莎白去看自己的朋友卢卡斯,并一起拜访凯瑟琳夫人时,达西听闻了这件事,也赶来了,凯瑟琳夫人是达西的姨母,她是一个极其傲慢、无礼和专横的人。
晚餐时,她询问伊丽莎白的家庭情况,公开蔑视班纳特一家的下层教养,认为伊丽莎白和姐妹们,一同参与舞会,违背了当时的社交礼仪,并对她们没有家庭教师的状况,嘲弄不已。
这一次,轮到达西感到羞愧了,因为下层阶级无知粗俗,上层阶级,何尝不强横无礼呢。
傲慢,源于自以为是,偏见,源于缺乏沟通。
当爱情,将她们的心,联结起来时,她们有了更多机会,了解彼此,从而消散误会。
达西告诉伊丽莎白,他从小是独生子,被教导什么是对的,却没有被教导要纠正自己的脾气。他的父母虽然和蔼可亲,但是却允许和纵容他的骄傲和专横,这导致,除了他自己的生活圈,他对谁也不关心。
而伊丽莎白也承认,自己对达西的判断是错误的,并承认虚荣心和偏见,导致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但其实,伊丽莎白和达西会犯的错误,我们今天的年轻人,何尝不在屡次踩点呢?
「偏见让你无法接受我,傲慢让我无法爱上你。」
在女生的印象里,完美的对象,应该是像宾利先生那样,温暖,温柔,有钱且平易近人,但事实是,这样的男人,可能会有些幼稚和优柔寡断。
在女人的标准里,完美的男人,应该是韦翰那样的,高大帅气,彬彬有礼,充满绅士风度,同时,有一段让无数女性为之动容的悲惨身世。但事实是,韦翰是彻头彻尾的渣男。
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偏见,来寻找一个完美的同伴,我们可能会错过身边看起来讨厌的钢铁直男,却入了PUV老手的圈套里。
而对于一些男人们而言,如果他们渴望用财富,地位来征服女人,那事实上,他遇到拜金女的可能性,比遇到真爱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在这本小说里,简·奥斯丁展现了,人际关系的微妙和复杂,她让人们意识到,如果人们对于彼此之间的爱和理解不够,就会产生傲慢和偏见这对孪生兄弟。
在小说里,傲慢和偏见,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筑起了一堵墙,在现实生活中,傲慢和偏见,让即便有希望结合的伴侣,也渐行渐远。
改变的唯一途径,就是自我反省,走出认知局限。
所以,小说里的女主人公,拥有一些其他女孩没有的特质,她热爱阅读和弹钢琴,同时热衷于舞会和社交,她将书本上的知识,和生活中的体验相结合,而不是偏重于某一方。
并且,伊丽莎白有一个爱好,她喜欢一个人散步,这让她有时间,享受独处和思考。并且,她不像那个时代的代表性女性,比如她的姐姐那样,冷静和被动,掩饰自己的真实情感。
当她发现问题,当她产生疑虑时,她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她的坦率,智慧,自省,是她最后抓住爱情的原因。
可以说,伊丽莎白向女性们展示了,平衡激情和理性的重要性。
激情,是爱情的衍生品,和爱情相伴相生,但理性,则是做出正确判断的必需品,理性的养料,来源于日常的阅读,阅历,生活体验和思考。
当达西向她解释清楚一切时,伊丽莎白回头去看,发现自己在达西和韦翰之间,一开始就用盲目的,片面的,荒谬的差别对待,来感情用事的做出判断。
当一个女人的情感,是基于错误的判断时,情感就是错误的。
她当时的感觉如何,并不重要,因为那仅仅是感觉,重要的是,要在好感中,保持理性,正确抉择。
比如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亚,她和韦翰私奔,险些败坏家族名声,害惨几个姐姐,因为在那个年代,一旦家中出了这样的丑闻,几个姐姐也会嫁不出去,但是,丽迪亚如此疯狂的做出决定,不仅仅因为她爱着韦翰,还因为她坚信,韦翰也爱着自己。
她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所以她所谓的爱情,在旁人看来,只是一个笑柄。
而书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则展示了,感情中,理性必不可少,但是一味理性,则会失去爱情。
所以,保持理性很重要,遵从于自己内心的火热激情,也很重要。
没有将激情和理性,很好平衡的爱情,最后总会沦为一场伤心。
从这点来看,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童话。
因为在作者所生活的年代,生活很慢,礼仪和规矩很重要,社会阶层也很分明,但作者展示了,等级和出身,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价值,人们不能根据,社会地位或财富来评判一个人合不合适,而要根据他们的个人优势和弱点来评判他们。
为了说明这一点,她使用了两个中心人物,伊丽莎白和达西,来展示傲慢和偏见,如何使人看不到他人的优点。
只有当他们克服彼此的性格缺陷时,看见彼此的缺点和优点时,真正坚固的爱情,才会诞生。
「爱情至关重要,金钱同样必不可少。什么事都可以随便,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每一种感情冲动,都应该由理性来引导,每一段婚姻,都应该有金钱做底料,但是,如果没有爱情,婚姻就会显得可笑。
在奥斯汀的小说里,她强调了女性对于婚姻的依赖,但这一切都是出于,确保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安全。
当这些女人可以自给自足时,爱情,就是婚姻的必需品,因为没有爱情的婚姻,太可怕了。
奥斯汀在小说中,展现了很多对婚姻模型。
班纳特先生和班纳特太太之间,只有感情,没有爱情,也没有快乐。
班纳特先生爱上了班纳特太太的美貌,但一旦迷恋消退,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共同点了。班纳特先生聪明,消极,玩世不恭,书卷气十足,而班纳特太太,则有点轻浮,神经质,大惊小怪。
班纳特先生总是嘲弄和捉弄自己的太太,但是换个角度看看,班纳特太太或许庸俗,但是头脑简单的女人,遇到宠爱她的男人,说不定就只是没啥脑子的小可爱,而不是讨人嫌的碎碎念老女人呢?
班纳特先生逃避和妻子相处,拒绝参与家庭事务,一定程度上,班纳特太太的神经紧张,何尝不是班纳特先生的忽视和促狭,加深加重的呢!
丽迪亚和韦翰先生,他们的婚姻,始于谎言和骗局,以错误和失望,作为结局。
韦翰希望通过娶丽迪亚,来获得一部分班纳特先生的遗产,来偿还自己的债务,事实上,班纳特家族,虚有其表,内里空空,他将婚姻建立在诱骗财富之上,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而丽迪亚,怀着对浪漫的幻想,嫁给了她以为的完美好男人,她没有看清自己所嫁的对象,最终只能在漫长的婚姻里,饱受忽视,冷遇和失望。
简和宾利先生的婚姻,看着很完美,但其实很脆弱。
因为宾利和简,性格上都有缺陷,而彼此对对方的认知都不充分。
宾利由于朋友的说服,家人的反对,就相信简并不爱自己,从来放弃这段感情,而简,从始至终,都很被动,又很容易轻信别人,如果不是达西和伊丽莎白,可以想象,这样的婚姻,表面看着甜蜜幸福,但其实很容易击碎。
在浓情蜜意时,外人的言语,可以让他放弃你,那么以后,激情消退,拿什么去维系婚姻的长久和坚固呢。
所以,虽然达西和伊丽莎白的感情,一波三折,但是她们的结合,她们的婚姻,最牢固。
因为她们彼此知道对方的优点和缺点,考量过婚姻的利弊,却最终屈服于爱情,彼此携手前进,坦然交心。
在结局,你可以看到,即便是好脾气的宾利,也对简的家人感到不耐烦时,达西却依然能够保持耐性,因为在婚前,他就深刻的知道,自己要娶的女人,有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他接受她,就要接纳他的家庭。
怀着这样的自知和觉悟走进婚姻,才不会说婚姻欺骗了你,婚姻坑害了你。
而小说里,也有一对特殊的婚姻模式,她们不是基于爱情,仅仅是各取所需。
那就是柯林斯先生和卢卡斯的结合。
卢卡斯27岁,年龄已经很大了,如果再不出嫁,可能会成为父母的耻辱和负担,所以,她选择了谄媚,无趣的柯林斯先生,仅仅因为他可以给她提供一个,安稳的生活。
随着的年龄的增长,很多大龄单身女性,有时会渴望安定下来,在奥斯汀时代,这一点更为明显,当时良好的婚姻,是女性获得更高地位,和更安全未来的唯一途径。
不过,卢卡斯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要从婚姻里求取什么,所以,她坦然接受柯林斯的缺点,为自己的婚姻生活,找到很多打发时间的方式。
但这世界上的很多女人,却没有这种智慧和取舍,她们想要一个老实的男人,却抱怨他不会玩浪漫,想要一个听话的男人,却抱怨他没有什么主见,若是遇到又浪漫,又有主见有事业的男人,又会抱怨缺乏陪伴。
她们因为安定,走进了婚姻,却又抱怨婚后生活的乏善可陈,因为财富走进婚姻,却又抱怨婚姻冷冰冰。
可以说,卢卡斯展示了一种婚姻模式:如果,婚姻里没有爱情,就求仁得仁,不要贪心。
1813年,简·奥斯汀写作小说《傲慢与偏见》时,大约也没有想过,200多年过去了,这部小说,依然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文学作品之一。
虽然时至今日,女性的地位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婚姻也不再是女人的唯一出路,但是,婚恋关系,依然是很多女人,穷尽一生,所追求,所维系,所经营的,最重要的人际关系。
未婚的大龄女青年,离异的单身女性,依然背负着社会满满的恶意和偏见,以至于,200多年后,回头去看《傲慢与偏见》会发现,简·奥斯丁,对于婚恋关系的犀利解读,女人理智和情感的平衡,以及社会生活和人性的独到见解,对于今天的女性来说,依然具有现实意义。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展示了当时女性生活的许多方面,以及奥斯汀对许多话题的看法。
她塑造不同的角色,每个角色组合起来,就形成了许多层次的个性,每个阅读者,都能在这些个性里,找到自己的影子。
事实上,这本书,也潜藏着奥斯汀本人的影子,在书里,你能窥见她的人生,也能窥见她的爱情。
简·奥斯汀于1775年12月16日,出生在英国汉普郡的一个富裕家庭。她是八个孩子中,最小的那一个。
她的父亲是乡村牧师,学识渊博,他鼓励奥斯汀读书写字。只有14岁时,她就迷上了写作。
只有20岁时,她就成为了一名作家,她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在她的第一部小说之后,她出版了另外三部小说:《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
奥斯汀终身未婚,很多人说,是因为勒弗罗伊。
勒弗罗伊是奥斯汀的初恋,当时她才20岁,两个年轻人,爱的炽热,但双方的家庭却反对这桩婚恋。
奥斯汀的父母,希望未来的女婿,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勒弗罗伊偏偏是个穷小子 。
而勒弗罗伊的家庭,也想要和更富贵的家庭联姻,因此要求他务必离开奥斯汀,返回爱尔兰。
勒弗罗伊想要带着奥斯汀私奔,但是奥斯汀拒绝了,因为这会毁坏她家庭的名声,让父母陷入难堪和嘲笑。
于是,两个年轻的爱人,就这样分道扬镳,终身再未相见。
在写个姐姐的信里,奥斯汀悲伤的说:终于,这一天还是到来了,我将与汤姆·勒弗罗伊告别。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一切都已结束。一想到这些,我不禁泪流。
而勒弗罗伊,在晚年的时候,也向自己的侄子坦言,曾经和一位作家,有过一段「刻骨的少年之爱」。
可笑的是,许多年后,当年被岳父母看不上的穷小子,成为了爱尔兰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而被婆家看不上的普通女孩,成为了举世闻名的女作家。
双方家长的短见,拆散了一对彼此相恋的情侣。
也许这一切,是奥斯汀将爱情,不建立在社会阶层之上的原因。
离开勒弗罗伊的奥斯汀,不是没有考虑过婚姻,毕竟在当时的社会,写作的收入根本不足以养活她,和书中的角色一样,她需要一段体面的婚姻,来维系自己的社会地位。
但是,当有各方面条件都很优异的青年才俊,来向她求婚时,她却婉拒了,因为,没有爱情。
她成为了一个老姑娘,终身靠微薄的写作收入,和兄弟们的经济支持而生活。
1817年7月18日,她在温彻斯特去世,死在姐姐的怀抱里。
也许,她用一生,践行了自己的婚恋观:即便是最热烈的爱情,女人也不能为之丧失理性,即便是最门当户对的婚姻,没有爱情,也不要轻易走进。
文 | 巴黎夜玫瑰
图 | 网络